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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香凝对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理论贡献

2012-01-27范红霞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何香凝妇女

范红霞

(全国妇联 妇女研究所,北京 100730)

何香凝(1878~1972),原名谏,又名瑞谏,别号双清楼主,广东南海人,中国近现代女革命家、政治活动家、著名的民主主义者、爱国主义者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成为第一个女会员,并追随孙中山参加了辛亥革命。1924年起担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部长。为了中国妇女的解放事业,何香凝带领和指导妇女积极从事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和民族民主革命。在妇女运动实践中,何香凝不断探索妇女运动理论,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妇女解放思想,并运用其去启发广大妇女的思想觉悟,指导她们开展妇女运动和反帝反封建运动,为中国妇女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检视以往学者有关何香凝的研究,还鲜有对其妇女解放运动理论的研究,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较全面的梳理,以补不足。

一、强调妇女必须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主张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

早在20世纪20年代,何香凝就认为,中国妇女处于男女间的不平等和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制约了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于是,1924年1月,何香凝于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的提案,获大会通过,促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政纲中明确规定:“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1](P54)从而确立了妇女在社会各方面平等合法地位的原则。为了早日实现男女平等的权利,1926年1月的国民党二大上,何香凝进一步要求国民政府从速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定女子有财产继承权;严禁买卖人口;根据结婚、离婚绝对自由原则制定婚姻法;根据同工同酬、保护母性及童工原则制定妇女劳动法等,敦促二大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决议案》。1926年3月6日,何香凝在广州河南各界妇女联欢大会上发表演说,要求妇女在“三八”节一致请愿国民政府实行二大的决议,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经过何香凝等人的努力,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都规定了中华民国国民“法律上一律平等”。然而妇女并没有获得真正平等的待遇,因此,到1937年,何香凝仍在呼吁:“希望将来参加国民大会制宪的人……详定男女一律平等的条文!”[2](P218)

何香凝始终没有停止争取制定男女平等法律的努力和呼吁,为国民政府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揭示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主张妇女参加国民革命是妇女解放的必经之路

何香凝一再强调,中国妇女遭受着双重压迫,一是帝国主义的经济压迫,一是不平等法律和旧礼教的束缚。因此,男子仅需一种革命工作,而“女子有两种革命工作”。[2](P79)中国的妇女解放,必须先打到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何香凝非常重视妇女运动与国民革命的关系。何香凝指出,“在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勾结锁链之下的中华民族唯一解放的出路,只有集合各阶级民众于吾党旗帜之下,实行国民革命,在各阶级中自然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不能除外。”国民革命需要妇女参加,“始能说是完成”。同时,国民革命的任务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因此,“妇女解放,必须要参加国民革命,而要在革命成功后始能达到妇女解放。”[1](P55、56)“我们要求妇女解放,必先从事国民革命”,参加国民革命,是“妇女唯一的生路”。[2](P36、37)通过国民革命达到妇女的解放,是必经之途。

三、高度评价工农劳动妇女在妇女运动中的作用,倡导妇女运动必须联合广大工农妇女参加

国民党改组后,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得以确立,何香凝非常赞成并忠实地奉行“三大政策”。何香凝认为,农工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其痛苦又特别深重,而其痛苦则来之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军阀土豪劣绅的压迫,因此,他们的革命需要自然深切。“故农工实为国民革命的主力军。要完成国民革命,只有切实扶助农工。”[2](P66)在积极推动工农运动的同时,何香凝也以同样的态度来领导妇女运动。在妇女运动的依靠力量上,何香凝认为,就世界范围而言,中国的劳动妇女最多,遭受的痛苦也最深,因此具有极强的反抗精神。妇女运动必须发动广大工农妇女,妇女组织必须群众化。她指出,“我们要谋解放,不可单靠少数有知识妇女,必定要与大多数的农工妇女联合起来,领导她们,……唤起她们的爱国心,激发她们的革命性,使她们和我们同立于一度战线之上,以完成革命工作。”[2](P37)于是,她成立妇女劳工学校、女工补习学校、罢工女工传习所等,提高广大工农妇女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积极引导她们参加妇女解放运动和国民革命。

四、强调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呼吁广大妇女投身民族民主革命

在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的关系上,何香凝强调首先要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妇女才能解放。早在追随孙中山参加革命的时候,何香凝就对妇女解放与国家兴亡的关系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1903年,她发表《敬告我同胞姊妹》一文,指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与男子“同视听、同官骸”的女子,不应“再墨守无才是德之谬说”,应该“急宜破女子数千年之黑暗地狱,共谋社会之幸福”,女子为社会之母,“故女子为社会中最要之人,亦责任最重之人也。……我姊妹乎……勿放弃责任,坐以待毙。”[3]何香凝将妇女解放与国家兴亡联系起来,强调妇女的国家、民族责任。

