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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对理性的诠释

2012-03-28蔡凤珍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蔡凤珍,杨 忠

(1.东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2.伊犁师范学院 外语系,新疆 伊宁 835000)

一、哲学对理性的诠释

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属性。但是,对理性的理解和阐释却见仁见智。本文拟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运用“范畴”和“隐喻”的研究成果,尝试性诠释人的理性。

怎样认识人类自己一直是哲学探究的问题。从古希腊阿波罗神庙前殿的墙上刻着的神谕“认识你自己”开始,在历史的长河中,哲学家对人的属性的诠释大致可分为两种:

人是理性的动物。苏格拉底把人定义为一个对理性问题能给予理性回答的存在物。这一答案通过柏拉图思想的媒介,已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沿袭下来而成为经典。柏拉图认为,人的本性是以大写字母写在国家的本性上。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是政治的动物”。斯多葛怀疑学派维护人的绝对独立性。人文主义则高高举起理性的大旗,坚定地维护着“人是理性的动物”。随着历史的进程,科学的发展,以及研究人的科学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理性的理解不断深入。

人是符号的动物。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认为,人与其说是“理性的动物”,不如说是“符号的动物”,亦即能利用符号去创造文化的动物。他认为,人并没有与生俱来的本质,也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永恒人性;人的本质永远处在生成之中。它只存在于人不断创造文化的辛勤劳作之中。人的突出特征,人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的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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