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的冷思考
2012-01-22谢博生
中国合理用药探索 2012年8期
关键词:药品
谢博生
(无锡市药学会,江苏 无锡214001)
关于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的冷思考
谢博生
(无锡市药学会,江苏 无锡214001)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于执业药师的要求,提出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务院近期正式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经过5年努力,我国药品生产要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药品经营要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读来鼓舞人心,如能如期实现,必将显著提升我国药品安全水平。回眸笔者参与调研起草《执业药师法》的蹉砣十年,不禁又掩卷沉思:实现如此美好的规划,我们应该付出何等努力,才能在2013年年中和2015年年底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中避免功亏一篑,并交出满意的答卷?
药品分类管理确实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的基本医药制度,也是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基本需要。由于立法滞后,我国自1994年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至1999年底,全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仅15 073人,且大多不在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而当时全国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已达20万家,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贯彻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基础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然而令人惊诧不已的是,在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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