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铁路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2012-02-15周捷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12年4期
周捷
(上海铁路卫生监督所蚌埠分所,安徽 蚌埠 233000)
2010年9月,铁道部等五部局出台规章[1],确定了国家铁路食品安全实行统一综合监督制度。通过一年多的实践,铁路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证明这一制度符合国家对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但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就目前的铁路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以下思考。
1 当前铁路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在食品安全事故认识上的偏差
近年来,虽然铁路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在部分人员中仍存在着不会发生事故和过于担心发生事故的认识偏差。持有前者认识的,多为基层食品经营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他们认为其负责的食品经营业态单一,特别经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经营条件有了较大的提高,按自己多年的老方式管理,也未发生食物中毒等。因此实际工作中,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常态管理上,而是用在应付上级检查和同监督管理部门搞好关系上。持有后者认识的,多为食品经营单位和监督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出于责任意识或担心发生事故影响职务及被处分、考核等方面的原因,对正常检查发现的大小问题都感到可能随时发生事故。对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其外在表现则是热衷于对管理相对人的反复检查,以期望达到一种完全符合规范[2]的状态。这种做法,客观上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但浪费卫生监督资源,而且也降低了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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