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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书院与祠官关系的文化考察

2012-04-09李光生

关键词:山长官学讲学

李光生

(河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南宋书院与祠官关系的文化考察

李光生

(河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南宋祠官寄居书院讲学或兼任书院山长,是宋代士大夫文化值得关注的现象。祠官寄居书院讲学兼任书院山长,透露出书院私学精神与官学制度的结合与矛盾,也反映了南宋士大夫在政治之外对经世之志和生命意义的另一种实践与诠释。

南宋;书院;祠官

关于宋代祠禄文化,向为治宋史者所关注,成果颇丰[1],然研究视野多局限于祠禄制度本身,如梁天锡《宋代祠禄制度考实》一书从祠禄制度的改革、设祠官宫观的分布、祠禄官的选任和俸禄三个方面,对祠禄制度进行了系统考察;而对士大夫奉祠后的活动却往往付之阙如。陆游《新辟小园》“祠禄縻人未弃官,春深幽谷有余欢。笋生遮道妨行药,果熟团枝碍整冠。煮酒拆泥初滟滟,生绡裁扇又团团。退飞风际由来事,莫羡青霄刷羽翰”一诗真实描绘了奉祠士大夫(祠官)清闲自在的生活。不过,这决不是集官僚、文士、学者乃至教育家于一体的宋代士大夫生活的全部。“(贺铸)不得美官,悒悒不得志。食宫祠禄,退居吴下,稍务引远世故,亦无复轩轾如平日。家藏书万余卷,手自校雠,无一字误。以是杜门,将遂其老”[2]13104。士大夫奉祠,在淡化其政治身份的同时事实上也意味着其作为文士和学者身份的强化。在南宋,随着书院的盛行以及书院与理学一体化的趋势,祠官的学术生涯往往也是以书院为依托的讲学传道生涯。如魏了翁罢官奉祠后,虽限定只能在靖州居住,然创鹤山书院,“湖、湘、江、浙之士,不远千里负书从学。乃着《九经要义》百卷,订定精密,先儒所未有”[2]12968。本文的意图是:南宋奉祠士大夫为何钟情于书院讲学?这其中具有怎样的文化意蕴?祠官虽是闲职,毕竟具有官方性质,他们寄居以私学精神为传统的书院讲学或任书院山长,对书院教学及发展具有怎样的影响?诸如此类,皆是本文着重探讨的话题。抛砖引玉,就教于方家。

美国学者琳达·沃尔特在《南宋书院的地理分布》一文中说道:“已有的资料虽然还不够证明寄居现象与书院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我们可以假设书院为这些暂时没有职事而又没有还乡的士大夫既可提供住宿,又可提供一个半官方的职务。整个宋代,书院山长的任命并不属于正规职官部分,但与宫观官比较而言,可以视作闲职,地方官员如州县官通常可以任命独立于官僚政治之外的不同于祠官的书院山长。因此,有学问的士大夫大部分不仅参与书院的兴建与修复活动,而且还进入书院职事的调配之中,他们暂住书院附近,或被正式任命为山长,或非正式一点只是被邀到书院去讲学。”[3]琳达氏此言旨在证实宋代社会所具有的高度自然的流动率,然就士大夫祠禄寄居与书院关系而论,未免过于谨慎。虽然两者未必存在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士大夫奉祠期间未必都有书院讲学或任山长之经历,也没有制度上的普遍规定,但仍有资料表明,祠官寄居书院在南宋中后期却是一种客观存在,无须假设。

把祠禄与书院联系起来,始于朱熹。其在《与丞相别纸》云:

因窃妄意以为朝廷傥欲复修废官,以阐祖宗崇儒右文之化,则熹虽不肖,请得充备洞主之员,……若复更蒙矜怜,假之稍廪,略如祠官之入,则在熹又为过望,而于州县亦不甚至有糜耗。[4]576

朱熹的意思是希望朝廷能委任他担任白鹿洞书院山长(洞主)一职,同时能享受略如祠官俸禄的待遇。《与丞相劄子》较为明确地表达了关于祠官与山长两者关系转化的内心愿望:

