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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实施

2012-01-27李薇薇

中国科技论坛 2012年6期
关键词:技术标准汽车产业专利

李薇薇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实施

李薇薇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与环境的双重困局,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我国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期望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真正实现“弯道超车”,掌握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是根本之道,并在核心专利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努力将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同行业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车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现状,提出成功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竞争战略,掌握全球市场竞争优势,争取商业利润的最大化。

新能源汽车;专利;专利标准化;竞争优势

1 国外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与标准体系

1.1 发达国家新兴产业标准领先战略的确定

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市场竞争的策略主要是以规模化大生产来降低成本,获得竞争优势,产业标准是为实现规模化大生产而服务,此时,标准与技术 (专利)相分离。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相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商业竞争已形成潜规则: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产品,三流企业卖苦力。发达国家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手中握有的制胜法宝已不单纯是专利技术,而是将其专利技术融入国家或者国际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之中,让自己的专利搭上“标准”的便车。事实证明,专利标准化在消除因技术标准不统一而存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同时又构筑了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标准化战略非同一般的市场控制力和影响力,已成为国际大公司设置相关市场准入障碍和打击、排挤其竞争对手的杀手锏。

1.2 发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现状

本文所称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其他代用燃料电池汽车。

近两三年,全球汽车产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陷入全球性衰退的泥淖,另外,迫于资源、环境的压力,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要求进一步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这也就成为世界各国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均开始强势推行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以电动车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加大研发与资金投入力度,力争抢占汽车行业未来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职后,即刻推出新能源汽车政策,明确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目标,加大财政资助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与商业化推广[1]。2010年初德国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中重点扶持电动汽车研发、“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在政府的主导之下,德国汽车未来的技术研发路线图逐步明晰。日本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实行“绿色税制”[1],给予新能源汽车一定的税收优惠,2010年日本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均提出各自的新能源汽车战略,力争未来三年间实现纯电动汽车的商业化。

1.3 发达国家新能源汽车的专利现状

目前,在获得新能源领域专利前10名的汽车公司中,有6家来自日本,而丰田、尼桑、东芝3家企业分别以291件、65件和53件位列前3名。剩余的4家分别被韩国 (2家)、德国和美国占据[2]。这一结果说明日本很早便开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研发,至今已积累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基础,并且重视用专利的形式保护其研发成果,未雨绸缪,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在新能源领域专利技术的“圈地运动”中拔得头筹。

如前所述,新能源汽车之“新”主要体现在动力来源的选择上,电池技术成为以电动车为中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3]。新能源汽车对电池要求很高,现有混合动力电池大多为镍氢动力电池,商业化的代表是丰田的普锐斯。目前越来越多的技术研究人员采用锂离子电池作为电动车的动力电池,其中磷酸铁锂 (LiFePO4)电池最受青睐[4],从各国汽车企业在这一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来看,这应该会成为未来电动汽车动力的最理想选择。但是,从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 (德州大学)的约翰·古迪纳夫 (John Goodenough)教授1997年发明该项技术[4]以来,围绕磷酸铁锂电池专利权的争夺一直存在,并且日趋激烈。2001年德州大学和其商业授权的加拿大魁北克水力公司指控日本电信公司 (NTT)以非法方式窃取技术机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NTT被迫将所拥有的磷酸铁锂电池材料专利授权给德州大学,并支付3000万美元[5]。2008年12月9日,欧洲专利局裁决撤销授予美国德州大学对磷酸铁锂电池的欧洲专利拥有权,也裁决德州大学约翰·古迪纳夫教授等人在欧洲不拥有该项专利的发明权。这一裁决引起古迪纳夫等人的不满,他们后来又对此裁决提起上诉[6]。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和其商业授权的加拿大魁北克水力公司、Phostech公司指控美国电池制造商高博能源公司(A123)、威能科技公司 (Valence)侵权的专利诉讼案已经陷入僵局,最后的判决也将对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