1926年2月,何香凝发表《国民革命是妇女唯一的生路》一文,批评了单纯的女权主义论调,指出,“近来一般妇女只知道谋振兴女权,谋女子独立,殊不知国权已经失去,女权更何由振兴。现在民穷财尽,国亡种灭,不先救国,还想自救,这岂不是缘木求鱼么?”[2](P35~36)

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何香凝更加强调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之于妇女解放的重要意义。她一再强调,“要妇女解放,要男女平权,要经济平等,就首先要实现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要做到民族国家的独立、自由、解放,就要坚持抗战。”[2](P324)每年“三八”节她都要亲自撰文或利用妇女集会,宣传抗日救亡思想和主张,指明妇女运动的方向和任务。1938年,何香凝在《纪念“三八”节》一文中指出,在国家民族的危亡面前,妇女“自然有特殊的工作,有特殊的要求,然而中华民族唯一的生路既是抗战到底,那么今天全部妇女运动的总方针也应是这样。”2P2591939年“三八”节前夕,何香凝在一次座谈会上也指出,“没有国何以有家?要知道我们争取自由平等,必须先争取国家的自由平等”。[2](P321)“在今日抗战期间,我们要争取自由,争取男女平等,我们必须要争取国家独立主权完整之后,然后获得更大之价值。”[2](P327)因此,她呼吁广大妇女团结起来,支持抗战,负起救国的责任:“我们的国家,不是半数男性所能救的,救国的责任,不能全推到男子的肩上,我们应该起来共同负起救亡的责任”[2](P322);“惟我妇女虽不能枕戈待旦,冲锋杀敌,而对于疆场上之战士,亦应尽力帮助”[2](P243)。

为进一步唤醒广大妇女投身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她疾呼:“目前的中国正站在亡国灭种的生死关头,救亡图存,已是急不容缓的事情。可是现在有许多同胞姊妹,还在仅仅急急乎争取女权,其实在这国权丧尽的时节,我们尚有什么女权可争?现在我们唯一要争的乃是救亡权。”国家是一个男女合成的有机体,妇女是构成这个有机体的“半个机灵”,要救这个有机体,决不能让这半个机灵完全不动。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急要起来帮助这个行将沦亡的国家”。[2](P172)可见,何香凝已经将妇女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结合起来了。

五、民主和平是妇女争取真正解放的唯一道路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很快陷入内战的阴霾中,何香凝对国民党当局非常失望和气愤。她呼吁广大妇女反对内战,为争取和平民主而奋斗。她认为,“今天妇女运动的斗争锋芒,不应该只向着男人,而应该向着腐烂的独裁统治,向着反民主的逆流和侵略我们的美帝国主义者。”因此,“在争民主的浪潮中,两性间的矛盾已经降到不足重视的地位”,男女在比肩作战中,在为民主和平而奋斗的抗争中,必然会产生许多新风尚、新道德、新制度,“这一切的基点就是男女平等”。因此,在民主和平未彻底实现之前,中国妇女的痛苦永远不会终结,“中国妇女的枷锁也永远不能摆脱的”,“只有竭智尽忠的为民主和平而战斗,才是我们妇女争取真正解放的唯一道路。”[2](P463)

六、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才能获得彻底解放

两次国共合作时期,何香凝与共产党妇女运动领导人密切合作,共同领导中国妇女运动。在此过程中,何香凝对共产党的认识逐渐加深,并逐步接受共产党的主张。1949年4月,何香凝接受共产党邀请,到达北平参加新政协的筹备会和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何香凝从其一生的妇女运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应该是社会主义,妇女只有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才能获得彻底解放,“只有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才走上了正确的道路。”[2](P906)她指出,新中国的妇女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妇女的贡献将会日益增大,她对中国妇女给予了厚望,并提出了新的要求。1953年在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何香凝作了《新中国妇女努力的方向》的讲话,指出,“在新社会里,平等并不只是享受文化、教育、经济、政治、就业的平等而已;更主要的,还应该是劳动与责任的平等。”因此,应该发动妇女参加各种农业和副业生产,但妇女在参加生产中,还要努力学习掌握工农业生产的知识和技术。[2](P646~648)她为新中国妇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总之,何香凝的妇女运动理论和妇女解放思想,是随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及妇女运动的进行而不断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何香凝在从事妇女运动过程中与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亲密合作与配合,并得到了共产党的大力支持,她们在同一的革命目标下,真诚合作,共同战斗。因此,何香凝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与共产党的妇女运动理论和主张有很多相通之处,一脉相承,都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宝贵财富,为中国妇女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民国政府卷(上)[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11.

[2]尚明轩、余炎光编.双清文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何香凝.敬告我同胞姊妹[J].江苏,1903,(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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