若以洪私曲被,使得复备祠官之列,则熹窃愿丞相特为敷奏,举先朝之故事,修洞主之废官,使熹得备执经焉,而其禄赐略比于祠官,则熹之荣幸甚矣。盖与其使之以崇奉异教之香火为名,而无事以坐食,不若修祖宗之令典,使之以文学礼义为官,而食其食之为美也。[4]582

朱熹认为祠禄一方面是以崇奉道教宫观为名,另一方面是无事徒领俸禄的闲职,不如使以教学为官而食其禄。崇儒抑老之意甚明。朱熹希望先以个人身份依常例请祠,得到批准之后,能转为任洞主而领祠禄。山长结合祠禄可以说是他个人心愿的制度化,虽然并没有达成所愿。这也说明,当时(淳熙六年左右)朝廷任命书院山长还不太普遍,也不曾与祠官联系起来。这也反映出书院复兴运动之初始阶段以朱熹为代表的教育大师们对书院办学前景的一种构想,具体言之,就是要使书院在制度上朝着官方支持的方向发展,而成为官学制度与私学精神的结合。毕竟,没有官方的资助,教育的开展将会显得步履维艰,书院亦如是。

我们从很多资料中发现,在朱熹之前朝廷就有任命书院山长的例子。如胡宏《与秦桧之书》云:

长沙湘西岳麓山书院元是赐额,祖宗时尝命山长主之,今基址皆在,湘西负其背,文水萦其前,静身清旷,真士子修习精庐之地也。至道二年,潭守李允则修而广之,乞降书史以厚民风。天圣八年,漕臣黄总奏乞特授山长进士孙冑一官,当时皆从之。今若令潭守与漕臣兴复旧区,重赐院宇,以某有继述先人之志,特命为山长,依州县监当官,给以廪禄,于以表朝廷崇儒广教之美。[5]卷二

岳麓书院乃北宋四大书院之一,受朝廷赐额,在北宋即有朝廷任命山长之先例。胡宏隐居衡山讲学著述二十余年,身怀“大丈夫”的标准不愿出仕,在秦桧问其志向之时,表示立身行道,以显父母,是为人子之责。胡宏乞授山长一职,即是对秦桧试图拉拢的委婉回绝,“桧与宏父安国交契最深,故力汲引之。宏能萧然自远,蝉蜕于权利之外,其书词婉而意严”(《五峰集·提要》);也在秉持守先以待后的态度上流露出对书院教育的期许。这种期许,包含了官方经济的资助,最起码山长要有廪禄。不过,胡宏只是希望山长要有廪禄而已,并不曾与祠官联系起来。

朱熹的愿望没有实现。在朱熹提出愿望后五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朝廷才有了派遣祠官兼任山长之令:

(宁宗)开禧(1205-1207)中建南岳书院于(南岳)庙侧,(理宗)宝庆中(1225-1227)迁于集贤峰下,以监庙兼山长。(《玉海》卷一六七《宫室·院上》)

这是宝庆三年(1227)的命令,《永乐大典》卷一四六二二《吏部条法残本·差注门》载:“宝庆三年五月四日敕,今后监潭州南岳庙,兼岳市烟火,差有出身经任人,兼书院山长,令吏部使阙。”差有出身经任人监潭州南岳庙,兼南岳书院山长。正式职任是监庙,也即宫观官(祠官),山长是兼任。不过,正因其兼任山长,对祠官的身份资格有所限制,即必须是出身经任人。祠官与山长在这里很巧妙地构成了既同一又有区别的联系。实际的例子如张栻的学生钟如愚:“……弱冠中进士科。刻意学而不仕。晚官岭海,引年而归,除南岳书院山长,监南岳庙。”[6]2383

南岳书院山长由祠官兼任,是朝廷派遣书院山长的单独规定。祠官本来就是一种闲职,如同官员因待次而居闲者,都可能兼任书院职务。但像南岳书院山长这种固定由朝廷差遣祠官兼任,已不同于地方官聘请奉祠官员来兼任,而近似于一种正式的职位,因祠官无事而有禄,祠官固定兼任山长,差遣祠官时便等同于差遣山长,对出身的限制,更显示出其实该职便是有禄的山长[7]173。南岳书院山长由祠官兼任在理宗时期成为硬性规定的前因后果并不太清楚,但至少说明,祠官兼任山长这一现象在南宋是客观的存在。

