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校体育的法治化管理
2012-02-15徐小丽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2年2期
徐小丽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南长沙410012)
在200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和体育的战略重点,是实现我国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摇篮,面对学校体育事业不断发展进步、体育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对于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新情况,如何有效、合法地解决,体育法制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1 我国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的概念界定
1.1 法治和法制的关系
中文里的“法治”和“法制”是两个发音相同的词。但它们所表达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二者一字之差,却有本质性的区别。从时间层面讲,法制在任何文明社会都有,但法治是在近代社会才产生的现象。从实践层面上讲,“法治”与“法制”的最大区别是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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