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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海德格尔的死亡伦理学

2012-04-08原伟泽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2年12期
关键词:存在论海德格尔伦理学

原伟泽

(1.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鹤壁 458030)

略论海德格尔的死亡伦理学

原伟泽1,2

(1.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鹤壁 458030)

海德格尔的伦理学是存在论伦理学。存在的真理是源初意义上的伦理学。先在、已在与曾在的整体结构由死亡得以通达。死亡将善与真涵盖在向死而在中。

死亡;伦理;海德格尔

一 此在与存在

有人认为,海德格尔哲学中伦理他者是缺失的,[1]他不考虑任何关于某一特殊在者的存在问题,对我们实际生存于其中的日常世界不屑一顾。《存在与时间》中的这一倾向所可能导致的后果,海德格尔似乎有所察觉,因此才会在后期转向直接思入存在的真理,即“存在的自行无蔽”。对于海德格尔来说,哲学中最根本的,真正有待于思的,只能是存在的真理,其他的一切学科都是从存在论衍生出去的。而伦理学不具有勘明存在之真理的意义。如果一定要谈论伦理学,那么“那种把存在的真理思考为作为绽出的人的开端性要素的思想,就是源初意义上的伦理学。”[2]海德格尔这里所谓源初的伦理学与他在《存在与时间》中所阐述的此在的基础存在论似乎是异曲同工。

为何海德格尔认为从存在入手就可以回到哲学问题的源初呢?为什么存在存在,而无反倒不存在?真理和意见,我们显然更想拥有前者,因为探寻世界的本原和根据不仅起源于我们对外部世界的好奇,那更是关乎我们安身立命的大事。人不是孤零零的存在物,人生来就是与这个世界连成一体,人是被抛入其中的在世之在。人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不仅依赖于自己的存在,而且依赖于其它存在者的存在,甚至它就是从作为存在者之整体的自然而来的。事物同一性的根源,它之“是其所是”的依据亦即同一律的根据便在于做出判断的逻辑主语——人这个绝对的主体。如果人不把世界表象为自己意识思想的对象,不仅人会泯然于万物,世界也将不“存在”。人是我们的一切讨论唯一可能的起点和目标之所向。但在此处的这个“人”绝不仅仅是经验意义上的感性存在者,而是康德努力为我们构造的作为整体的人。当然更不是可以被加以主观化的如我们所是的具体存在者,而是源初就对自己及整个世界的存在有所领会的生存着的此在。所以无论海德格尔如何努力寻求以源始的方式使存在本身澄明,他都不可能撇开此在的人去言说存在,因为此在与存在有本质相关性。但我们切不可庸俗地认为这是返回到了传统形而上学认识论的主体性立场。即使是到了后期,海德格尔不再把对此在的基础存在论分析当作呈现存在的首要方式,此在退居到了“存在的守护者”的地位,语言成为存在现身的场所,但此在作为存在的近邻仍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人是能言说的动物。”海德格尔力求把由logos演绎出的理性主义传统还原到古希腊的历史语境中去。“把话语道说出来即成为语言。因为在[语言]这一言词整体中话语自有它‘世界的’存在。于是言词整体就成为世内存在者,像上手事物那样摆在面前。语言可以拆碎成现成的言词物,因为话语按照含义来分环勾连地是此在的展开状态,而这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指向‘世界’的被抛的在世,所以话语在生存论上就是语言。”[3]话语是此在的展开状态的生存论建构。任何话语中都有一个话语之所云本身,在这个所云中,话语传达它自身。不过在这里,语言是作为此在分析的一个环节,“此在通过语言道出自身。”此在以形诸语言的方式展现自身并非因为此在是对着一个外部包裹起来的内部,而是说话语分环勾连起来的世界整体,此在总以某种方式在其中了。在各种各样的现身情态中,此在如其所是地显明自身。“Logos就是把话语所及者公开出来,从而使他人也能够通达所涉的东西。”[3]就其本身让人们看,就是存在者被从晦暗带回澄明,由遮蔽走向无蔽的澄明状态,也就是原始意义上的真理本身。古希腊的这种素朴的感性觉知的真理观,与现象学所要求的“就其自身显现出自身”是相一致的。在现象学中被规定为现象的通常反而是不显现的,它隐而不露,“但同时它又从本质上包含在首先与通常显现着的东西中,其情况是:它构成这些东西的意义和根据。”[3]这个在不同寻常的意义上隐而不露的东西,或复又反过来沦入遮蔽状态的东西,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被遮蔽得如此深远,乃至被遗忘了。但尽管存在作为现象隐而不露或者是以歪曲的方式被呈现,它仍然通过存在者的一系列假象或遮蔽状态等非本真状态来显示自身,规定着存在者的在场,使其得以自立成其自身,存在是一切对存在者的发问所从之出且向之归的地方。如海德格尔所说,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而只有我们向来所是的此在才能够对自己的存在有所领会和理解,才能够提出存在问题,此在比起其他存在者具有优先性,我们有权利以自己对存在的理解去规定其他存在者和世界的存在。对存在意义的追问不免要关涉到人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而这个理解是以人的整个存在方式即“人存在于世”对世界的理解以及对待自己与他人的方式这个整体来体现的,所以任何一种本体论、存在论都先天地具有一种价值论、伦理学意义。

