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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几点思考

2012-01-29吴进强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吴进强



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几点思考

吴进强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漳州 363000)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四个主要问题,即:分类所得税制造成税负不公平、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税率设置复杂且边际税率高和多种计税方法造成税负不公平。就这四个问题进行分析与举证,并提出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相关建议。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其征税的目的除了考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外,更重要的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和社会和谐。经济越发展,国民收入分配就越不公平,个人所得税征税的目的就越加重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也就越加重要。

一、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经过多次的修正,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情况如下:

1.分类所得税制造成税负不公平

个人所得税按税制设计及其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税制类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划分为11个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不同的税率及优惠办法,在个人取得不同的项目收入时,分类分项缴纳所得税。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的收入分配方式出现多种形式。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会造成相等金额的收入因其收入方式不同而出现税负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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