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困惑
2012-01-28张琦,王昊
中国流通经济 2012年4期
关键词:制度
张 琦,王 昊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北京市100875)
责任编辑:陈静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在《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中表达了他对制度的理解。他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应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随后他又在1990年出版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这样写道:“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因此,制度本身就是约束个人、集体、组织乃至国家政府行为的规则,它通过这个规则来指引相互博弈的个体单位。
开始于1978年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尽管其对中国社会制度变革、人地关系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与中国社会发展状态不相适应的地方,有些已经严重阻碍了现在的发展进程。提出这些困境,思考它们的成因并讨论其影响力,有助于我们修正和调整当前的土地制度改革。
一、土地权利的非公平性:二元土地制度下的城乡差异依然严重[1]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1954出版的《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即一国在经济发展初期,会存在一种二元经济结构,以传统自给自足方式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低下、收入低的农业和以现代化生产方式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高、收入高的工业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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