存在论的伦理学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他人不是作为一个现成的存在者而独立存在的,他人也并非是在此在之外、作为与此在有别的异在、陌生人在世界之内与此在照面的。海德格尔讲此在与他人共在,他人与此在有相同的存在论结构,二者都是在此在巡视着操劳并本质上滞留其中的世界方面才发现自身的,此在的“此”表明了生存着的此在有所操劳地寓于世中的那种空间性,那些上到手头的东西缘此而起,他人也随之得到指引,根本上是由于此在对世界的开放性,他人就是我们本身多半与之无别、我们也在其中的那些人,此在本质上就“共他人在世”,在这种共在中,他人总已在其此在中展开了,也就是说,此在的存在本身就包含有此在与他人之关系的开展。此在与他人“共在”是此在与他人的伦理关系在生存论上得以可能的开端和根据,只要阐明了此在的本真在世,一种源初意义上的伦理学也就是可能的了。诚然,从伦理学去看待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未免忽视了海德格尔为哲学开辟的一个全新的视野的意义。但若从存在论来理解伦理学,就可以突破传统以形而上学为其基础的伦理学樊篱,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理解人的存在的意义。“毋宁说海德格尔用存在的真理代替了伦理学思考,他用看似不带任何道德意蕴的语言勾勒的存在论形象,其实谈论的仍是我们熟悉的道德图系,他所破除的或许只是已经板结的概念本身。”[4]

二 死亡与存在

1.操心之为此在的基本结构。

在《存在与时间》中通过第一篇一至五章准备性的此在分析,海德格尔揭示出此在的基本建构为“操心”。操心作为此在的基本结构,以操劳和操持两种方式,将上手事物和与之打交道的共在的他人分环勾连地整合进此在对世界的理解中,组建起此在的整体存在。这一整体存在不是如江河流动一样的单向线性绵延,而是包含了三个结构环节:先行于自身存在,即按照它自身将来的可能性来筹划、选择、实现自身,此在总是超越自身,先行到将来,由可能性开展出自己的存在;已经在世的存在,即此在被抛入世界,总是已经处于一种实际的存生状态之中,由形形色色的目的行为而缘起的周围事物与此在相交涉的整体性现在从现象上更详明地崭露出来:寓于所操劳的世内上手事物的存在,此在通过操劳活动牵连起周围世界的存在,也往往易于从所操劳的事物方面来理解自身,从而遮蔽了自己的本真能在,沉沦于世。这三个环节相互联结,作为一个整体同时存在于此在的存在当中,其中处于中心地位的环节是“先行于自身”,“在这种存在中,有为本真的各种生存上的可能性所需的自由存在之可能性的生存论存在论条件。”即此在可能丧失对自身存在的领会,非本真地存在,也可能被一种声音重新唤回自己本真的存在。“但即使在非本真状态中,此在本质上也仍然先行于自身。”[3]只有此在本质上已经是本真地存在,它才可能丧失其本真状态以非本真状态在此并重新占有其本真性。