他如度宗朝曾任参知政事的王爚,在奉祠时:“(咸淳)七年(1271),台州言:‘乞差爚充上蔡书院山主。’诏从之。”[2]12527又如汤汉:

与其兄干、巾、中皆知名当时。……江东转运使赵希言:“汉,今海内知名士也,岂得吏之州县哉?”诏循两资,差信州教授兼象山书院长。[2]12975

(度宗咸淳五年冬十月)以汤汉为显文阁直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兼象山书院山长。[2]903

王爚、汤汉俱仕致高位,学术亦为时所重,都以高官身份奉祠兼任山长。同时,汤汉的例子说明,祠官兼任山长只是朝廷选任山长的一种途径而已,并非唯一的常态模式,因为官学教授也可兼书院山长。另外,山长还可从幕职官中选取,如明道书院有关山长的规定:“置山长一员,教养之事皆隶焉。自建书院以来,阃府于诸幕官中选请兼充。景定元年(1260)以后,从吏部注差。”[8]卷二九更或者,在以学问德行为主要的标准时,很可能聘请未具官方身份的士人。如程若庸:“淳祐间,聘湖州安定书院山长。冯去疾创临汝书院于抚州,复聘为山长。咸淳间,登进士,授武夷书院山长。”[6]2817程若庸在理宗朝,尚未中进士,即先后被聘为安定书院、临汝书院山长,这显示一个未中第的士人,若其学行受到尊敬,亦可透过书院讲学并登山长之席。

祠官寄居书院也不一定要担任山长一职,也许仅仅只是讲学。如张栻之侄忠恕:“(理宗时)次年,以朋比罢。先生(忠恕)归,讲学岳麓书院,益求为己之功,志益厉,士之出湖湘者皆从之游。”[6]1641从张忠恕现有的有关传记资料,我们似乎并不能断定其是否是奉祠而归。比较恰当的例子如刘清之:“……论罢,主管云台观。归筑槐阴精舍以处来学者。”[2]12956刘清之获得祠禄后归乡亲建精舍,既反映其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从其境遇而言,也可说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书院寄居。

祠官寄居书院讲学或兼任书院山长,是南宋书院发展过程中关乎政治与教育的独特文化现象。祠官,本初乃为了优待年高的官僚士大夫,“宋制,设祠禄之官,以佚老优贤”[2]4080。王安石执政后,祠禄制度渐成党争背景下处理异己的副产品。“王安石亦欲以此处异议者,遂诏:‘宫观勿限员,并差知州资序人,以三十月为任。’”[2]4080-4081此后,祠官经常成为执政者排斥异己的绝好选择。对当事人言,祠官意味着仕途的挫折,属于政治意义的范畴,其中党争往往是士大夫祠禄的重要原因。书院,作为一种教育机构,发展到南宋,既秉私学传统的理想精神,又赖官方资助的务实作风。祠官,作为由朝廷派遣有俸禄的闲职寄身书院,其身份在表现形态上因而有了从政治失意到关注教育的转变。事实上,有些士大夫在官任上便尽心教育工作、兴建书院,根本就不存在这种转变,如刘清之:

(知衡州)念士风未振,每因月讲,复具酒肴以燕诸生,相与输情讲学,设为疑问,以观其所响,然后从容示以先后本末之序。来者日众,则增筑临蒸精舍居之。……论罢,主管云台观。归筑槐阴精舍以处来学者。[2]12956

