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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仙花《春香夫人及其他作品》中的“大同”社会理想建构*

2012-01-29黎会华

关键词:帕特水仙花种族

黎会华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水仙花(Sui Sin Far,1865-1914)原名伊迪丝·莫德·伊顿(Edith Maude Eaton),是第一位用英语创作的北美华裔作家,公认的北美亚裔文学的先驱。在北美排华气焰甚嚣尘上的时代,在“黄祸”文学猖獗、华人形象被严重歪曲丑化的文化氛围中,水仙花虽然只有一半中国血统,却坚持塑造充满人性的华人形象,在族性差异和人类共性方面找到了平衡,睿智地挑战了当时一个庞大的丑化华人的认知和书写系统,真实地展示了一个被美国主流作家忽略并歪曲了的华裔生存世界,成为“失语”的华人群体的代言人。她并不避讳华人身上的人性缺点,而是将其看作是人类共有的缺陷,强调人类普世价值观,提出“只有整个世界成为一家人的世界,人与人之间才能看得更清晰、听得更分明”、[1]224“个体重于种族”[1]230等远远超越北美主流文化“归化”话语内涵的理念,艺术地建构了以“人性归一”理念为核心,以“世界一家人”为形式的、种族平等与和谐的“大同”理想社会。本文试图以水仙花的《春香夫人及其他作品》为研究对象,从她的创作手法入手,从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的解构和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的建构两个方面,探讨水仙花的“人性归一”的大同社会理想的构建。

一、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的解构

在水仙花所处的时代,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是欧洲白人认识自身和其他种族之间区别的思维模式,实质上是种族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换言之,它对少数族群的认识立足于他们与白人相比是什么。在白人/非白人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中,白人处于优越和特权的地位,由此确立白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种族歧视意识,其目的是建构和维系统治与被统治的族群关系,确保以白人为中心的等级秩序,这种种族主义的思想意识即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亦称民族中心主义。美国社会学家威廉·格哈姆·苏默(William Graham Summer,1940)对这一概念曾做过详细的解释,认为它是指“某个民族把自己当作世界中心,把本民族的文化当做对待其他民族的参照系;它以自己的文化标准来衡量其他民族的行为,并把自己与其他文化隔离开来”。[2]欧洲白人自视优越于其他少数有色人种,由此产生的优越感,使他们认为自己的价值观、社会规范、语言规则等更加先进、文明、更加准确,因而要把同化其他“低等的”民族为己任。主流社会通过种族中心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使有色的少数人种非人化、野蛮化、非文明化或低等化,其目的是使“白人永远处于权力的顶端并为所欲为”。[3]

不仅如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盛行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alism)主张每个人种的遗传类型决定其能力、态度或秉性。换言之,种族特征由基因决定。基于种族基因模式的种族本质主义把不可改变的遗传差异自然化(naturalize),种族的差异近乎于物种之间的差异。表现在社会政治实践和政策上的不平等对待,理由是,“由于人自然归属不同价值的种族(‘进化度’不同),价值不同,应当以不同的态度对待他们”。[4]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生物学的因素和文化的因素相联系,人类种族之间固有的差异遵循进化原则。通过这个模式,文明被概念化,即从较低级的野蛮状态不断提升到较高级的文明状态。因此在这种话语中,种族和文明是可以互换的,即一个种族,一种文明;一个种族,一种文化。科学种族论为有色人种的认知能力无法达到主流白人定义的美国文化和文明的标准提供了伪科学的理论基础。就美国华人而言,主流社会通过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操纵,以种族中心霸权话语把华人他者化为“黄祸”、“危险分子”、“不可同化的”异族,或“野蛮的亚洲人”;在文学作品中,美国白人作家把华人塑造为鸦片烟鬼、妓女、骗子、屠夫、狡猾的恶棍等负面形象,他们利用文学和文化操纵,把对华人的偏见定型化,致使“黄祸”蔓延,为“种族主义、分割政策、排外政策张目”。[5]在社会政治实践上,主流社会把偏见和歧视作为合理的理由排斥亚洲人,并通过立法使其合法化,成为制度化的种族主义。19世纪70年代美国有半数州立法禁止白人与华人通婚;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明确规定只有少数中国商人、游客、外交官、教师和学生能进入美国,对已经移居美国的华人,拒绝授予他们公民身份。这个法案直到1943年才取缔。

