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娱令”是为了更健康的娱乐
2012-01-05
环球时报 2012-01-05
何 辉
1月3日,广电总局称,在“省级卫视限娱令”发出后,“今年过度娱乐化倾向得到明显遏制”。相比去年,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娱乐性较强节目减少了2/3,新闻类节目增加了33%。
“限娱令”推出以来,引发了电视圈、文化圈的广泛议论,笔者也不禁想起了上世纪80年代世界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的警告,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电视时代蒸蒸日上,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我们应该避免中国社会滑入过度娱乐化乃至“娱乐至死”的轨道。
其实,“限娱令”这个说法不是特别准确,这样一个管理意见,从严格意义上讲并非限制娱乐和限制娱乐节目,而是防止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防止出现低俗的节目和现象。从电视节目的经营来说,长期以来,很多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推出了一些比较吸引眼球的节目,各种海选、PK选秀节目以及婚恋类节目在电视屏幕上泛滥,电视文化方面出现全民娱乐化的倾向。
这种“全民娱乐化”可能会造成负面的社会效果,尤其是对青少年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选秀节目有时给青少年造成一种印象,即青少年可以通过选秀这条捷径“一夜成名”。如果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倾向于以这种方式取得成功,显然对社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另外,现在在婚恋、交友类节目中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的情况,例如某些节目组自编自演,以增强节目的戏剧性效果,有些情况已经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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