可见,不论是官任还是获祠,刘清之对书院教育倾注了一贯的心血。祠官寄居书院,虽是一种泛常态文化现象,却是南宋政治与书院教育的聚集点,不论从政治角度还是从书院角度,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从政治角度而言,祠官寄居书院反映了南宋士大夫经世之志和生命意义的另一种实践与诠释。“修、齐、治、平”向来是儒家高悬的政治理想,也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在科举文化已然成熟的宋代社会,应举从政更成为士人生命所固定包含的路途。换言之,政治成为宋代士人实践经世之志和生命价值最主要的方式。然而,宋代臃肿的官僚体制,并未能使每个心怀经国之志的士大夫实现宏愿,很多往往在低层官职中碌碌一生。尤其是,宋代激烈的党争,不仅让士大夫在政治漩涡中噤若寒蝉,而且也让他们的仕途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朝入夕出,来来往往,演绎着政治,更动荡着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宋代的士大夫们早就为自己预留了经世之志的另一条路径:“禹稷颜回同道,岂必在位乃为为政哉?”如李燔:

燔尝曰:“凡人不必待仕宦有位为职事,方为功业,但随力到处有以及物,即功业矣。”……入仕凡四十二年,而历官不过七考。居家讲道,学者宗之。[2]12785

李燔认为不必仕宦、而随己所能以仁民济物,同样是经世的表现,体现出教与治的分庭抗礼。对宋代士大夫而言,政治是直接仁民济物的手段,而教育却是治国之本,程子云:

善言治天下者,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善修身者,不患器质之不美,而患师学之不明。人材不成,虽有良德美意,孰与行之?师学不明,虽有受道之质,孰与成之?[9]114

宋初胡瑗、孙复、石介三先生起,师道复振。朝政的治理需要人材,人材之成需要教育。教育遂成为一项重要的基础事业。宋代士人民胞物与、经世济民的政治关怀离不开对世道人心的改善乃至拯救。书院,无疑是承载这种意义的最佳载体。宋季黄震《送陈山长赴紫阳书院序》云:

古之所谓治者,导迪天理民彝,使各归于理而已。自后世以簿书期会为治,典教之责,独归学校之官。至三舍法行,学校又一变为程文利禄之地,虽职教者,亦言不暇及于理。所谓天理民彝,如一发引千钧之寄,独赖诸儒之书院在耳。[10]卷九○

黄震认为理想的政治是教化人民,使民之伦常,各归于正。而真正的教育、导迪天理民彝的寄托,只有依赖书院。书院“天理民彝之寄”这一理想意象,提升了士人的生命目标与价值,也使他们在政治之外,有另一个可以经营生命意义、实现经世之志的空间。

祠官寄居书院,是南宋士大夫政治受挫或暂时受挫后以讲学致经世之途的表征,也使他们从政治失意中解脱出来,在“舞雩咏归,千载同乐”的讲学论道中寄寓另一种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如理学家刘清之,受挫于南宋道学党与反道学党的政治纷争而主管云台观,却能建书院以处来学者,而讲学内容当与其在任临蒸精舍时无异:“其所讲,先正经,次训诂音释,次疏先儒议论,次述今所䌷绎之说,然后各指其所宜用……”[2]12956有祠禄,可以无视讲学所带来的物质丰足,真正的成就在于培养的人才对社会秩序的意义以及对以道自持、道尊于势观念的持守。就刘清之而言,槐阴精舍是他政治之外实践其经世之志和生命意义的另一种空间。这里也蕴含了政治与学术(确指理学)的关系。

在实际层面上,祠官寄居书院,只是南宋士人人生活动的一段经历之一,但就其意义而言,则象征着南宋士人文化活动的场域,因而也就具有士人文化独立的评价,其标志着南宋士人在政治之外对经世之志和生命意义的另一种理解与实践。政治失意的祠官以讲学为志,努力推动书院等讲学事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缘于宋人经世济民的忧患意识和以天下为己任的淑世情怀。正如钱穆《国史大纲》第四十一章云:“他们热心讲学的目的,固在开发民智,陶育人才。而其最终目的,则仍在改进政治,创造理想的世界。……他们可说是一种秀才教。可说是自范仲淹诸人以来流行于一辈自负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中间的宗教。”像汤汉、王爚这类曾经的高官,固然不可以“秀才”论之,然其以高官奉祠后讲学书院的性质与未第士人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都反映着宋人特有的淑世精神。同时,祠官寄居书院由朝廷或地方官派遣,也是宋代右文政策有效落实的一种标志。

