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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秦两汉史学观念之三变——从“微言大义”到“文胜质则史”、“实录”

2012-04-02胡大雷

关键词:记事左传司马迁

胡大雷

论先秦两汉史学观念之三变
——从“微言大义”到“文胜质则史”、“实录”

胡大雷

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春秋》的史学观最强调“义”,目的在显示出历史事件的原动力、原因或本质,其方法则是穿越史实而直接述“义”;对“义”过分的强调及直接述说,有时会使史实模糊而与“真”有出入。孔子时的史学观为“文胜质则史”,《左传》、《战国策》、《国语》的“文”,期望以“文”记言记事,突出了以各种手段揭示历史事件的原动力、原因或本质,但避免不了“浮夸”之蔽。汉代史家则更为重视“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其以“实录”记言记事,使中国古代史学达到了新的境界。

史学观;义;文;实录

一、“《春秋》笔法”与“微言大义”

《汉书·艺文志》云: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1](1715)

《春秋》非常讲究怎样“记言记事”;司马迁称《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2](3297),显然是说《春秋》的记言记事是为了突出其“指”,“指”即旨意,甚至记言记事之“指”应该重于其自身。看下面这个例子,《春秋》昭公十三年: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溪。[3](2068)

《左传》昭公十三年:

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3](2070)

《春秋》与《左传》的记载不一致,前者是“弑其君”,后者是“王缢”。杨树达《春秋大义述》解释《春秋》的记载曰:“楚公子比不能死义,故加以弑君之罪。”[4](36)事件本身是“王缢”,其“指”是贬斥楚公子比“不能死义”,于是被“加以弑君之罪”。又,《春秋》襄公七年: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3](1938)

本是郑伯被其大夫子驷弑之,而这里不这样说,只说是“卒”。为什么这样记载?《公羊传》襄公七年解释说:

操者何?郑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其大夫弑之。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郑伯将会诸侯于鄬,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以中国为强,则不若楚。”于是弑之。[3](2302)

其“指”是“为中国讳也”,故“不言其大夫弑之”。《谷梁传》襄公七年解释其“指”说:

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其不言弑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也。[3](2426)

又,《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载“天王狩于河阳”,杜预注曰:“晋实召王,为其辞逆而意顺,故《经》以‘王狩’为辞。”[3](1824)事是“晋实召王”,纪事则为“王狩”,也是显示其“指”。

显示其“指”,就是直接叙写出史家所认为的历史事件的原动力、原因、本质之类。记言记事以“义”,不就事记事,而是探究其动力、原因、本质之类,应是中国古代史学自觉、高度发展的表现。《左传》把如此显示其“指”的记事称之为“书法”。《左传》宣公二年载其前辈史家纪事的例子: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慼’,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孤,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3](1867)

事是“赵穿攻灵公于桃园”的弑君,而记事则是“赵盾弑其君”,因为事件真正的原因在于“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因此,“赵穿攻灵公于桃园”之“指”就是“赵盾弑其君”。这是先秦良史“书法不隐”的突出例子,即“不隐”历史的真正原因;所谓纪事以“法”就是为了显示其“指”。《左传》庄公二十三年载曹刿谏鲁庄公曰:“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3](1779)强调纪事一定要有一个准则,这个准则就是直接叙写出历史事件的原动力、原因或本质,这就是“法”。于是,当记事以“事”时,是“赵穿攻灵公于桃园”的弑君;而记事以“法”,所谓《春秋》“诛心”,就是揭示出事件的真正原因是“赵盾弑其君”。两者差异在于就事记事呢,还是记事重“法”、重“义”。

《孟子·离娄下》载孟子论先秦史学: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5](192)

孟子这段话叙说了先秦史学的各个方面:一是其产生、兴盛而受到社会重视的时期,即“《诗》亡然后《春秋》作”。二是其文本形式,即“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三是其内容,即所谓“其事则齐桓、晋文”。四是其方法,即“其文则史”,杨伯峻解释“其文则史”曰:“所用的笔法不过一般史书的笔法。”[5](192-193)也就是说,“文”即一般史书的笔法。五是正确理解其撰作意义,即所谓“义”。孙奭疏曰:“盖《春秋》以义断之,则赏罚之意于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窃取之’者,不敢显述也,故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于一言耳。”[3](2728)这样就得出一个结论,《春秋》的记言记事,强调的是“指”、“义”,期望揭示事件的原动力或事件的实际意味是什么。如此记载了,就是所谓“《春秋》笔法”、“书法”、“微言大义”。以上五者,“义”是最为重要的表达与接受,《史记·孔子世家》称“《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2](1943)《史记·太史公自序》称:“《春秋》以道义……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2](3298)司马迁认定《春秋》全在“义”。

