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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

2011-11-22中共盐城市纪委课题组

唯实 2011年11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

中共盐城市纪委课题组

摘 要:近年来,盐城市坚持在制度、体制和机制上创新,围绕科学配置权力、优化决策流程、实行风险防控等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破解了一系列权力监控的难题,为建立以公开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成功经验和现实启示。

关键词:廉政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11-0004-06

作者简介:A龚少情(1967- ),男,江西新余人,中共上海闸北区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党与政治;姚掌宏(1966- ),男,浙江嘉兴人,中共上海闸北区委研究室主任,管理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人类政治发展史中的一个永恒主题。近年来,盐城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关于加强权力运行监控的新要求,根据中央《工作规划》的具体部署,按照“创新廉政建设理论、体现盐城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便于操作执行”的工作思路,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形势,坚持在制度、体制和机制上创新,大胆探索并构建了具有盐城特色的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破解了一系列权力运行监控难题,为建立以公开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创新思路和现实启示。

一、盐城市探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的成功实践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这是我们党对权力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重要探索。权力的运行监控可以诉诸多种途径和机制:以德制权的自律机制、以权制权的分权机制、以法制权的限定机制、以监督制权的监督机制、以透明制权的公开机制和以问责制权的惩处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分别建立六种制约机制是低效率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把这几个机制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整体功效,而权力的公开与透明机制最具整合功能。近年来,盐城市积极探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首先从清权确责入手,科学再造职权运行流程,建立权力运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创新思路,全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当前,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部门内控机制,就是将惩防体系建设与现代管理理念有机融合,是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项新课题,是深入有效推进权力运行监控的一项战略任务。盐城市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

1.全面清权确权,科学配置权力

清理权力是制约权力的基础,也是打造完整的权力监控链条的第一步。权力公开首先要做的就是让群众知道政府部门究竟有哪些权力,这是权力公开的基础。在权力制约问题上,盐城市坚持权力配置科学、权力界限明确、权力行使依法、权力运行公开,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按照编制部门对各部门职能权力的界定要求,全面清理职权,并重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审核确认,既清理面向社会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又清理部门内部人权、财权、物权和内部管理权,依法依规明示公告。同时,根据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实行定岗、定员、定权、定责,确立各项权力的拥有集体和个人、运行的程序和轨道、公开监督渠道和效果评判方式。在此基础上,以效率、效能、便捷、利民为目标,根据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科学地分解,使相关、相邻单位之间,单位内部正职与副职之间、副职之间、上下级之间、内设机构之间以及工作人员之间依法、依责享有正当的权力,以合理分权达到有效制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有效地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权力运行程序化的要求,坚持高效运行、便于监督的原则,进行权力运行流程设计,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精简办事程序,固化业务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权力运行做到全程可控、相互牵制,形成流程明晰、运行高效的部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清权,界定了权限, 明确了责任,夯实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73家市级机关共下放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61项,对全市502个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流程再造后平均办理承诺时限减少了5.68天。

2.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着力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的一种管理手段。构建风险防控机制是有效制约的关键,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和消除潜在风险。盐城市在9 个县(市、区)和市直78个部门扎实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针对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或可能构成的业务风险和个人行为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查找辨识,并将查找出的结果集中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权力风险找准、找全、找深。认真分析评估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进行排序,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绘制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图。在此基础上,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以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三道防线”,明确防控措施和目标责任,强化动态监控,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持续得到关注和防范,从而达到全面有效防范的目的,把风险的发生或者风险造成的损失尽可能地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初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例如:盐城卫生系统的“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专项工作;盐城市地税系统廉政风险360°防控系统建设;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发挥纪检监察、媒体、群众等各种监督力量,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构建集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为一体的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这些都取得了很好的廉政风险防控效果。

3.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深入推进,必然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公开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再加上目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领导的执政理念和民主意识,缺少使其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刚性制度。科学可行的制度是制约权力的根本。因此,盐城市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按照科学、管用、可行的原则,从建立健全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监督制约执行的违规处罚性制度等入手,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各部门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围绕行政决策权、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权,以及对下属单位重大业务的监控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相关制度。突出规范“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及人财物相对集中的热点岗位四个层级,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实行严格的问责追究,切实保证制度的严肃性。相继出台了一些制度和措施,并把这些制度和措施整合完善,形成了相互衔接、规范系统的机制,贯穿到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全过程,融入到了运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盐城市委制定了以公开竞岗、民主决策、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和一线考核为主体的干部任用管理机制。内控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民主和公开是腐败的天敌。民主是监督的基础,公开是民主的体现,也是对权力实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盐城市坚持以民主和公开为抓手,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1.发展党内民主,以民主限制权力

