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构建
2011-11-27葛蕾蕾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6期
葛蕾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872)
多元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构建
葛蕾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872)
政府绩效评价主体是政府绩效评价的核心要素,是影响政府绩效评价顺利实施的关键。政府绩效评价主体选择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绩效评价的结果和效果。由于政府组织的绩效具有复杂性和宽泛性的特点,任何一个单独的评价主体都无法对政府绩效进行全面准确的判断,政府绩效评价主体多元化成为保证政府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平性的迫切要求。
政府绩效评价;评价主体;多元化
一、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理论依据
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选择既是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研究视角,又是政府绩效评价实践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由谁来评价”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选择和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引导了评价对象的工作活动和努力方向。以下理论基础为政府绩效评价主体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和支撑。
1.科层制理论。科层制理论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科层制理论的基本精神与价值是理性,它主张建立以合理—合法权威和法理型统治为基础,以专门化、权力等级、规章制度以及非人格化为基本特征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正像沃伦·本尼斯(Warren G.Bennis)所指出的:“科层制举起理性和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个人专制、裙带关系、暴力威胁、主观武断和感情用事进行管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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