《春秋》襄公二十五年载“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3](1982),是其记事以“义”的突出一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详细记载: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

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夏五月,莒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甲戌,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勿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3](1983-1984)

虽然不是崔杼直接动手弑君,但是在崔杼的指使下其君被弑,因此,以“书法”,以“义”,就一定是“崔杼弑其君”,这是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了史事的本质。所以大史一定要这样记,虽然被杀,其两个弟弟也还是要这样记。

事件的真实发生与事件背后的原因,一是言、事,一是“义”,记言记事最终要达到“义”的境界,这是史学的最高宗旨。但是,如果是以“义”述“义”,言、事则模糊了,失去了本来应在史学中的地位。且事与“义”本不在一个叙写层面,因此有所出入是肯定的。那么我们要问:《春秋》本可以既记述事件的本来发生,又揭示史家所认为的事件的原因、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或以为古时记言记事以简,但更重要的是观念。《春秋》认为,“义”比事更重要,事轻于“义”,不要因为事而妨碍了“义”。如《左传》定公十四年:

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注》:“使义可信,不必信言。”[3](2151)

戏阳速说:太子让我弑其母,我不答应,就要杀我;我如果弑其母,他又要归罪于我而解脱自己。因此,我只有答应他而实际不动手,以暂免一死。我以行为合乎“义”,而不死守诺言。《左传》昭公十四年载,叔向尸其弟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曰:‘义也夫!’可谓直矣。”《注》:“于义未安,直则有之。”[3](2076)

《谷梁传》僖公二十二年论宋襄公云:

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

《论语·卫灵公》“君子贞而不谅”孔注:

贞,正;谅,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3](2518)

《孟子·离娄下》: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5](189)

钱钟书在录引上述文字后说:《吕氏春秋·当务篇》论“大乱天下者”有四,其一为“信而不当理”。皆可与戏阳速语相发明。[6](244)

史实的记载也是“言”,“惟义所在”,相比之下“言”就不那么重要了。所以,司马迁称“《春秋》以道义”[2](3297),并不以“道事”称《春秋》。因为取之以“义”,就要突出“书法”、“微言大义”,为此,《春秋》有自己的一套话语。《左传》隐公元年: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3](1716)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玉英》:

《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故诡晋文得志之实,以代讳避致王也。[7](21)

所谓有所“避”、“讳”。《左传》成公十四年:

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3](1913)

《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3](2126-2127)

这些都是讲《春秋》“书法”、“微言大义”的表达方式,既要“微、婉”,不是直通通的,又要“显、辨”,让人们理解。所以韩愈《进学解》称“《春秋》谨严”[8](1910),一字一句都有含义或言外之意。《史记·孔子世家》载:“(《春秋》)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於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2](1944)可见《春秋》对“书法”的讲究。

《公羊传》闵公元年:

《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3](2244)

纪事有所“讳”,即只记载事情应该是怎么样的,如果事情不这样,那么就“讳”,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的又一表现。《史通·曲笔》:

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9](455)

“直道不足”,这就是曲笔,事件按照不应该发展的方向发展了,于是就“削”。有的曲笔可能是主动的,除了上述纪事与实际史实有出入外,还有就是不记载,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的另一表现。如《左传》成公二年:“王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3](1898)

按规矩周王不应该接待晋国使者,但周王怕得罪晋国,对巩朔又私宴又送礼,却让司仪告诉史官,不要把这件事记载下来。如果是史官为尊者讳,这是一回事,现在是尊者不要史官记载某事。又如《困学纪闻》卷二“张子韶”条翁元圻案曰:“《春秋》定公十四年:‘五月,于越败吴于槜李。吴子光卒。’胡《传》曰:‘定公五年,于越入吴,至是败吴于槜李。会黄池之岁,越又入吴。悉书于史。哀之元年,吴子败越,栖勾践于会稽之上,而史策不书,疑仲尼削之也。’”[10](259)

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削”就是该记载而削去不记载,或者就是不记载。于是,前述史实与纪事间的出入,就成为合理的了。因为强调的是作史的惩恶劝善,所谓“《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这应该是“惟义所在”的目的。

二、“文胜质则史”观念的产生

孔子坚守的是记言记事以“义”,这是其理想境界,但实际上史学观念已经有了改变,《论语·雍也》载: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3](2479)

这是孔子承认现实的看法,是其对普遍意义的史、当代的史的看法。“文胜质则史”,应该是以《春秋》以“义”为标准来评价当代的“史”。汉王充《论衡·量知》:“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11](195)