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有效制约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有力举措。过去,由于权力公开的渠道窄、范围小,权力运行在某种程度上被神秘化、模糊化,广大普通党员不了解、不参与和监督政治生活,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使权力阳光化、具体化,既需要“自上而下”改革创新的勇气,更需要“自下而上”主动融入的热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能否调动广大党员主动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盐城市在不断完善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级党代表和其他各类代表的作用,建立并不断完善党代表开展监督的各项制度,为党代表有效开展监督活动提供载体、搭建平台。从盐城市的实践和探索看,已经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和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制度,强化决策监督;完善了党代表监督评议制度,加强对“两委”及其成员工作的监督评议;完善了回复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完善了党代表提案建议制度,为推进各项工作献计献策;建立了党代表定期调研巡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完善了领导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拓宽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通过以上的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发挥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进一步深入推动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深化公开工作,以公开制约权力

权力公开是权力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离开公开透明而谈民主是不可能的。盐城市委着重强调公开不是党组织的权力,而是必须切实履行的职责,要求必须从“权力公开”向“责任公开”转变。以往公开主要是采用信息告知的方式,通常是党组织公布什么,党员群众才知道什么,这种“单向公开”的做法,脱离了党员群众的关注点,党员群众也无法监督和反馈。盐城市明确要求必须从“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做到“党员群众有所呼,组织就有所应”,主动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把结果公开给党员群众,只是公开了内容的一小部分,而过程公开,才是迈出了一大步,因为过程公开更能使人信服。盐城市明确要求必须从“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建立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等各项制度,推进权力的全程公开。盐城市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对重要决策、干部选用等社会关注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凡是涉及广大群众或企业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要如实公开。盐城市在充分发挥网站和档案馆、图书馆、新闻发布会等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和整合“政风热线”、公共场所大屏幕显示屏等社会资源,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施政信息,全面介绍有关情况,提高施政的透明度。

3.运用网络平台,让权力透明运行

科技创新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运用网络技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盐城市在对权力清理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同时,科学编制权力网上运行流程,明确并公开每项权力的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工作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机制的要求,加快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步推进网上监察监控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防范违规操作或办理超时。对一些重点岗位要实施重点预警,强化超前防范,刚性约束,保证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经过市、县两级联动工作、强力推进,盐城市市级和9个县(市、区)权力网系统“一库四平台”( 行政权力库以及网上政务平台、权力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全面建成,实现了市县两级行政机关、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电子监察三个全覆盖。

(三)强化责任,加强对主要领导的制约监督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要领导也就是“一把手”的观念、胆略和卓识。“一把手”是否愿意公开、敢于公开、善于公开,直接决定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效果和成败。盐城市在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从思想上、行动上、部署上都能自觉把公开权力作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的途径和渠道,明确要求凡是不涉及党内秘密和没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能公开的要做到全部公开,自觉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1.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盐城市始终把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财务工作、物资采购处置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以及重要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大额资金使用,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外,都要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事先定调子、不事先表态,即末位表态,重要事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记录在案。要求各级主要领导应当自觉执行制度,做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述职述廉、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执行制度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必须实行严格的问责追究。“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

2.推行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报告履职情况制度的试点

盐城市广泛借鉴、深入探索、全面创新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实行“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执纪执法等部门党政“一把手”为重点,同时侧重对在督查督办、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考评中群众满意率不高的“一把手”进行述廉评议。坚持以人为本,以帮助述廉对象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不足和让群众满意为基本目的。述廉对象重点报告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在述廉评议大会上,纪委委员就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问询,并作公开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资料。作为一项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盐城市推行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对“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增强了党政“一把手”勤政廉政的主体意识,强化了纪委、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使纪委委员监督向权力核心推进,提升了集体监督力量的权威地位,开辟了党内监督的新途径。