在利用WIPO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软件进行概括性检索后,笔者发现世界各国不同车企由于资源结构和市场预期的不同而导致产品研发重点有所不同,这一特征明显反映在其专利布局上,欧洲汽车企业更加注重动力传动系统的革新、柴油机、生物燃料和变速器,在电池技术领域专利占有率较低;日本汽车企业兵分两路,丰田在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发应用方面独占鳌头,同时又有多家汽车企业在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在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方面均衡发展。美国汽车一直以车重大、油耗高而著名,但是主要汽车企业与新兴能源公司也在电动汽车用电池技术领域已有相应的专利布局,尤其是在磷酸铁锂电池领域,研发实力不容小视。进一步研究该领域技术专利构成,可以发现“基本覆盖了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相关的整个领域,包括电池形式 (如铅酸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镍氢电池等)、电池制造工艺 (如锂电池的制造工艺、废旧铅酸电池回收方法等)、外围设备 (如电池组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单元连接元件等)和使用方法 (快速充电、可快速更换电池组的机构等) 等”[2]。

虽然在新能源领域日本企业凭借其专利申请数量具有绝对优势[2],但各国汽车企业对电池研发和专利保护都给予了足够重视,在电池方面投入了大量研发力量,产生技术成果后又积极用专利来保护其成果。尤其是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方面,各方为争夺专利权的归属而针锋相对,诉讼升级,俨然成为一场国与国之间的专利大战。随着技术难题的相继攻克,谁获得专利权,谁就在这一领域拥有最大的话语权,甚至引领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从另一方面看,因为各国之间磷酸铁锂电池专利权纠纷,诉讼费用高昂,且原始发明本身存在一定技术缺陷,因此侵权认定十分困难,短期内无法做出判决,这对于其他国家是受益的,尤其是中国企业应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避免新兴的电动汽车产业重蹈DVD之覆辙,在技术、专利、标准方面又一次受制于人。

1.4 发达国家新能源汽车的标准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早已明确技术标准背后所蕴藏的巨大的产业利益,因此,在新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同时进行专利布局与标准布局,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创新实力,研发并掌握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已经在电动汽车产业制定了163项相关标准,其中涉及整车和电池的相关标准占70%以上,标准较为齐全,但在车用驱动电机、基础设施等其他相关标准上尚无明确的规定。由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尚未成熟,各国对未来市场的发展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现有标准体系大都是由各大整车企业主导,根据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推进的需要而制定的,可以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标准尚未达到完全定型的阶段。

2 我国开展自主研发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技术瓶颈与专利困局

2.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现状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积累了一定的技术集成能力,产业布局初具规模,已申请专利2881项,其中发明专项1635项,颁布电动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2项;但近年来,在国家补贴政策的刺激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出现“大跃进”式的发展态势,与之前的DVD产业如出一辙,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最近两三年内,各种新能源车型频繁登台亮相,其共同的特征是价格低廉且均未实现规模化量产,如比亚迪F3DM双模电动汽车的售价明显低于丰田普锐斯混合动力汽车。在动力电池方面均采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其实就是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一般所标榜的可以用220V居民用电进行方便快速充电,也就是国际通行的插入式充电技术。一方面,多家自主研发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所拥有的核心专利技术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风险还有待进一步核实。另一方面,目前电动汽车产业的配套企业,虽技术比较先进,但规模普遍较小,在没有规模化生产的情况下,商业化启动阶段必然成本高。实际上,国内风生水起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很多企业是在做“面子工程”,真正投入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费用有限,很多企业依然还是等待引进技术,而无自己的核心技术。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汽车,中国企业虽起步不晚,但是由于研发投入长期不足,且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一直偏低,导致产业核心技术和高端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企业在冒进思想的主导下,对已有产品缺乏充分试验验证便仓促上阵,市场运行实效有待观察;关键零部件的产业链尚未形成,大部分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及制造装备依赖进口,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投入尚不明确;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面对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如火如荼的发展图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短期内不可能完全实现,不论是产业化能力以及产业化环境均亟待提高。这绝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补贴扶持、科研机构埋头苦干、媒体宣传炒作即可成事,必须依靠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脚踏实地,以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发展现状为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力求掌握实质性核心技术,配合合理的专利战略布局,避免因知识产权风险带来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致命性错误。