“文”包括两个含义,有文采与有文饰。记言记事以“文”,既是一种社会风气,又是孔子的现实崇尚。刘师培《论文杂记》(一三)云:“孔尚文言(孔子曰:‘其旨远,其词文。’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又曰:‘非文词不为功。’),曾戒鄙词(曾子曰:‘出词气,斯远鄙倍矣。’),尚文之证也。”[12](124)而《论语·八佾》称“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3](2467)这也可以当做历史观来看,即孟子所说的“其文则史”。

记言记事以“文”,起因应是所谓《春秋》的“事”已多有“异辞”。《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3](2200)

这三句曾屡次论说,在桓公二年、哀公十四年亦提及。所谓“异辞”,就是不同说法。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所谓“《春秋》无达辞”[7](24),亦是此意。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2](509-510)怎样克服“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这就是“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应该有所“书见”,司马迁称这就是《左氏春秋》。

《史记·太史公自序》载: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2](3297)

纪事,既可以落实“义”,又更“深切著明”。班固《汉书·艺文志》亦云:

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1](1715)

一方面指出关键在“褒讳贬损”,另一方面指出作史书要“论本事”来“褒讳贬损”,不能“空言”。因此,“论本事”就成为追求更准确的“义”,这是以“文”述“义”。

“文胜质”之“文”,并非仅仅指文采,实际上还应该是“文义”,如《晋书·杜预传》载:“(杜预)耽思经籍,为《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比老乃成。又撰《女记赞》。当时论者谓预文义质直,世人未之重,唯秘书监挚虞赏之,曰:‘左丘明本为《春秋》作传,而《左传》遂自孤行,《释例》本为《传》设,而所发明何但《左传》,故亦孤行。’”[13](1031-1032)就有“文义质直”的说法。

那么,先秦史学的笔法是如何“文”的呢?

其一,“文”之以鬼神梦境。《易·巽》:“用史巫纷若。”孔颖达疏:“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3](69)“史”之以鬼神梦境而“文”是不奇怪的。《论衡·案书》:“左氏得实,明矣。言多怪,颇与孔子‘不语怪、力’相违返也。”[11](438)范宁《<春秋谷梁传>集解序》:“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杨士勋注:巫者谓多叙鬼神之事,预言祸福之期:申生之托狐突,荀偃死不受含,伯有之厉,彭生之妖,是也。)”[3](2361)刘知几《史通·杂说上》称其“思涉鬼神”。柳宗元《非<国语>上·卜》:“左氏惑于巫而尤神怪之。”[14](1291)欧阳修《左氏失之巫论》:“石言于晋,神降于莘,内蛇斗而外蛇伤,新鬼大而故鬼小。”[15](附录卷一·欧阳修年谱)

《左传》中的鬼神之事,是用以预言将来之事的。如僖公十年:

秋,狐突适下国,遇大子,大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3](1801-1802)

晋大夫狐突所见是早已被骊姬害死的太子申生,已成为鬼的申生预言了僖公十五年韩原之战晋惠公将败于秦。又如昭公三十一年: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3](2127)

这是以梦境预言了六年后此月吴入郢却终亦弗克。又有即时应验的例子,如成公二年:

韩厥梦子舆谓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从齐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射其左,越于车下。射其右,毙于车中。[3](1894)

韩厥听从了梦中父亲“且辟左右”的话,果然左右都被射杀,而自己躲过一难。

以梦来使某件应该做的事获得其合法性,古有传统,如《尚书·说命上》:“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惟恐德弗类,兹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诸其左右。”[3](174)《国语·楚语上》亦记殷高宗梦见傅説。钱钟书说:“左氏记贤人君子之言鬼神,即所以垂戒劝。”[6](182)

其二,“文”之以代言。僖公二十二年:

晋大子圉为质于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对曰:“子,晋大子,而辱于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3](1813)

夫妻密谋,何人知之?但通过密谋说出逃归是怎样实施的。又如《左传》宣公二年: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3](1867)

人死之前的独白,何以知之?当出自想象,只是按理来说应该是这样,以此来惩恶劝善。《孔丛子·答问第二十一》:

