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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测谎技术在反贪办案中的运用

2012-01-28王永军侯国松王福坤

中国检察官 2012年5期
关键词:反贪测试人员办案

文◎王永军 侯国松 王福坤

试论测谎技术在反贪办案中的运用

文◎王永军*侯国松*王福坤*

一、反贪办案使用测谎技术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资料显示:1998年,检察机关开始应用测谎仪办案。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四川省检察院关于应用测谎技术的请示报告做出批复,该批复为检察机关办案应用测谎技术提供了司法依据。2004年7月,中国心理测试专业委员会把“心理测试”定为重要的侦查辅助手段,并把“心理测试”列为九大技术门类之一。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将心理测试技术与其他鉴定业务门类一并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测谎技术在检察机关办案中运用正在经历一个由基层个别试点到高检院全国管理推行的过程。运用测谎技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接受,测谎技术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检院已经做出心理测试工作要按照“统一管理、分步实施、严格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开展的部署。

(一)反贪办案中运用测谎技术是由该技术的特性决定的

测谎技术运用的原理是人在说谎时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而这种心理压力又会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手掌出汗、体温微升、肌肉微颤、呼吸速度和容量略见异常等,而这些生理反应是受人体植物神经系统控制的,普通人难以用主观意志控制。通过生理反应的记录和分离,测试人员可以分析出测试对象是否说谎。根据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测谎技术使用情况及反馈来看,该技术在排除无辜、确认案犯或知情人、提供侦查方向、增强办案人员信心、识别伪证伪以及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心理压力、收集信息为审讯创造条件方面作用突出。所以测谎技术上述特性决定了该技术被引入反贪办案,通过该技术的运用辅助办案人员查清事实,收集证据。

(二)反贪办案中运用测谎技术是由反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的

虽然同为侦办案件,反贪办案和公安、反渎、国安等机关办案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以贿赂案件为例,办案人员所面对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城府较深的官员,犯罪手段多且隐蔽性强,这类案件又大多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的,没有传统的犯罪现场和证据,且贿赂方式也以实物或现金为主,缺乏可供查找的书面证据和传统的犯罪现场。所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往往起着关键甚至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口供的获取、甄别和固定也就成了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适应现代反贪工作的需要,提高办案的效率和效果,必须采取有效侦查方式方法推进侦查工作。而测谎技术的使用既能加快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进程,也能有效节省办案时间;同时测谎技术可以用于对多个重点嫌疑人的排查,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再加上测谎技术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更多的案情信息,扩大侦查范围,所以反贪办案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应当引入测谎技术。

(三)反贪办案中运用测谎技术是文明规范执法的内在要求

反贪部门传统的办案模式是“由供到证”,这种办案模式一是容易导致对象的超期羁押,侵犯对象的包括自由在内的多项人权;二是容易导致办案人员侦查行为缺乏监督,产生刑讯逼供的行为;三是羁押手段的滥用,使办案人员更多依赖“耗时间拼体力”,降低了审讯策略和技术的使用,不利于审讯水平的提高。而测谎技术不仅可以甄别对象的供述真假,而且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拒供心理和招供心理等主观心里,对于审讯人员准确把握对象心理,顺利突破案件非常重要。掌握了对象的心理和案件侦破的规律,对症下药因案施策,就可以提高审讯人员水平,降低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的发生率,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办案。

(四)反贪办案中运用测谎技术是科技强侦的必然选择

望着眼前三层楼高、盘旋而下的传送带,我们禁不住发出了惊叹,暗自想象夜里机器轰鸣声响起,传送带快速转动,一叠叠报纸从眼前掠过的场景,那将是多么壮观。翻阅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这家地方报业大佬的发展史,你会看到中国报业发展史上的一段流传甚广的佳话。1997年香港回归之日,广州日报以创纪录的当日刊出“97版”报纸一炮而红,奠定了其在中国报业中的“江湖”地位,从此摆脱了“地方小报”的命运。

