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版权产业发展中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2012-01-28康建辉郭雅明宋柏慧
中国软科学 2012年7期
康建辉,郭雅明,宋柏慧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陕西西安 710048)
知识经济时代,版权在促进智力成果创新、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版权为基础而形成的版权产业增长迅速,已经成为驱动国家经济增长的强有力的新引擎[1]。核心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与日俱增。随着高新技术在版权产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核心版权产业中的新兴产业部门优势更加突出,极大地带动了核心版权产业的发展,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
据统计,上海软件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产业增加值在2008年和2009年接连突破200亿和300亿元人民币,一直占据核心版权产业主导地位,是上海核心版权产业增长的“发动机”[2]。2010年上海网络信息业和软件与计算机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2.1%和9%[3]。根据2011年5月发布的《深圳市版权产业发展状况》白皮书,深圳自2009年至2010年,核心版权产业中的新兴版权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不容忽视。2009年深圳市软件产业收入达到1266亿元,同比增长25%,占全国的13%。
新兴版权产业依托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以及创新型人才资源,发展速度快、产值高,前景广阔。然而,现行的版权保护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新兴版权产业的版权保护要求。目前,我国对新兴版权产业的版权保护并不完善,这已成为制约新兴版权产业更好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对新兴版权产业发展中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一、新兴版权产业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一)新兴版权产业的概念
关于版权产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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