此在向来已先行于自身,无论是非本真状态的操心还是在其在世面前的畏,此在作为能在,总是处于一种诠释学处境中,对自身存在有所领会地筹划开展着生存的可能性。能先行于自身,在可能性中把握自己的存在,这已是人比其他动物的优越之处,但仅此还不够,人生有多种多样无限的可能性,有许多可能性往往是不能共存的,选择了这种可能性就有可能丢失那种可能性,人生可能因此会有缺失。对平均日常状态的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已经开放出对一般存在意义之领会的视野,若要从整体上源始地把握此在整体的存在结构,就必须把此在自“始”至“终”的状况纳入到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来。那么怎样能够在对所有可能性的总体把握中进行选择从而保持住此在的整体能在呢?哪种可能性是此在最本己的、最不可或缺的可能性,以至于我们选择了这种可能性就不得不把此在考虑为一个整体?将此在作为整体呈现出来,才有此在最本真的存在。

2.死亡揭示此在的本真整体能在。

存在是一个人一生由生到死所限定的过程,“如果生存规定着此在之在,而生存的本质则是由能在参与组建起来的,那么,只要此在生存,此在就必定以能在的方式向来尚不是某种东西。”[3]然死亡这种尚未隶属于此在本身,那么此在就永远也不可能经历到这种可能性,因为当死亡实现之时,此在就不再在此,但也由此将人生最后的一种可能性收归自身,达到了整体存在。只有将死亡看成是存在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此在才有可能实现整体存在,但如果只把死亡看作是存在到底才发生的一个事件,因而在死亡于未来的某个时刻到来之前还与我的生存无关,那么此在的生存就不能说具有整体性,亡故发生的那一刻也不能说是本真的整体能在状态。此在的本真的能整体存在必须始终把此在自己作为一个整体来存在,于是上面已证明为非本真的整体能在为我们获得一种存在论上的本真整体能在提供了积极的暗示,即始终把死亡作为可能性保持在自身之中,向着死亡而存在。死亡不是与生对立的一个东西或必然发生在时间之内某个点的确定事件,不是此在能够从经验上把握的物理事件,死亡从不是什么,它之为可能性,不给人们任何可知、可实现、可以之为据的东西。死不能被思维同一化,我们反思到的关于死的问题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由观察到的亡故现象所得到的对死亡的理论化理解,是一些派生的,源于生存论上的死亡之领会的世界观,立足生去反观死,看到的只是他人之死,而我还没碰上,就仍可耽于当下可通达、可以烦忙的事情,依然没有把死亡思为存在的一部分,此在的存在仍是不完全的,非本真的。

海德格尔指出了日常生活中即非本真意义上的人们的存在样式。这是由操心的第三个环节主导的,即此在从自己存在的可能性面前退却,置身于公众意见中,依据常人的平均状态行动,人云亦云,满足于现成的己拥有的事物而觉安宁、完满、真实,把处身的环境和占有的东西当做自己的现实性。这是把外在的东西误以为自己的存在。本真的死亡是须从生存论上加以领会的,人生存着,就实际上死着。只有从此在的存在本身出发,把存在理解为它自己的存在,才能获得本真的存在含义。此在的死亡向我们敞开了本真地理解存在的视野。通过对生存状态的死亡现象的分析和对赢获一种生存论的死亡概念的可能性的探讨,海德格尔为我们描画出死亡的性质结构。

首先,“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最无所关联的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死既是唯一个人的事,那么,他人和它物对我来说都是“无能为力”的了。这两个可能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意识到死是自己的事情,就步入与世无关、与众无涉的境界了,就能离开“世俗日常生活意识”而在到自己的能在中去,凭自己的意愿去在,自由地去在,这就把自己独立的个性高高举起,而有一个真实的人生。

其次,死是“不可超越的可能性”,任何人不可逃脱,此在不可逃脱的可能性到来时,此在亦“即结束自己本身”。而“真正的向死而在”不是退避此不可超过的境界,“而是使自己自由地去为此境界而先行,先行着为自己的死而变为自由”。为什么当此在领会到死是不可逃脱的,直面死亡而先行才能得自由,才有真正的存在?海德格尔说:人预先领会到死,就能以死为“终界”来限制自己,就能体验到当死来临时,已达到的存在要被“中断”,各种可能性就要变成不可能,因此在有生之年对开展的各种可能性要进行认真的领会与选择,不要泛泛于各种可能性之中,要从各种偶然的可能性中解放出来,不要错失时机,避免由于对各种可能性的误解,而让此诸种可能性回过来胁迫自己的存在可能性,这样就不致陷于“当胜利来临时,人已衰老”的感叹之中,人就能得自由,就有自己的真正的存在。