随着科技的发展,职务犯罪也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办理此类案件对于音频、视频和电子类证据的采集也越来越普遍。为了适应职务犯罪形势的发展,准确及时查明犯罪,反贪部门也应当提高自侦业务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逐步配备包括监听监控、秘拍秘录、测谎、跟踪定位、电子导航、电子取证、手机通讯分析等在内的器材设备,并逐步培养反贪自己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侦查职务犯罪的科技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反贪案件的办理,提高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可见,犯罪形式的发展和科技强侦的需要,必然会在办案中引入包括测谎在内的一系列科技手段。

二、如何在反贪办案中运用测谎技术

测谎技术作为科技水平含量很高的辅助侦查手段引入反贪办案,必须有一定的程序规制,遵循一定客观规律,否则会导致该技术在实践当中被滥用或误用,从而降低测谎结论的准确性。笔者根据反贪部门实践当中的做法,将测谎技术运用依照先后程序总结如下:

(一)运用测谎技术前必须履行一定的委托手续

测谎作为技术手段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求实施测谎的人员和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一般为司法机关的技术部门或者专门的鉴定机构,所以在实施测谎必须履行一定的委托手续。在委托环节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反贪部门作为侦查部门,不可自侦自测,否则测谎人员又是侦查人员的现象会对受测对象的心理形成干扰,不利于测试的进行;二是如果要委托鉴定机构并想获得有效的鉴定结论,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因此,我们在选择测谎鉴定机构时,要注意选择委托中立性质的非行政及司法部门内设的机构进行鉴定,否则将导致鉴定程序违法,直接影响测谎结论的合法性。

(二)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选择合适的测谎时机

在反贪案件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刑事处罚,起初往往抱着抗拒从而不受追究的侥幸心理,这是犯罪嫌疑人最常见的心理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审讯,面对检察机关查处案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办案人员的讯问、证据的有限度的出示,犯罪嫌疑人往往表现出既想得到从轻从宽处理,又怕因为坦白而加重处理结果的畏罪心理,往往会有所保留、避重就轻地交代一部分犯罪事实。在讯问过程的中后期,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在侦查人员的穷追不舍之下、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才不得不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所以在测试时间的选择上,要充分把握住了犯罪嫌疑人的上述心理,选择在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一部分犯罪“事实”且办案人员手中还有尚未打出的“王牌”之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测试,既做到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真实性的核实,又避免了因无“牌”可打才被迫进行心理测试的尴尬局面。

(三)精心设计、提高测试题目的针对性

测试题目的设计对于测试结果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在编写测试题目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的受测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职务、归案以后的态度、已交代的犯罪事实、案件情况、外围证据以及在下一步讯问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应当广泛听取承办人、审讯人员的意见,努力提高拟测问题的针对性,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地地编写出一套适合受测对象特点的测试题目。比如在行、受贿双方对同一事实交代不一致时,在编写测试题目时可以设计“行(受)贿单笔最大金额是XX?”并根据具体情况来设定了答案的数个数字范围,以期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反应异常来得出正确的结论。另外在题目的设计时,可以采用“避实击虚、攻其不备”的作法,设计的题目避开犯罪嫌疑人防御比较强的地方,而选择其疏于防备、防备不强的薄弱环节和部位,以期达到摧毁其拒供心理防线的目的。

(四)营造测试氛围,科学合理控制测试过程

测谎时,如果所接触的测试对象是第一次接受测谎,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疑虑和紧张。因此在进行实际测试之前,测试员需要与受测对象进行大量的沟通,这样做既能消除无辜者不必要的顾虑,又能增强作案者对于说谎后果的认识,有助于使受测对象尽快进入受测所需的心理状态,让受测对象知道在测试中应该如何配合才能顺利通过测试。测谎过程控制需注意一下几点:

