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矫正探索创新的取向
2012-01-28姜金兵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江苏南京210024
中国司法 2012年6期
关键词:效果
姜金兵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江苏南京 210024)■文
一、引言:取向是现阶段社区矫正探索创新中的重要课题
取向,即选择确定事物的某个部分或方面、方向,既可以理解为对事物某一个部分的选取,也可以理解为事物发展过程中对不同发展方向的选择。社区矫正探索创新的取向是指在推进与探索社区矫正实践中的价值选择与方向选取,简单地讲,就是社区矫正实践探索中选择什么作为前进的坐标,以什么作为衡量与抉择实践探索的尺度。
取向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区矫正事业的成败,至关重要。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到全面试行,已经经历了近10个春秋,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地方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试点模式和矫正方法,这些实践经验都需要上升到理性高度、加以提炼升华,为下一步探索创新的方向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借鉴。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有效推进了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对基层实践探索形成了强大推动力,可以预见,在《实施办法》的制度保障与规范作用之下,我国社区矫正将迎来一个新的高速发展期。在这样的时期,迫切需要对社区矫正发展与创新的方向进行深入探讨并形成明晰、确定的意见,在行为取向层面达成共识,以促进《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实践创新中,切实发挥《实施办法》衔接和落实《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效力与功能,确保社区矫正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科学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