2.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困局

我国汽车产业吸取长期依赖传统技术跟随路线模式下无法掌握核心技术的教训,在定位新能源汽车产业之初,便已经开始重视用专利保护技术成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国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知识产权核心竞争优势尚未形成,在实践中,众多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依然秉承传统技术跟随路线,并未针对技术研发制定清晰的专利战略,只是在专利申请数量上有明显上升,但对于专利质量高低,如何合理布局,在未来的商用化进程中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风险,实现产业化后是否会遭遇“标准”陷阱等实际问题均无有效应对之策。

就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利现状而言,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域,日本丰田公司已经注册了大量专利,并形成了专利封锁,在我国国内申请专利的数量也远远超过我国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以国际分类号为H01M(电池组)的专利检索结果为例,丰田汽车公司在中国获得了941件发明专利,通用汽车公司获得了481件,比亚迪汽车获得了577件 (但其中技术含量并不太高的实用新型专利为394项)。由此可见,短期内期待实现汽车能源动力系统的转型,突破外国车企的专利封锁,难度极大。如前所述,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的锂离子电池配方权在美国,磷酸铁锂电池也基本属于美国技术 (尽管目前仍有专利权争议),2010年6月磷酸铁锂电池的基础专利经德州大学申请已获得中国国家专利局的授权,这无疑会增加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一旦已经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产品在国外销售,难免遭遇无休止的专利侵权争议。除此以外,日本的三洋和汤浅公司也在我国申请了磷酸铁锂电池专利,相关领域专利权利益之争在所难免。如果最后被判定侵权,那么我国政府和企业所有的前期投入和努力将会付之东流。因此,我国能否效仿欧洲专利局撤销磷酸铁锂电池欧洲专利的裁决,以此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这些情况都值得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产业界和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加以考虑。

3 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战略现状

当一个新兴产业技术发展逐步成熟,技术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确立该产业主要 (核心)技术标准,而标准中融合的专利技术则将为专利所有人带来整个行业的垄断优势。因此世界各国汽车企业不约而同地直接将专利标准化战略作为其主要的竞争战略,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借助国家或政府之力,试图主导世界标准化组织,将自身国家标准甚至是企业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成功抢占新能源汽车技术制高点,实现自身专利权价值最大化。

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形成一系列电动汽车标准[7]。尤其是在锂电池方面,除ISO正在制定的ISO/CD12405-1外,对动力电池的规格要求、性能试验、电池安全等都没有涉及,而我国已先行制定了锂离子电池的相关标准[8],走在了国际标准的前列。电动汽车产业化有赖于相关基础设施的完善,国外有关基础设施标准包括充电站的建设、充电系统的要求、充电插头的规定和充电协议、加氢接口以及安全等,但对于充电站安全还没有具体的规定[9]。我国十个城市计划、在建和已建成电动车充电站 (桩)的累计投资已超过3亿元,但是相关标准的缺失有可能带来未来市场的无序竞争。

4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标准化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4.1 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化战略的选择

迄今为止,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绝大多数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标准自我创新性不足,没有真正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需求进行适用性分析。同时,我国目前的标准化工作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现行技术管理体制中标准化与技术创新活动及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严重脱节,制定标准化战略必须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化政策和产业研发政策。

首先,必须改变我国由政府主导标准制定的现状,明确企业的标准化战略主体地位。

其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中应当明确以技术标准为专利研发目标。

第三,国家和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最后,国家应当完善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制定与修订管理规定,保障专利权人的私权利及其利益,保障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

4.2 汽车企业的专利标准化策略

我国开展自主研发的汽车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自主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例小,专利技术覆盖面较小,在传统汽车整车制造平台核心技术和汽车动力控制技术方面自主专利匮乏,自主标准缺失,一般情况下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或国际标准。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我国开展自主研发的车企应通过自主研发,形成更多的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使自主专利技术产品成为市场主导产品,最终将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首先,企业应当确立科学、合理的专利战略,确保最终技术研发成果可以成为国际主流标准核心专利技术,为实现专利标准化奠定基础。

其次,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应当主动参与标准制定活动,跨越国外企业专利型技术标准壁垒,构筑自主技术标准壁垒。