在这样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水仙花不仅深刻洞察了美国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中存在的种族主义,而且作为欧亚混血,她也亲历了华人所遭受的种族歧视,她希望借助作为“公共行为干涉地位”的“具体的乌托邦”故事,①直击美国社会的种族和文化问题,催生国民思维方式的变革,使他们“以一种新的方式观察他们生活的世界”,[6]来切实改变华人的生存状态。水仙花的创作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在许多故事中,聚焦华人家庭和孩子,通过白人剥夺华人孩子、拆散其家庭的故事,揭露不公正的移民限制、歧视性的法律和官僚制度以及白人优越的社会意识形态对华人造成的伤害,以便使其白人读者聚焦种族中心主义的体系/结构,从而解构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消解种族二元对立意识。《在自由国度》中,水仙花把排华法案作为故事的背景,讲述美国华人夫妇两岁的儿子因为在中国出生,“没有任何准许他入境的证明”,②[1]94被海关官员扣押,送进了教会托儿所长达十个月之久的故事。读者看到的是,孤寂无助的华人夫妇为获得美国政府放行儿子的许可,他们求助白人律师,结果被讹诈包括祖传珠宝在内的所有积蓄。当十个月后最终拿到放行许可,母亲与儿子相见,儿子却成了只会讲英语,不认识母亲的Kim,见到母亲,吓得躲在女教士的身后,大喊“走开,走开!”。[1]101这个结局与华人丈夫坚信的“没有任何法律会让孩子离开母亲”[1]96形成鲜明对照。读者能够感受到,“在自由国度”的美国,政府却用法律强行剥夺华人家庭的孩子,剥离其父母的语言和文化,最终使他和亲生母亲成为陌生人。由此,水仙花不仅“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制度化的排华种族主义之害”,[7]而且这样的故事结局有助于使其白人读者认识到种族霸权法律对人性的践踏,质疑排华法案的正确性;同时有助于唤起他们对华人的同情之心,进而消解种族二元对立意识。

在其小说创作中,水仙花还展现白人优越意识所表现的文化霸权同样拆散华人家庭,以此揭示种族歧视和偏见的中心症结。小说《一个男儿身的中国“女孩儿”》(下称《一个男儿》)与《帕特与潘》通过聚焦白人文化霸权实践者——白人传教士-教师——拆散华人家庭的故事,揭露并批判种族中心霸权主义对人性的戕害。《一个男儿》把文化“误解”作为故事的情节,阐明白人优越意识付诸实践的结果加深了种族之间的隔阂、偏见和对立。白人教师梅森小姐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认为苦云的父亲对孩子不负责任,对苦云调皮捣蛋、逃学、爱“和小男孩打闹”等不符合女孩子的行为听之任之,不能正确地抚养孩子并尽父亲职责。因此,梅森小姐决定“解救”苦云。她联系“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会长、“救助之家”女舍监和最有影响力的牧师们,使他们关注苦云事件。通过她的“努力”,美国儿童管理的各个组织都对这个华人家庭施压,结果,州最高法院判决剥夺苦云父亲的监护权,把苦云送往“旧金山华人女孩之家”。[1]157-158但是故事并未就此结束,水仙花用了很多笔墨描写唐人街华人对梅森小姐的“好心”的反应:他们不再对她友好,学校24名学生仅剩下4人,以此说明梅森小姐对华人的伤害。故事结尾处揭示,苦云其实是个男孩儿,他父亲在几个儿子相继夭折之后认为,鬼喜欢男孩所以带走了他的儿子们,为了保住最后的儿子苦云不被鬼带走,才把他打扮成女孩。水仙花用“鬼”夺子的故事,使读者认识到,梅森小姐的“好心”之举如同夺走苦云哥哥们的阴鬼一样具有杀伤力。梅森小姐自以为是的“拯救行动”其实是把白人的文化观强加给华人。她的好心“解救”之举,实质是她内心白人优越性思想的外露与阐发,却完全忽略了此举对华人家庭的破坏。水仙花用华人家庭差点被白人的“好心”拆散的故事,使读者感受到白人文化霸权实践者违背人性的行为,从而有助于白人读者反思自己的优越性。《帕特与潘》也是白人传教士-教师“夺子”拆散华人家庭的故事,不同的是,这是个种族混合家庭。白人小男孩帕特在母亲去世后,被一对好心的华人夫妇收养。他生长在唐人街,讲汉语,与华裔妹妹潘一起长大。有一天,白人传教士-教师哈里森路过唐人街,发现“一个白人男孩在美国只会讲汉话”,大为震惊,她想方设法让帕特上学,学习“自己祖先的语言”英语,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白人男孩儿成长为华人不可思议”,[1]161后来又把他“救”出唐人街,交给白人夫妇收养。促使哈森里采取“拯救”帕特脱离华人文化的行动,最终把帕特同华人家庭隔离的动机,是她“根深蒂固”的白人至上的思想意识。在她的信念中,华人文化是低等、落后的,具有异教性与危险性。她那蛮横、霸道和自我中心的文化观念是强烈的文化霸权主义的具象,也是水仙花时代大多数读者所属的主流白人文化的种族主义的反映。

