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业院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2012-02-15王晶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2年2期
王 晶
浅谈职业院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王 晶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 300134)
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以培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文章根据作者的经验提出了若干切实可行的可操作建议。
素质教育;德育教育;职业教育
素质指人的素养、品质。现代素质概念的内涵包括:遗传素质;可能素质,指人的发展潜能;现实素质,指人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获得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基本品质结构,包括人的思想、知识、身体、心理品质等。长期以来,人们往往误认为职业院校的学生上学,只是要学习、掌握某种就业所需的技能、技巧,不存在素质教育问题,显然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种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的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这里既确定了职业院校具有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又强调了素质教育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旨在如何加强职业院校的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精湛的专业技能、技巧,强烈的求知欲与进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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