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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杂剧的口头编创特征

2012-04-01郑劭荣

东疆学刊 2012年3期

郑劭荣

论元杂剧的口头编创特征

郑劭荣

元剧“曲白相生”的艺术体制可能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否定“伶人自为宾白”的观点需要谨慎。现存元剧文本中的种种迹象显示,伶人在许多方面参与了剧目的营造工作。具体表现在诗词韵语的因袭套用,即兴插科打诨,关目情节的相互蹈袭以及插入表演片段等诸多方面。伶人编剧方式与剧作家案头式的写作不同,它主要在舞台演出中完成,采取口头编创的方式。

元杂剧;即兴;口头编创;形态

一

元人杂剧中的唱词,自然为剧作家所写,而宾白的作者,历来颇有争议。学界对此有两种意见:其一,宾白与曲词均为剧作家所为。此说以王国维为代表:“填词取士说之妄,今不必辨。至谓宾白为伶人自为,其说亦颇难通。元剧之词,大抵曲白相生;苟不兼作白,则曲亦无从作,此最易明之理也。”[1](102)后代曲家徐朔方、徐扶明等持类似观点。其二,作家制曲伶人作白。明万历时王骥德即云:“元人诸剧,为曲皆佳,而白则猥鄙俚亵,不似文人口吻。盖由当时皆教坊乐工先撰成间架说白,却命供奉词臣作曲,谓之填词。凡乐工所撰,士流耻为更改,故事款多悖理,辞句多不通。”[2](148)臧懋循亦谓:“或谓元取士有填词科。……或又谓主司所定题目,止曲名及韵耳,其宾白则演剧时伶人自为之,故多鄙俚蹈袭之语。”[3](3)该说得到了郑振铎、唐文标、洛地、任光伟、傅谨等一大批学者的认同。如郑振铎提出:“元曲一般有一个特点,即曲子极好,而说白极其庸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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