陈王涉读《国语》言申生事,顾博士曰:“始予信圣贤之道,乃今知其不诚也,先生以为何如?”答曰:“王何谓哉?”王曰:“晋献惑听谗,而书又载骊姬夜泣,公而以信入其言。人之夫妇,夜处幽室之中,莫能知其私焉,虽黔首犹然,况国君乎!予以是知其不信,乃好事者为之辞,将欲成其说,以诬愚俗也,故使予并疑于圣人也。”博士曰:“不然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举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以无讳示后世。善以为式,恶以为戒,废而不记,史失其官。故凡若晋侯骊姬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若夫设教之言,驱群俗使人入道,而不知其所以者也,今此皆书实事累累,若贯珠可无疑矣。”王曰:“先生真圣人之后风也,今幸得闻命,寡人无过焉。”[16](738-739)

钱钟书说:“上古既无录音之具,又乏速记之方,驷不及舌,而何其口角亲切,如聆罄欬欤?或为密勿之谈,或乃心口相语,属垣烛隐,何所据依?如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与母偕逃前之问答,宣公二年鉏麑自杀前之慨叹,皆生无傍证、死无对证者。……盖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如后世小说、剧本中之对话独白也。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分,假之喉舌,想当然耳。……方中通《陪集》卷二《博论》下:‘《左》、《国》所载,文过其实者强半。即如苏、张之游说,范、蔡之共谈,何当时一出诸口,即成文章?而又谁为记忆其字句,若此其纤悉不遗也?’解事不减陈涉。……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6](164-166)

缪文远《战国策考辩》萃集诸家之说[17](1984),考辩出《战国策》中的拟托之作有九十八篇之多。于是,刘知几《史通·杂说上》: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哤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詠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9](890)

“史”之“文”,可以更好地实现纪事的功能,即用更多的东西来展示事件的原动力。但又带来新的问题,即韩愈《进学解》称“《左氏》浮夸”。[8](1910)《左传》亦有纪事文辞上的夸张,如元人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卷一:

晋景公病,将食麦,张如厕,陷而卒,国君病,何必如厕?假令如厕,岂能遽陷而卒,此皆文胜其实,良可发笑![18](6)

事见成公十年。钱钟书曰:“论景公事,言外意谓国君内寝必有如《周礼·天官·玉府》所谓‘亵器’、《史记·万石君传》所谓‘厕牏’者,无须出外就野溷耳。”[6](206)李格非《书<战国策>后》说:“其事浅陋不足道,然而人读之,则必乡其说之工而忘其事之漏者,文辞之胜移之而已。”[19]王觉《书<战国策>后》说:“虽非义理之所存,而辩丽横肆,亦文辞之最,学者所不宜废也。”[20]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

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3](1985)

行人文辞,有的就是史官所拟,有的亦是记录的对象,《周礼·春官宗伯·外史》:“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3](820)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3](1704)因此“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应既指空间,又指时间。这虽是讲行人辞令之“文”的用处,但用为历史著作同样如此。所以,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真正认识到了“史”之“文”的意义。不过,从“惟义所在”的历史观出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虽是指人,但如果是指从事历史的人,《左传》中的“君子曰”,就是史学观在“文胜质则史”之时的注重“义”,就应该做到“文质彬彬”。

三、风气捩转与《史记》《汉书》的“实录”

“文胜质则史”在司马迁《史记》撰作中仍有表现,扬雄《法言·君子》称:

多爱不忍,子长也。仲尼多爱,爱义也;子长多爱,爱奇也。[21](507)

司马迁亦尚有《左传》之风,即所谓“好奇”。但史实的“信”与纪事的“实录”更为司马迁所关注。钱钟书称《史记》云: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其轶事乃时见于他说……(余)择其言尤雅者。”……《左传》宣公二年称董狐曰“古之良史,书法不隐”,襄公二十五年又特载南史氏直笔无畏;盖知作史当善善恶恶,而尚未识信信疑疑之更为先务也。《孟子·尽心》论《武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又《万章》记咸丘蒙、万章问事:“有诸?”“信乎?”孟子答:“齐东野人之语也”,“好事者为之也”;《公羊传》隐公元年、桓公二年论“远”事,哀公十四年论《春秋》托始,屡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谷梁传》桓公五年论《春秋》之义,谓“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史识已如雨中萤焰,明灭几微。马迁奋笔,乃以哲人析理之真通于史家求事之实,特书大号,言:前载之不可尽信,传闻之必须裁择,似史而非之“轶事”俗说应沟而外之于史,“野人”虽为常“语”,而“缙绅”未许“易言”。孟子开宗,至马迁而明义焉。[6](251-252)

他认为自司马迁始“史家求事之实”。司马迁序说自己撰作的宗旨: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其宗旨怎么实现?司马迁盛赞孔子“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之言,视之为自己作《史记》的准则。

