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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领导首次工资改革

2012-02-11徐忠

钟山风雨 2012年5期

徐忠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新形势下的工资制度改革很重视。在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实际工作中,各方面人士反响较大,议论颇多。本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精神,我查阅、学习了1956年开国总理周恩来倾注大量心血,领导新中国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工资改革的史料,深感学习弘扬周恩来总理对工资改革的精辟见解、高超领导艺术和对工作的负责精神与民主作风,对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周恩来领导新中国首次工资改革的重要背景

全国首次工资改革会议于1956年2月29日至4月7日在北京召开。3月4日,周恩来在劳动工资和基本建设等21个专业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上所作的重要报告中,重点讲工资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方针政策和做法。他一开始就说:“我今天是来负荆请罪的。”这句话使到会同志感到意外和震动,不理解总理为什么讲这种分量很重的话?实际上周恩来这样讲是有两方面重要背景的。

其一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生产发展与职工工资下降问题的背景。周恩来向与会者解释说:“生产发展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职工工资没有相应增加甚至下降,作为总理我是有责任的。”当时的实际情况是:1954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2.5%,平均工资只增长3.1%;1955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0%,平均工资增长2.9%。国营工业全体职工的实际工资除1953年提高5%以外,1954年和1955年都是下降的,生产工人的实际工资下降得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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