3.加大对主要领导干部的问责追究力度

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确保“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盐城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认真落实信访预警告诫制度,及时提醒,做到领导干部在小违纪时就有人抓、有人管,防止其越滑越远。同时,认真抓好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落实,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学习《规定》。把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培养责任心和落实问责制统一起来,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从而在广大领导干部中确立一种良性导向,增强责任心、培育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好职责,廉洁、规范用好手中权力。严格执行《规定》,以问责治散、治庸、治腐。在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上下功夫,在正确执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上见实效。对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职等涉及到《规定》所述问责情形的,严肃问责追究。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格的问责追究,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盐城市着力构建了市县乡三级联动并进的监督网络,提高权力运行监控的实效性。在乡镇,全面推行党代表监督制度,由无职党代表组成专门监督小组,对镇党委、政府、纪委履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广泛搜集全镇党员干部对镇机关工作人员及镇直镇办单位、村党(总)支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县级,推行勤廉点述问责制度,由县级纪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采取点班子、点处室、点干部、点专题的方式,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勤廉点述。在市级,建立党风廉政巡查制度,由市纪委聘请党代表和退二线或退休的老干部作为党风联络员,对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查。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得到了江苏省纪委原书记冯敏刚的充分肯定。2009年初,省纪委四次全会明确部署在全省推广,2009年7月,省纪委又在盐城专门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这一做法。盐城市构建的以市级党风廉政巡查、县级勤廉点述和乡镇党代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市县乡三级监督网络,推动了基层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增强了权力运行监控的实效性。

二、盐城市探索促进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盐城特色的权力运监控机制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不断探索对权力监控的新途径。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盐城探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的具体实践和创新探索,积累了许多十分有益的经验。一是突出整体推进,在拓展工作范围上下功夫。盐城提出了“市委带动、党政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力求形成各方联动的整体效应,打造全市“一盘棋”公开透明运行的格局。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在规范“一把手”用权上下功夫。盐城把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用人权的规范和监督。三是突出权力制衡,在构建权力科学化运作机制上下功夫。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盐城市突出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力的执行机制、规范严密的监督机制。具有盐城特色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体现在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集体领导,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党政管理体制方面。在具体实践中,盐城把试点工作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相结合,勾勒“效能盐城”新图。对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诸多环节进行创新,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方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来自实践的盐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鲜活生动、颇具特色,扎根于基层,来源于实践,具有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尤其具有制度创新的特点,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些年来盐城市党建工作实践创新的丰硕成果,对于进一步搞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盐城市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的成功实践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启迪。

1.权力运行监控要更加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保证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这是盐城特色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实践形式的一大特色。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能自我封闭, 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继续拓展它的广度和深度。权力公开是基础, 透明运行是实质; 公开是手段, 公平、公正行政是目的。要把握实质, 不搞花架子, 不图虚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为民用好权, 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2.权力运行监控要更加锁定权力节点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关键是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控,就有可能在机制内部运作过程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治疗,防止权力异化的危险。要实现这一理想的目标,必须不断深化与分析现实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在当前已经查找几千项权力风险点,还要进一步聚集,分析筛选,通过上级指定,案例分析,信访监督,科学假设等方法,力求找准有效节点,从而对症下药,取得明显成效。

3.权力运行监控要更加强化制度的落实执行

加强制度建设,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的根本途径。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权力制约监督的实践看,制度和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往往是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深层原因。制度能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直接决定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敢抓敢管,积极营造全党和全社会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而问责和追究是法律、纪律和制度的价值所在,制度要管用,要有执行力,就必须与问责和追究紧密挂钩。因此,对制度的执行,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要求和号召上,必须明确规定不遵守、不执行制度的“罚则”,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权力和责任相对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4.权力运行监控中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成果要及时总结推广

2009年11月,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对盐城市着力构建以市级党风廉政巡查、县级勤廉点述和乡镇党代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市县乡三级联动并进的监督网络工作作出了“江苏创造的乡镇党代表监督新机制很好,请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相继作了深度报道。把这些好的经验成果推广开来, 坚持下去, 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就能变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行为。当公开、廉洁成为习惯的时候, 权力不公开就无法运行, 而相应的权力运行体制也就得到健全。

