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会+农户”型农产品供应链的困境与突破
2012-04-07曾雄旺杜红梅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
曾雄旺,杜红梅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一 问题的提出
农产品上游供应链,即农产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关系,其间能否建立合理有效的耦合是实现农产品产业化和质量安全的关键。
现有学者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关系方面做了较为多样化的研究:Larivirer和Tsay(1998)认为,供应链的无效率是由外部性导致的,修正贸易结构(如纵向一体化)、修改交易规则能有效克服外部性[1];庄丽娟(2000)从制度的角度出发,认为节约交易费用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始动因和最终目的[2];牛若峰(2002)提出加快农业产业的组织化进程,包括农民的组织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农业企业,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等措施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3];周立群(2001)、池泽新(2004)等认为以小规模、分散化农户经营为特点的我国农业的最佳组织形式应是具有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中介[4][5];邓宏图(2002)通过对“龙头企业十农户”的案例剖析,认为合约选择是一个不断地适应约束条件变化的动态过程[6];关锐捷(2001)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分配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通过产业链条的延伸,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体系,并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为处理好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7];郭红东(2002)认为参股联接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龙头企业+农户在组织上的缺陷[8];王锋(2006)提出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做强作大龙头企业、建立各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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