其次,从书院角度而言,祠官寄居书院或兼任书院山长体现了书院作为官立教育机构的性质在南宋的普遍接受以及书院体制化、官学化的发展趋势。就中国书院的发展过程而言,南宋可谓是第一个高峰期;就宋代整个社会的教育体系而言,书院足以作为北宋官学体系建立之后,另一项受到注目、可与官学并肩的重要制度。宋初,官学废弛,士病无所于学,书院遂兴。这一时期,书院担当起替代官学的角色,故朝廷对书院赐给敕额予以褒奖,以表示朝廷的支持。北宋初年的四大书院,如嵩阳书院是太宗至道二年(996)赐额,应天府书院是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赐额,岳麓书院是八年(1015)赐额。随着三次大规模官学运动(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和崇宁兴学)的兴起,书院渐趋式微,直至南宋孝宗朝才得以复兴。

南宋书院的复兴运动,以朱熹为代表对一些旧书院的兴复为标志,树立了一个新的教育机构的观念,后继者在此影响下,建立了很多新书院,形成了一个书院教育的风潮。朱熹等人在兴复旧书院时,自始至终都希望运用官方的力量,并且要求政府明确给予承认与支持。正因为书院复兴主要是运用官方的力量,因此,很自然地也采取官方办学的模式。如朱熹兴复白鹿洞书院时,其过程庶几官学制度的翻版:由地方首长兴建,向朝廷申请,筹措经费,置书置田,聘师招生等等,基本上是依循官方设置或修复学校的模式。书院复兴运动是出自对官学的不满,然运动的倡导者们并无意用纯粹的私学来取代官学,而是希望建立一个仍然需要官方支持的符合理想的制度。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书院的兴复,并不与官学相冲突,而是扩大官立学校的范围,在既有的官学之外,提供另一种教育空间,既作为官学的补充而存在,又赋予了私学的精神与理想。

书院复兴运动发展到宁宗时期,可以看到许多地方官纷纷在任上建立新书院。这类书院的性质,已经不是过去单纯的私学传统,而是从属于岳麓、白鹿洞重兴的官立书院类型,反映出官立书院的被普遍接受。这是祠官寄居书院讲学并兼任山长的契机。

书院作为官学制度和私学精神的结合,山长的选择,是书院能否实践私学精神的重要关键。因为能实践教育理念的实际教学,要靠主持书院的山长来实现。从祠官兼任山长这一情形来看,无论是南岳书院的朝廷硬性规定,还是王爚、汤汉等人奉祠兼任的半官方性质,都表明山长职位的选任,其基本精神仍在于选用适当的人才;也就是说,书院来自私学的传统仍具有影响。但另一方面,当要求以某种特定官职来担任书院山长时,也就是山长资格化、书院制度化趋向的开始。不论是书院复兴初期朱熹的山长结合祠禄的愿望,抑或是理宗时期祠官兼任山长的朝廷规定或吏部委任,无不反映着随着书院复兴运动的推展所引起的在社会上普遍接受的这样一个事实:书院的制度化使得山长成为正式职官渐成一种必然的趋势且受到普遍尊重。如欧阳守道,是当时大儒,曾讲学白鹭洲书院,任岳麓书院副山长,其在《白鹭洲书院山长厅记》中云:

惟今所谓书院则不然,盖自五季斯文坠地之后,先朝未诏郡县皆立学之前,岩穴之士,自相讲授。而当时固已官其人,又赐书籍于其山,以光宠之。至于大儒继作,以孔孟之事为己任,则又有出于公家学法之外。……书院中授徒立所,而为长者乃王官,受命于朝,前代未之有也。三代国都乡党之学,无所与于岩穴之士;后世山中之教,不出于上之人主张。而今日兼之,我宋文风于是最盛矣。[11]卷一四

欧阳守道着重书院官、私性质的结合,认为国都乡党的官学与山中之教的私学,书院能够“兼之”。这也反映出:书院制度化的发展,事实上也是官方性质逐渐侵蚀私学精神的过程。或者说,像南岳书院山长这种固定由朝廷差遣祠官兼任,已近似于一种正式的职位,祠官固定兼任山长,差遣祠官时便等同于差遣山长。山长逐步转为正式官位的发展,是书院制度化的重要表征。