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种综合性的战略,应当寻求科学的权力运行监控体制机制,优化反腐败的宏观制度环境,完善反腐倡廉的具体制度安排。只有从制度上构建遏制腐败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三、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从当前实践看,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并有不少现实的难题亟需攻克。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公共权力私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权力腐败具有隐蔽性与欺骗性,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之后,期权腐败现象呈上涨趋势,期权腐败隐蔽性强,发现和查处的难度较大。关键是构建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是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点保证。基于江苏市场经济的先发优势和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实践基础,江苏省委、省纪委以创新的理念、系统的方法、前瞻的眼光,积极构建教育、监督、预防、纠风、惩治于一体的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2010年12月,江苏省委印发了《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等五个制度性文件,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评办法》(简称“5+1”反腐倡廉系统文件)。“5+1”系统文件贯穿始终的是“制度”这根红线,它的出台标志着江苏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初步建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通过从制度上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为江苏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基于此,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权力运行监控的新机制,必须在完善制度、创新制度和执行制度上下功夫。除此之外,如何在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解决这些难题?准确把握监督主客体关系,建立协调一致的监督体系十分重要。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是权力运行监控问题的核心要素,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引发了监督的整体活动,推动着监督系统的发展完善。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只有按照一定的要求活动时,才能实现真正的监督。只有准确把握二者之间辩证关系,才能提升监督的有效性。这是因为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之间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矛盾是由社会主人与人民公仆的关系所形成的。由于两者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使得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同时,它们之间又是相互统一的,这种统一性是由一致的根本利益所决定的。因此,要坚持“两个一致”,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只有坚持这两个一致,才能把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的监督活动真正置于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

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我们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亟需沿着以下方向进一步探索:要着力构建权力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种监督机构、监督力量的监督合力,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科学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具体言之,应当沿着以下思路进一步探索:一是加强权力制衡,强化权力腐败的体制制约。构建分权与制衡的政治结构,以权力制约权力。完善执政党自身的党内监督,以党纪制约权力。强化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以政纪制约权力。增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政治成效,以民主监督制约权力。建立和完善专门的反腐机构,以反贪特权制约权力。二是要加强自律约束,强化权力腐败的自我制约。要健全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适当扩大自律范围。实行干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规范权力运行过程。抓好干部考廉制度,促进廉洁自律工作健康开展。推进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一体化,以健全和完善干部自律机制。三是加强公务道德建设,强化权力腐败的道德制约。要正视公务道德规范缺陷,合理进行价值引导。抓好公务道德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实效。重视制度性他律机制,将公务道德上升为法律法规。科学构建绩效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和方法。四是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权力腐败的法制制约。坚持依法执政、扩大党代会和全委会的决策权、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建立健全党内反腐法规,尽快出台《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规范公务员收入来源。把不同权力的行使通过法规制度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确立其法律效力。制定《公民举报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五是加强舆论约束,强化权力腐败的社会制约。要建立并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反权力腐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舆论监督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强化对权力腐败的舆论约束。置公务活动于人民视听之中,提高政务透明度。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交流与沟通方式,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政治领域不可或缺的工具乃至生活方式。2003年以来,政府公共决策、执法、司法等领域的众多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网络新闻事件。针对明确官员个体的腐败行为进行网络搜索、监督的网络事件开始大量出现,这些事件尽管未必都是通过网络酝酿爆发,但毫无例外的都通过网络这一信息传播系统,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起到了以小促大的作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网络监督在当前已成熟语。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网络监督对于实现更好的公权力监督,是一种有益并被证明有效的新形式。

网络监督虽然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供了一条新的监督途径和平台,但必须看到,一方面它不可能取代制度监督,另一方面,在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过程中,网络的健康发展需要正确引导和合理监管,应当对网络反腐形式和平台善加利用,重视并加快建设网络反腐机制,趋利避害,使网络反腐成为新时期公民权力监督的新形式新平台。要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将权力置于网络上、运行在阳光下,建立起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的桥梁,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实现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给力。(文中资料来源:盐城市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座谈会纪要,2011年7月23日)

(课题组组长:沈洪清;成员:王世谊、王光森、戴为洋、张国锋、周义程、张桂珍、时伟;执笔人:王世谊、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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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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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廉政建设对我国反腐工作的启示
浅谈财政监督工作思路
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廉政建设研究述要
2015年反腐败工作回顾及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