最后,企业应当建立专利标准化管理制度,成立由各重要部门的高级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决策委员会 (或者称为标准专利委员会)[10],负责制定企业的技术标准战略和专利战略。确保企业技术竞争优势。

4.3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联盟策略

在科技全球化背景下,由于资源存在着“缺口”,客观现实需要若干个拥有核心技术的公司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共同“贡献”出来,按照约定的契约,实施“专利联盟”,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标准联盟。用专利联盟的形式运作技术标准将使其形成的专利型技术标准壁垒发挥最强大的作用[11]。

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虽拥有自主品牌,但个体技术研发实力不强,专利申请分布零散,核心专利持有率低,应当在保证公平、有序竞争的基础上,鼓励建立专利联盟、技术联盟,实现因个体规模所限而无法实现的商业目标。利用专利联盟的标准形成事实标准,简化专利标准推广和产业化过程,共同主导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达到共赢。

4.4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和标准预警机制的建立

2005年1月,中国科技部宣布将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中专门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与预警工程方案”,分三阶段建立中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12]。因此有必要建立部门协调、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的预警系统,有针对性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先进技术、专利信息和标准体系进行分类检索与统计分析,建立完善的国外技术标准追踪系统,及时发布技术发展的趋势和预警信息,为重点参与、有实力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提出建立我国自主创新性标准体系的可行性建议。

[1]张润东. 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图[OB/OL]. 小康·财智,http://miit.ccidnet.com/art/32559/20100725/2127729_1.html,2011 -08 -25.

[2]郑薇.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专利研究[J].设计、计算、研究,2009,(5):43.

[3]邵毅明.汽车新能源与节能技术[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23.

[4]蔡茫茫.磷酸铁锂电池及其专利之争[OB/OL].科技日报,2010-05-25.

[5]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Federal Circuit.BOARD OF REGENTS,THE UNIVERSITY OF TEXAS SYSTEM,on behalf of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and Hydro- Quebec,Plaintiffs- Appellees,v.NIPPON TELEPHONE AND TELEGRAPH CORPORATION,Defendant- Appellant.http://caselaw.findlaw.com/us- federal- circuit/1330085.html,2011 -12 -6.

[6]EPO Revokes Univ.of Texas European Patent on Lithium Metal Phosphates;Boon for Valence.http://www.greencarcongress.com/2008/12/epo - revokes- uni.html,2011 -9 -25.

[7]豪彦.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J].新能源汽车,2009,(2):44.

[8]张玮曲,广宁,马芳.电动汽车时代的深圳布局[OB/OL].南方日报.http://www.ceosz.cn/SzNews/SzYw/SzNews_20100721102828_54632.html,2011 -7 -21.

[9]凤凰网.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现状与发展研究[OB/OL],汽车周报,http://auto.ifeng.com/news/domesticindustry/20100930/433421.shtml,2011 -9 -25.

[10]王玉民,马维野.专利商用化的策略与运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83.

[11]刘晓轩.专利型技术标准壁垒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学位论文,2009.167.

[12]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应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OB/OL].中国贸易报,http://www.sipo.gov.cn/sipo2008/yw/2005/200804/t20080401_350465.html,2010 -7 -25.

(责任编辑 刘传忠)

New Strategy for 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 of New Energy Automotive Industry

Li Weiwei
(School of Law,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74,China)

Faced with the serious dual predicament of th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the new energy vehicles has become the industry consensus of th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hinese automotive industry.Chinese own R&D auto companies expect to realize the“turn overtaking”in the new energy automotive industry,and to grasp the key areas of core technology.Moreover they should accumulate in the core patented technology and set up the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the same product production through the legal procedures.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urrent patents status of developing Chinese own auto industry,and sets forth the competitive strategy of them to successfully achieve the route from the technology patents to 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finally accomplish the standard monopoly,in order to master competitive global market and strive to maximize their business profits.

New energy vehicles;Patent;Patent standardization;Competitive advantage

G307

A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绿色知识产权战略研究”(71173080),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自主创新模式下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知识产权战略”(2011WC038)。

2011-08-25

李薇薇 (1978-),女,河南镇平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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