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松之《三国志注》之史论艺术
2012-01-21杨朝蕾
终身教育研究 2012年3期
杨朝蕾
魏晋时期,随着史学脱离经学而获得独立地位,史注亦由单纯注重训诂向训诂与义理双轨并行转化。刘勰曾称“论”之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1]326,又称注体“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1]328,可见就明理而言,注与论有相通之处。裴松之《三国志注》列古代四大名“注”之首,清代四库馆臣评论其贡献综其为六端,首先称其“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充分肯定其在事理辩驳方面的特点。逯耀东先生在《裴松之<三国志注>的自注》一文中指出:“裴松之自注却是魏晋史学脱离经学转变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捩点”[2],即是针对其自注多发议论之特点而立论的。
《三国志》卷十一《魏书·傅臻传》注引《旧事》,称臻孙傅权作左思《吴都赋叙》及注,裴松之批评曰:“叙粗有文辞,至于为注了无发明,直为尘秽纸墨不合传写也。”由此可见在裴松之看来,为注须有所“发明”,也就是要谈出自己的见解,表现自己的“史识”。裴松之《三国志注》不仅拾遗补缺,而且多有“发明”,其“发明”之处正是其论“理”之所在,也就是其《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谓“缋事以众色成文,蜜蜂以兼采为味,故能使绚素有章,甘逾本质。”《宋书·裴松之传》载,“松之所著文论及《晋纪》,骃注司马迁《史记》,并行于世”[3],其“文论”虽已失传,但由此亦可得知裴松之擅长作论,具有较强的论辩能力。
关于《三国志注》之内容与体例,裴松之 《上〈三国志注〉表》中曾做过说明:“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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