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中、三到位”下的吴江市水行政许可情况研究
2012-01-27汝中华
中国水利 2012年4期
汝中华
(江苏省吴江市水利局,215200,吴江)
江苏省吴江市自2008年起,对全市行政职能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包括行政服务),进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和不新增中层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市级各行政职能部门归并许可、审批职能,整合内设机构,通过单独设立或增挂设立行政服务科,并且集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权限等措施,将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在此基础上,将各部门的行政服务科成建制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要求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 “中心”到位,对 “中心”窗口授权到位,“中心”窗口负责人按要求配备到位。吴江市水利局也在 “两集中、三到位”的改革对象之列。
一、“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
1.水行政许可的职能得以理顺,审批事项更为集中,审批流程更为优化
结合工作实际,吴江市将原来分散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集中在行政服务科,比如原取水许可审批由窗口接收后再送到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由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查,审批通过后再提交窗口,由窗口履行收发手续,送交行政许可相对人。其他许可项目同样由窗口接收,再送到各相关科室审查、审批,再由窗口履行收发手续。现将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放在行政服务科 (水利窗口),实施取水许可、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土)、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受理、审查、决定和办证工作一条龙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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