扬雄《法言·重黎》:“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史迁’?曰:‘实录。’”[22](413)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表达对司马迁及其《史记》的看法:“又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而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1](2737-2738)“其是非颇缪于圣人”云云,还是述说“义”,也就是司马迁所说的“成一家之言”。但这段文字的重心,一是“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的“文”,二是在于张扬“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既是称赏司马迁,又是为自己的史书撰作立本。在这些话里,表达出撰作主体的要求,即站在史家的立场上怎样把史写好,而不是一定要史去承担什么职责,史更客观了。司马迁、班固已深切地认识到,史实的原动力还是存在于史实本身之中,应该以“实录”述“义”,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吧。

“实录”影响深远,连后世不是史家的曹植也有这样的话:“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亦将采史官之实录,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虽未能藏之于名山,将以传之于同好。”[22]而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曰:“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3](1705)“考其真伪”,这是以后代的观念来推导前人也是这样做的。

为了实现“实录”,自有一套方法,如断代史就不用避讳。班固《汉书·艺文志》云:

《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1](1715)

班固是讲《左传》以纪事显示“义”而不是直通通地显示“义”,所以能“免时难”。而他自己是以断代史“免时难”的。范文澜称《汉书》曰:“案中国自汉以下,政尚专制,忌讳滋多,本朝之人必不敢指斥本朝,以速罪戾。班氏史体,最合著述家之心理,盖记前朝之事,危疑较少,讥弹政事,臧否人物,均视在当代为自由,《汉书》家独盛后世,即此故也。”[23](28)

《晋书·王沈传》:“与荀顗、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13](1143)这是说王沈、荀顗、阮籍以魏人撰《魏书》,故多有“时讳”。《宋书·自序》载沈约称刘宋时人作《宋书》:“且事属当时,多非实录,又立传之方,取舍乖衷,进由时旨,退傍世情,垂之方来,难以取信。”[24](2467)也是指出“事属当时”而影响到“多非实录”。

考察“实录”之“实”,固然可以说是纪事的合乎实际,合乎事实,此“实”即《易·既济》“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之“实”;[25](54)而“实录”之“实”又有另一方面的意思,即实质、实际上的意思,如《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5](118)汉王充《论衡·讥日》:“作车不求良辰,裁衣独求吉日,俗人所重,失轻重之实也。”[11](368)这里的“实”又有“微言大义”之“义”的意味,从纪事中看出事的本质意义是什么;“实”与“义”的某些部分是重合的。因此,司马迁的“实录”是符合实际的记载,而不仅仅是如实记载。虽然说史对当代的惩恶劝善作用与《春秋》时代相比,已渐为弱化,而更突出的是古代作史的另一目的——鉴。这也是有传统的,《尚书·召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3](213)、《诗经·大雅·文王》“宜鉴于殷,骏命不易”[3](505)、《诗经·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等[3](554),早就指出这一点。但“鉴”更注重事实,而“实”与“义”相比,纪事意味更重,更有利于“鉴”。宋人吴缜《新唐书纠谬序》称:

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26](841)

孔子对史的要求,最重褒贬之类的“义”,于是有时穿越史实直接述“义”,这是所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但又带有颇多的主观;《左传》的“文胜质则史”,期望以“文”述“义”,这是所谓展示历史的丰富性,又颇多臆想中的客观;到两汉的“实录”,这是所谓再现并还原历史,但实际上是以“实录”述“义”。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就是在“义”、“文”、“实录”三者之间的循环,更是纠结与重合。“义”似乎处于更高层次,但要依赖于“事”;“文”是方法,也要依赖于“事”;“实录”则直述依赖于“事”,但也在追寻“义”。三者在性质上似乎是并列的,而实际操作上、侧重点上是有先后的。傅斯年所谓“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27](1),就上述“三变”而言,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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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Three Changes of Historical Science’s Ideas during the Pre-Qin Days and the Han Dynasty

Hu Dalei
(College of Arts,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Guangxi541004,China)

The ancient scholars thought that“zuoshi records speech while youshi records events”.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emphasizes“meaning”,its purpose lies in motive power,cause or essence of historical events.Its methods directly tell“meaning”through historical facts.The writings in Zuozhuan,Zhanguoce,Guoyu expected to record speeches and events to announce motive power,cause or essence of historical events in various ways.But they can’t avoid exaggeration.The historians in the Han Dynasty recorded speeches and events by memoir,thus promoted Chinese ancient historical science to the new realm.

the views of historical science;meaning;writing;memoir

I206.2

A

1673-0429(2012)02-0005-09

2011-11-20

胡大雷(1950—),浙江宁海人,男,文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汉魏六朝文学与文论的研究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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