1.采用激励测试法铺垫,让测试人迅速进入状态,为后续针对性测试做好过度。激励测试法,即让犯罪嫌疑人在纸上写一个介于2-6之间的数字并且保存好,书写的过程不要让测谎员看到。然后测谎员向受测对象员提出一组问题,要求受测对象员在问及数字相关的问题时均回答“否”,即测谎员问“你写在纸上的数字是2、3、…6时,受测对象均回答“否”,亦即受测对象说了一个谎。通过对受测对象心跳、血压、皮电、指脉/血氧饱合度等数据的实时收集和分析,测谎人员明确告诉受测对象其写在纸上的数字是几,在听到测谎员报出的数字与受测对象自己所写数字丝毫不差时,受测对象自然就会得出说谎是骗不过设备的结论,对心理测试感到心服口服,从根本上打破了受测对象妄图掩盖事实真相的幻想,粉碎了受测对象自认心理素质强可以应对得了测谎仪的心理。同时也使测谎员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且对受测对象所戴设备是否正常、受测对象测试中的配合程度、受测对象的生理指标异常等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调整应对。

2.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试程序,灵活控制测试过程。测试是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因此每次测试都要求对被测者进行摸底测试,掌握被测谎者某些生理指标的基础水平是多少,测试中的一项重要生理指标就是皮肤电反应,科学实验证明,假如一个人在预测时的皮肤电阻为40欧姆,其在产生紧张、惊惧、混乱情绪的情况下,皮肤电阻可分别达到1284欧姆、8467欧姆、740欧姆。此外皮肤温度、干燥程度也会影响到测试结果,因此在测试时必须使被测者的生理指标达到或近似于测试所要求的标准。如发现其皮肤温度稍低,可以采取开空调升温、让其在室内少量活动等方法提高其体表温度,在达到测试标准时才进行测试,从而保证了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3.测试人员要全神贯注,及时排除干扰因素,保证测试效果。测试过程需要测试人员精力集中,全神贯注,在提问的同时密切观察受测对象的各种状况及设备运行情况。犯罪嫌疑人控制呼吸、较大的移动都会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这就要求测试人员在提问的同时还要做到眼明手快,在发现受测对象有上述行为时,要及时在测试图谱上手动添加“干扰”,意即所采集的数据在当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干扰,在进行数据运用和分析时加以排除。

4.重视测谎作为辅助侦查手段的作用,将测谎技术的采用转化为审讯成果。心理测试不仅仅是使用设备、技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简单的生理、心理指标测试的过程,它也是测试人员配合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心理较量。如某反贪局在对犯罪嫌疑人姚某进行过激励测试以后,测试人员与其就拟测试问题进行了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测试人员发现姚某出现了眼神迷乱、慌张、手足无措等不正常现象,遂询问其是否有必要继续测试下去,并坦言以其当时状态不可能通过测试,规劝其坦白犯罪事实,争取检察机关的从轻处理。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姚某当场痛哭失声,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五)审慎、科学地分析测试数据,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根据国外一些专家的分析,测谎结果的准确与否,仪器因素占40%,问题的编排的合理性占30%,测谎人员的资格和经验占30%,所以在测谎结论的意义和重要性上,对相关证据进行质疑或佐证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测谎的过程和由此形成的心理压力。所以反贪办案中对于测谎结论分析更多的是区别对待一般特征与差异性特征,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并将测谎结果转化审讯和侦查的成果。同时应当注意到测谎的形式意义是远远大于结果意义的,只有将测谎技术与侦查审讯无缝对接才能真正实现测谎辅助侦查的作用。如某反贪局在对犯罪嫌疑人顾某进行心理测试过程中,测试员发现一项数据出现了不正常,遂及时起身检查设备,发现设备从顾某的手上脱落,仔细重新安装后不久,同样的问题再度发生,测试人员明白了顾某因为心虚,想通过这种手段干扰测试结果,妄图蒙混过关,测谎人员遂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明确向其指出如果他是无辜的,完全没有必要做出故意使设备脱落这样幼稚的举动,所以测试人员要求顾某要想通过测试,必须如实将隐瞒的犯罪事实交代,这样在相关问题上才能没有顾虑,顺利通过测试。后顾某经过短暂的思考,提出与检察人员谈话,随即如实交代了办案部门提出的一系列涉案问题,顺利突破了案件侦查的僵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2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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