另一方面,水仙花通过对照帕特在华人家庭和被白人家庭收养后与潘之间关系的变化,阐明种族歧视和偏见是社会和教育共同建构的。故事以帕特和潘相拥躺在唐人街一个神庙酣然入睡开始,到帕特强行被白人家庭收养前,两个孩子两小无猜,亲密无间。当帕特面对“你是白人”必须离开唐人街、离开家时,他哭喊着“我也是华人”,潘也喊道“他是华人”。[1]164孩子之间没有种族意识,是“一家人”的兄妹。但是,在故事结尾,帕特被白人家庭收养一年后,与潘第一次在街上相遇,他们的关系变得生疏了。又一次在回家的路上,帕特听到潘兴奋的声音招呼自己,但在同伴的讥笑中,他对潘喊道,“离我远点儿”!潘悲哀地认识到,“他不再是华人了”。[1]166帕特从天真善良的“华人”变成充满歧视和偏见的白人表明,“种族偏见是社会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导致人们成为种族主义者的并非基因,而是教育的结果”。[7]

在这两个故事中,拆散华人家庭、夺走他们孩子的都是白人传教士-教师。水仙花运用白人传教士-教师的形象旨在表明,种族中心主义,以及由此导致的种族偏见是由教育者、宗教人士共同实践的结果。白人传教士-教师的行为不仅反映了她们个人的白人至上信念,也反映了当时美国主流社会种族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这两个故事中所描述的学校不过是培养孩子进入美国种族等级制度的首要场所而已,也是白人种族偏见产生体制影响的场所,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发生作用的场所。《一个男儿》中,教师通过学校和其它权力机构,对华人实施强制同化。而《帕特与潘》的故事则强调的是,种族偏见和白人优越的信念是通过学校灌输的;种族隔离的藩篱是通过白人传教士-教师构筑的。梅森小姐对苦云的“保护”、哈里森对帕特的“拯救”,都基于她们坚持的白人至上的信念:白人文明的优越性、华人文化和华人种族的劣等愚昧与危险性;她们以道德进步的名义,以文化优越的名义,强行把华人与美国白人隔离开来。在这种先入为主信念的支撑下,她们如何才能看到华人古老文化遗产的辉煌?更谈不上主动与之对话交流的可能了。但水仙花对两位白人传教士-教师的塑造有所不同。梅森最后对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她最后反思自己,认为自己的行为如同带走苦云哥哥们的魔鬼。她对苦云说:“你父亲把你打扮成女孩,以为这样可以不让魔鬼把你带走;但就是用这种方法,他带来了另一个魔鬼,这个魔鬼差点把你从他身边带走。”[1]160而哈里森自始至终没有质疑自己的优越感,因而,她无法理解或者珍视种族混合家庭中孩子们的快乐。通过两者的对照,水仙花似乎表明,要消除种族偏见和歧视,白人要进行自我反思。梅森因为对自己的行为反思,没有对华人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种族间的和谐相处还有可能性;而哈里森因为从未反思自己的行为,她在孩子之间筑起了种族主义的藩篱,种族之间可以和谐相处的可能性被无限地延宕了。

