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汽车产品责任实现中的政府角色
2012-02-15张牧君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张牧君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论我国汽车产品责任实现中的政府角色
张牧君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汽车市场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目前,既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规范汽车产品市场和保障汽车产品质量的要求。而且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汽车产品质量的立法都会滞后于汽车市场发展的要求,从而使汽车产品责任无法得到切实履行。长期来看,实现汽车产品质量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制度的健全,但是,从韩国的经验来看,在法律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有所作为。政府要积极地介入严把汽车质量关的行动中去,防止缺陷汽车流入市场,更不允许汽车消费者受到产品质量侵权时投诉无门。
汽车产品责任;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当前,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增长,汽车质量引发的侵权问题也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件,2012年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成为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其中,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占54.7%,制动系统失灵、发动机性能故障等关系行车安全的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1]。而根据中国汽车质量网2012年一季度投诉分析报告,2012年第一季度共接到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投诉2653宗,涉及90个汽车品牌,276个车型。其中1月接到消费者针对汽车产品的投诉488宗,2月接到消费者针对汽车产品的投诉1005宗,3月接到消费者针对汽车产品的投诉1160宗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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