绿色食品标志不得随意粘贴
2012-04-12刘国信
湖南包装 2012年1期
刘国信
最近,由农业部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规定,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健康消费的追求,绿色食品越来越多了,但究竟什么产品才真正够格被称为“绿色”呢?“绿色食品”是特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殊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批准、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相对于国际上通行的有机食品而言,绿色食品是有中国特色的安全食品和环保食品,我国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制定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近年来,我国绿色食品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有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绿色食品企业达到6364家,产品总数达到16118个,全国有340个单位创建了479个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种植面积超1亿亩。绿色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健康消费需求。但据调查,目前市场上的绿色食品良莠不齐,“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情况也较为混乱,一些产品为打开销路卖高价,而在包装上任意标注“绿色食品”来误导消费者,牟取暴利。
为了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近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对《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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