二、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的建构

水仙花揭露美国种族主义之害、解构种族二元对立意识,并不是其小说创作的终极目标。更为重要的是,她要在解构中建构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因此,在这些小说中,水仙花着重刻画华人的“人性”,颠覆华人被主流社会固化的形象。通过强调人性的平等价值,解构种族本质主义,建构“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在自由国度》中,水仙花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的悲伤、等待的煎熬、为救孩子不惜倾其所有财宝的壮举,以及见到孩子时难以抑制的喜悦。所有这些都显示了母性的光辉。这与主流媒介中华人“最为迟钝、最麻木不仁”的刻板形象形成了鲜明对照,也是对种族本质主义的有力批判。《一个男儿》中,虽然对苦云的父亲着墨不多,但读者能够看到一个尽父母的职责,竭力保护孩子的慈父。面对梅森的质询,他不卑不亢、从容镇定:“关于苦云,你也许说得太多了。苦云是我的孩子,我按我的意愿把他养大。”[1]159他迫使梅森承认对华裔学生理解的错误,以及她滥用权力申请法院指令的错误。梅森生活的想象因此被嘲讽,且证明是错误的。“她没有给唐人街社区带来‘光明’,相反,唐人街的人民启迪了她。文化霸权遭遇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位置的改变”。[8]这两个故事中,母亲和父亲的形象都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感情、充满人性的人物。而《帕特与潘》中,帕特的养父母朗余夫妇亦是充满慈爱的父母形象。他们对帕特“倾注了和自己亲生女儿潘一样的爱”,朗余夫人甚至更偏爱帕特,因为“他让她感受到了第一次怀抱婴儿的激动,第一次看到宝宝笑容和诡计的喜悦,第一次被叫‘阿妈’的幸福和第一次享受被孩子爱的甜蜜”。从寥寥数语对第一次做母亲感受的描写中,读者能够感受到母爱的伟大,感受到华人与白人同样具有的作为人的基本情感。朗余先生开明、大度。在对待帕特被要求上学学英语的问题上,他认为帕特应该学习“他祖先的语言”。当美国白人夫妇要把帕特“抚养成一个美国男孩”时,朗余夫妇没有反对,放弃了自己的抚养权。但他们内心深处深感不公和愤怒:“如果不是他们可怜不幸的白人女孩,给她无助的孩子照顾和爱护,不可能有白人男孩让他人‘抚养’。”[1]164朗余夫妇内心感到的不公和愤怒折射了人性的真实面貌。不仅如此,水仙花笔下的华人父母在白人妇女无助时,帮助她;在她撒手人寰时,养育她的孩子。在他们的世界里,种族的界限模糊了。通过再现华人的人性,水仙花迫使白人读者检视他们自己的种族偏见、成见和特权,使他们认识到,华人作为人与他们并无区别,从而改变他们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水仙花解构种族二元对立意识,刻画华人人性、颠覆其主流社会中的固化形象,旨在强调人性的平等价值,它是其构想种族之间平等与和谐的大同理想的核心。

如果说水仙花在以白人剥夺华人孩子、拆散其家庭为主题的小说中,解构种族二元对立意识,建构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为其构想种族平等与和谐的大同理想奠定基础的话,那么她在小说中触及异族通婚的禁忌,则直接勾勒出了以“一家人”为主要形式的大同理想社会的雏形。在《一位嫁给华人的白人妇女》(以下简称《白人妇女》)和《她的华人丈夫》中,水仙花通过白人米妮讲述她与华人刘康喜的爱情婚姻故事表明,只要消除种族偏见和歧视,白人与华人完全可以成为幸福的一家人。《白人妇女》中,米妮遭丈夫抛弃,无家可归、饥寒交迫,准备带孩子自杀时,华商刘康喜救了她,并把她带到唐人街、刘康喜叔叔的大家庭里。华人大家庭给予她和孩子无私的关爱和帮助,使她抚平了心灵创伤,重新燃起生活的热望。白人米妮深入唐人街,进入华人家庭,与他们共同生活,从华人世界内部,亲历他们的淳朴、善良。与华人生活使米妮认识到:“美德并不完全属于白人。我对刘家的一切感兴趣,认识了他们的朋友,完全消除了我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对外国人的偏见。”[1]74水仙花还通过米妮之口,对她的白人前夫詹姆斯和刘康喜进行比较,突显华人的美德:“尽管你有六英尺高的个子,你渺小的灵魂根本无法与他那高尚的灵魂相媲美。你不愿意保护、照顾你的妻子和带到世上来的孩子,但是他却救了这个陌生的女人,并把她当成女人来看待,尊重她,敬爱她,给了她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让她们独立自主,不用依赖别人。”[1]77刘康喜的爱心、善良和责任感深深地打动了她,最后米妮决定嫁给他。在《她的华人丈夫》中,米妮直接对比自己的两次婚姻使她认识到,嫁给詹姆斯意味着,“痛苦、辛酸和目光短浅”;而与刘康喜的结合是“幸福、健康、华彩乐章”。根据美国人的观点,詹姆斯是“有教养、宽宏大量的人”,而刘康喜只是“一个普通的华人”。[1]79正是这个“有教养、宽宏大量的人”认为米妮无知,不配做他的妻子,而这个“普通的华人”不仅给予她一个舒适温暖的家,而且倾听她的心声。通过白人米妮讲述自己亲历异族通婚的幸福生活点滴,水仙花似乎表明,爱可以联结不同种族成为“一家人”。事实上,在《帕特与潘》中,水仙花已经勾勒出种族和谐一家的图景;《白人妇女》也展示了白人儿童和华人儿童之间和谐关系的画面:米妮讲述到,“我心满意足地看着我的孩子与华人小孩子们一起成长”。[1]74水仙花借用“一家人”形式,展现了她致力追求的种族平等与和谐的大同理想,因为只有在“一家人”的世界里,人们才能包容种族、文化、信仰等各种差异,才能真正平等相待,和谐相处。