再次,死是“不确定的确定的可能性”。人死,这是确定无疑的,但什么时候死却是不知道的,因此,常人对死的体验就是“向着不确定的确定的死的先行”,此在的情绪状态就经常处于“威胁”之中。海德格尔把“威胁”这种情绪状态名之日“畏”。他认为“畏”与“怕”不同,怕之所怕总是某个“世内的从附近一定地方来的有害的、正在临近或离开的存在者”;畏则不然,畏无确定对象,也不知畏从何而来,却已经在“此”,当一切世内存在者都裹挟着意义从视野中退却后,“在……之中”仍然独独地涌迫而来。畏之所畏者就是“在世本身”,即人生在世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产生畏的情绪。畏实际上就是畏死。“在死之前畏,就是在最本己、最无所关联、最不可超越的能在‘之前’畏。”所以他说“向死而在在基本上就是畏”。此在在惶然失措,无可名状的畏中就顿悟到虚无,“畏启示着无”,此在面向虚无就能反衬出个人的真正存在。“畏在此在中公开出向最本己的能在的存在,也就是说,公开出为了选择与掌握自己本身的自由而需的自由的存在。”[3]

3.操心与死亡的结构一致性。

“如果向死而在源始地本质上属于存在的一种方式,它必定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所表现一一虽然首先是以非本真的方式。又假使向终结存在应为此在在生存上的整体存在提供生存论上的可能性,那它就能够验证操心之为此在的整体结构。”[3]死,就其存在论的可能性着眼,奠基于操心。作为一种与众不同的可能性,死亡悬临于此在,其在生存论上的可能性根据在于:“此在本质上对它自身是展开的,而其展开的方式则是先行于自身”[3],操心的这一本质环节在向死而在中有其最源始的具体化。首先,“先行于自身的在”是与死关联着的。在先行开展着的诸多可能性中,最终的而又不可避免的可能性就是死亡。此在对将来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性的领会与筹划,从最终、最根本来说,就是对“先行到死中去”的领会与筹划。终有一死者是以死亡这个“先行于自身的在”为一终界来限定自己的存在的。其次,“已经在世界中的在”的“被抛”状态也是与死关联着的,人“被抛”在世界上的第一天起就是“面向死亡的存在”,在畏中绽露出了此在的被抛状态。“人刚一出生就老得足以死去”。说明人生在世就是从生向死而运动的历程,这个历程本身就是“操心”的过程。再次,“寓于世内碰到的在者的在”所导致的“沉沦”状态,也在死的现象中得到证明。人沉沦于世俗,淹没了自己本身真实的存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掩盖自己必死的事实。此在逃避死亡恰恰证明死亡时刻逼迫着此在的存在。

上述分析表明死亡与操心的具体结构是一致的。同时生存、实际性、沉沦也标画出向死亡而在的生存论特征,并显示出此在的一种时间结构,即“能在、曾在、当下”。由此存在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界限,获得一种时间性涵义。向死而生就是立足于将来的可能性通过对当下存在有所作为来超越此在总已经是的存在,使存在如自身所是的那样一点点绽露出来。此在谋划自身的过程同时也是存在除去遮蔽、自我显现的过程,此即为存在的真理。“人能够为他最本己的诸种可能性而自由存在,而在这种自由存在(筹划)之际成为他所能是的东西,这就叫人的perfect(完善)。”[3]存在的自我显现最终以善为目的,真理和善原来竟还存在着亲缘关系。真和善并非如康德所分析的那样,前者属于认识领域,后者属于实践领域,最后以至善来统一二者,而是存在把自身呈现出来为真的过程同时就是存在实现自己的目的为善的过程,真理要受善的目的的引导。

