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年间汾州升府与地方控制
——基于《新设汾州府碑记》的考察*1
2012-01-12韩磊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韩 磊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6)
在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的行政区划研究中,统县政区的置废与变迁往往为学者们所重视。山西省在明清时期统县政区一级的变化比较频繁,明代新设潞安府和汾州府二府,其设置与当时的政治军事背景,以及政府对地方社会管控力度的增加等有相当复杂的关系。但是学界对于明代山西新设二府的研究成果并不多,特别是汾州府的设立[1]。笔者以收载于乾隆年间编撰的《汾州府志》中的《新设汾州府碑记》为基础,分析明代万历年间新设汾州府这一重要事件。现将此碑记[2]选录于下。
万历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山西抚臣允贞上言:“汾称州所从来久,然于地实不便,州有两蕃邸,子孙以千百,或乘势噬小民,持吏短长,州吏权轻,不足以弹压,不便一;其地商贾走集,民物浩穰,俗用奢靡相高,讼狱滋繁,凡大狱经道府始决,往返论报数百里,疲于奔命,不便二;邑于州名为属,实有轻州吏心,州亦不能自持其体,抚按有所咨问,皆署其考上上,晋中直隶州凡四,诸钱谷法当互稽敷,而参佐琐尾不足称任使,不便三;汾于永宁近当路塞,石州之变岌岌震于邻,故汾设守备,有警移往永宁,永宁隶冀宁道,汾州隶冀南道,两地故多盗,事发相诿,不便四。臣窃视其山川形势与人物畜产,名虽州,其实郡也。臣请遂建为郡,设附郭邑,而割太原之永宁、宁乡、临,平阳之灵石、沁、沁源、武乡,皆隶之,臣谨与督臣按臣议,以为便,昧死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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