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不矛盾律在案件裁判中的适用
2012-01-29邾映映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期
关键词:矛盾
文◎王 忠 邾映映
浅析不矛盾律在案件裁判中的适用
文◎王 忠*邾映映**
案件是一起由康某的劳动合同是否丢失(存在)而引起的纠纷。在康某同东方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由于东方公司未能提举与康某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证据,被判令支付给康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金。东方公司遂以邓某为被告,诉请其交付康某的劳动合同。东方公司同康某是否签订有诉争劳动合同就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一、基本案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与东方公司所签订的2008年6月13日至2009年6月12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邓某的职位为行政专员,东方公司提供行政专员职务说明书证明邓某的职责是人事管理工作,在其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其已接手相关的人事资料。但邓某提供了前公司人事主管王世清在康某同东方公司仲裁案时所作的关于公司人事资料交接情况的证人证言,证明公司并没有向其交接过诉争的康某的劳动合同。此外,邓某还主张东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融资指使其出具了一份公司所有员工都签订有劳动合同的造假材料——《公司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2008年度合同签署情况表)》(以下简称《劳动合同表》),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邓某无法提交证据证明其系受到张某指使进行《劳动合同表》造假的事实。该《劳动合同表》载明康某与公司签订有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劳动合同。东方公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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