三 死亡练习

柏拉图的《斐多篇》中着重讨论了灵魂不朽即关于死亡的问题。苏格拉底在其中有一句著名的话:“学习哲学就是练习死亡。”他认为哲学是追问事物“是什么”的学说,一事物的其所是就是它的“善”。这种善在于事物能够按照它的内在原则实现自身,通过一种运动过程将运动结果包含于自身。对于人来说,“德性即知识”,只要人拥有了关于事物的正确知识,就能按照对事物本然的理解去行动。唯以这种知识表达了事物成其自身的实在性,对这种知识的运用才能够以语言中再现的实在性构筑起实践活动整体的实在性,即由实践主体的目的所勾连起来的此在存在的展开。在这里,正确的理论知识不是致善的前提,由知识到善不是一种因果关系,而毋宁说“知识是一种能力”,自然的目的内在地存在于从知识的获得到知识的运用过程中。自然始终包含了一种返回和复归。最高的善就是“认识你自己”。归根到底,一切存在活动最后都指向人,即此在本身。自然是富有生机的整体,此在是自然之意义、目的所在,人生活在自然之中。要理解自然,首要的是理解人自身。人如同自然一样是不断流转变化的,在其变化中有持守,因此存在才能始终作为此在的存在而显露自身。存在不是那展示于外的变动不居的表象,而是虽然变化却始终为一的本原和根据,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是理性和智慧的居所,是永恒不朽的;肉体则是感性欲望本能的器官,是有死的。当灵魂进入肉体之中就会受到感觉欲望的束缚,变得不纯净,失去已有的对存在知识的记忆,非本真地寓于世中。人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体,必须以灵魂来统摄肉体,否则人与动物无异。除非肉体死亡,否则灵魂不得自由,我们也不能获得关于本真存在的知识。然而哲学家的使命就是追问万物的“其所是”,通达本真的存在,这就要求哲学家们必须摆脱感觉物欲对灵魂的侵扰,使灵魂从外在事物的遮蔽中如其所是地呈现出来,如此方能回归到灵魂的源初状态,接近存在的真理本身。但只要人活着,灵魂就总要受到肉体的遮蔽,我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色欲的诱惑,将目光由外转向理性本身,转向灵魂自己,我们受肉体的束缚越小,就越能接近存在本身,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反复加以练习的过程。练习从肉体中超拔出来,就是练习去死。哲学家一生都在练习死亡。以面向死亡的方式寻求关于存在的知识,这本身就是存在如其所是地显现的过程,是此在的存在方式。存在显示自身,就是存在之真。真理就是去蔽的同时又遮蔽,在遮蔽与去蔽的张力中就其自身成为自身,这也是存在的善。从存在的源初去理解存在者,理解真理,我们可以看到海德格尔的确追问到了存在的根源处。无论是海德格尔的向死而在还是苏格拉底的练习死亡,他们都同样把死亡当作是通达本真存在的途径,只有把死亡也把握进存在的全体性当中,人或此在,才能按一种本真的方式去存在,存在本身也才能向我们澄明。但他们对死亡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对苏格拉底来说,生命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死亡则是灵魂对肉体的脱离,而灵魂是永恒不朽的,是智慧和真理居住的地方,哲学家追求的就是死后灵魂的自由无蔽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有关于存在的全部真正知识。海德格尔则是要以对死亡的思去校正生存,把人召唤进它的本真存在,聆听存在的声音,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死亡的意义就在于它把此在带到其整体能在面前,使其本真地在世。理解死是为了更好地生。

在思启程的地方,海德格尔将善和真涵盖在向死而在中,使生存论的死亡概念赢获了本真性和整体性,从而也就使此在的向死而在在存在论上得到了更可靠更充分的证明。由死亡开启的存在论本质上必然包含着伦理学的一面,因为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而此在位于存在者的中心,无论存在以何种方式道说自身,其中总已包含了人、此在对存在的理解,有人的意义、价值在里边,所以存在论也是伦理学。就一种本真的完整的存在是由对死亡的思而给予的而言,这种存在论同时也是死亡伦理学,不过不是关于死亡经验的述说,它唯以论证死亡之于一种本真生存的可能性为指向。

[1]王恒.时间性:自身与他者[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33.

[2]Heidegger Wegmarken.Vittoijo klostermarnn, Frankfurt am Main 1978.s.353.转引自:韩潮,海德格尔与伦理学思想[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6:42-289.

[4]韩潮.海德格尔与伦理学思想[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20.

ClassNo.:B516.54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蔡雪岚)

OnHeidegger’sEthicsofDeath

Yuan Weize

Heidegger’s ethics is the Existential Ethics. Ethics originat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truth. Future ,Now and Past is covered by death. Death will be the way to Good, to Truth!

death;ethics;Heidegger

原伟泽,博士,副教授,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兼研究员。研究方向:哲学、传播学等。

1672-6758(2012)12-0024-3

B5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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