作为作家而非社会学家,水仙花在小说中构想的大同理想社会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世界”。但是,水仙花在其政论文章中从未停止过为消除种族偏见和歧视,为华人争取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努力。作为欧亚混血的特殊身份,她从小饱受种族偏见和歧视的切肤之痛,这种经历让她切身体会到偏见和歧视不仅来自父亲的民族,也来自母亲的民族。因此,她在族性差异和人类共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人性归一”。她认为,承认“人性归一”的理念是消除种族歧视和偏见,实现大同社会理想的前提。在《为华人请愿》中,她明确指出:“人性在全世界都一样,华人和那些现在擅自评价他们的人一样,是人;如果他们是人,就应该得到人的待遇。”[1]196在系列文章《在美国的中国人》中,水仙花阐明人性同一,“中国人可能是偏习俗的……显然他们是这样……但是他们是人”,“的确,这些中国人像其他民族的人一样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行为方式和性格特征,但是从广义上来说,他们和地球上其他人没什么两样”。[1]234水仙花主张的“人性归一”理念,通过强调人类的同一性——人性,来阐释人性的平等价值,从而主张人的平等价值地位应该得到承认。换言之,尊重“人”,应该包括尊重人“生存的具体形式”。[9]水仙花在其自传文章《一个欧亚混血的回忆书笺》中进一步指出,“个体重于种族”,宣称自己“没有国籍”,是“欧亚人”。[1]230由此可见,她的“人性归一”的理念把个人看作是超越种族、语言和宗教的独立人格,它意味着人类文化差异并无优劣高低之分,而是互相等值的,因此,水仙花突破了民族文化认同的思维模式。

一百多年前,水仙花所构想的“人性归一”的大同思想,极具前瞻性、理想性。她强调的“人性归一”、“个体重于种族”的思想,打破了民族认同的思维逻辑,它对当今世界克服狭隘的国家/民族主义,也就是“排外、恐外,仇外,族裔偏见和种族歧视,并且在国家/民族疆界内把这种偏见转换为激情”,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因为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流血冲突、纷争仇杀都与狭隘的国家/民族主义有着不解之缘。“而全球化时代的趋势,是要克服这种狭隘,包容文化、信仰、历史的各种差异,才能逐渐实现跨民族主义、世界主义的新思维”。[10]而水仙花一百多年前提出“人性归一”的大同思想契合了当代世界主义的思维逻辑:“区别‘我们’和‘他人’不再以人种为条件,不再预先规定绝对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区别的思维模式(‘选择’原则)为包容性区别的思维模式(‘肯定’原则)所取代,因为‘他人’、‘外人’在平等的条件下已经失去和获得自己的异己性。所以,‘世界主义’意味着在取消‘我们’和‘他人’的区别的同时,设计人人都有双重地位的结构。”[11]因此,水仙花的“人性归一”的大同理念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构想具有先驱性,研究她的思想,在强调多元文化主义的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注释:

①Ruth Levitas认为,“抽象的乌托邦表达欲望,只有具体的乌托邦才承载希望。”见Phillip E Wegner的 Imaginary Communities:Utopia,the Nation,and the Spatial Histories of Modernity一书第21页。

②排华法案要求在中国出生的华人进入美国要出示特殊文件,即使他/她的父母是美国出生的公民。见尹晓煌的《美国华裔文学史》一书第126页。

[1]Sui Sin Far.Mrs.Spring Fragrance and Other Writings[M].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2002.

[2]賈玉新.跨文化交际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08.

[3]赵建秀.种族主义的爱[J].李贵苍,徐纪阳,译.华人文学,2005(3):30-37.

[4]皮埃尔-安德烈·塔吉耶夫.种族主义源流[M].高凌翰,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16.

[5]范守义.义不忘华:北美华裔小说家水仙花的心路历程[J].国外文学,1997(4):106-111.

[6]Phillip E Wegner.Imaginary Communities:Utopia,the Nation,and the Spatial Histories of Modernity[M].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2:2.

[7]尹晓煌.美国华裔文学史[M].徐颖果,主译.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115.

[8]Annette White-Parks.Sui Sin Far/Edith Maude Eaton:A Literary Biography[M].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1995:130.

[9]河清.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J].读书,1996(9):72-75.

[10]童明.暗恐/非家幻觉[J]. 外国文学,2011(4):106-114.

[11]乌尔里希·贝克.全球化时代的权力与反权力[M].蒋仁祥,胡颐,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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