山长的任命方式随着书院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初由地方长官负责选任,聘请的可能是有名的儒者,却不一定具有官员的身份。在以学问德行为主要的选择标准时,很可能聘请未具官方身份的士人,如上文提到的程若庸。除此之外,由幕职官中选取,或由教授兼任的做法也逐渐普遍。祠官兼任书院山长,就山长的任命方式而言,仅仅只是冰山一角,除上述所列方式外,在政治遭逢上与奉祠相类似的诸如待次、致仕、贬谪等学行兼备为时所重的士大夫,都可能成为山长的人选。虽如此,就祠官兼任山长这一现象而言,已足以反映书院在南宋的普遍接受以及书院制度化、官学化的发展趋势了。

书院是私学发展的高级形态,祠官寄居书院或兼任书院山长,意味着官方制度的介入,书院因而成为私学精神与官方制度的结合;同时也透露出书院制度化的发展态势,这种态势,可以说是官方性质逐渐侵蚀私学精神的过程。但这一现象并不意味着朝廷对书院的严格控制,而应该主要还是来自对教育的关切,因为山长之职由祠官兼任,本身就注定了山长这一带有官方或半官方色彩的职位在南宋的官僚体系中的级别之卑和地位之低。从政治角度言,祠官意味着被政治中心的疏离与放逐,在祠禄过程中,其政治身份与离开官职的士人无异,因此祠官寄居书院或兼任山长,就个体的文化诉求而言,其内涵是要远远超过其现象本身的。

陈东原先生在探讨元代的书院发展时,认为:“但政府却利用书院,以之与州郡学同等看待。……把私立的书院,揽受官家的节制;其后又复委任山长,一如州郡学之教官,于是书院官学化了。”[12]172把书院与州郡学同等看待,以及山长的委任如州郡学之教官这两点,即是陈东原对“书院官学化”的界定。其实,宋代祠官兼任山长、尤其是南岳书院山长由祠官兼任的硬性规定表明,“书院官学化”现象至少在南宋中后期即已初露端倪。

[1]梁天锡.宋代祠禄制度考实[M].香港:学生书店,1978;金圆.宋代祠禄官的几个问题[J].中国史研究,1988(2);白文固.宋代祠禄制度再探[J].中州学刊,1989(6);冯千山.宋代祠禄与宫观(上、下)[J].宗教学研究,1995(3-4);汪圣铎.关于宋代祠禄制度的几个问题[J].中国史研究,1998(4).

[2]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琳达·沃尔特.南宋书院的地理分布[J].湖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3(1):1.

[4] 朱熹.朱熹集[M].郭齐,尹波,点校.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

[5]胡宏.五峰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版.台北:中国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6] 黄宗羲.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陈雯怡.由官学到书院——从制度与理念的互动看宋代教育的演变[M].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

[8]周应合.景定建康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版.台北:中国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9]程颐,程颢.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0]黄震.黄氏日抄[M]//文渊阁四库全书版.台北:中国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1]欧阳守道.巽斋文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版.台北:中国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2]陈东原.中国教育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

Cultural Investigation between the Ancient Academy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and the Sacrifice Officers

Li Guang-sheng
(College of Literature,Henan Normal University,Xinxiang,Henan 453000,China)

The sacrifice officers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usually gave lectures in ancient academy or served as deans,which was really aphenomenon being worth our attention when studying the culture in Song Dynasty.Sacrifice officers gave lectures in ancient academy or served as deans,which revealed the union and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rivate spirit of the college and the official institution,and at the same time,which reflected another practice and annotation of the scholar-bureaucrats’statecraft ambition besides politics and the life significance.

Southern Song Dynasty;ancient academy;the sacrifice officers

K245

A

1005-6378(2012)05-0029-04

2012-03-30

李光生(1973-),男,湖南郴州人,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唐宋文学及文化。

[责任编辑 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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