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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哥(外一篇)

2011-11-21水东流

文学港 2011年3期
关键词:阿达方方办公室

水东流

达 哥(外一篇)

水东流

村人习惯把大脸盘、糙皮肤的女孩叫做麦饼。她从小就被人叫做麦饼。所以她老是觉得自己嫁不出去嫁不了好人家了。25岁时,她嫁给了同村的阿达。阿达长得比她还粗糙,外号叫乌鳢鱼。

新婚之夜,她对丈夫说:“人家是龙配龙凤配凤。我们却是麦饼配乌鳢,都是一路货,今后不许你笑话我。”

阿达说:“怎么会呢。”

“不许你欺侮我!”

“怎么会呢。”

得到了这两句承诺,她放心地在床上躺下了。阿达人长得丑,力气却很大,她很满意。可是阿达爱喝酒,她就有点不满意了。那时候酒是自己酿造的,一斗米做的酒,阿达三四天就喝完了。她说:“你能不能少喝点呢?这是自己家的酒,要喝穷的。”

阿达说:“少喝点是不可能的。你放心,今后我喝别人的,喝政府的。”

她认为他说酒话。可是婚后第二年,新当选为村民兵队长的阿达真的时来运转了,他被推荐上了大学。这让她无法相信。阿达这样的粗人,高中都没有毕业,怎么可能进大学呢?但事实是阿达真的进大学了,真的读了三年,毕业了。一年两个假期,阿达回家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她拉进房,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无论家里有没有别人在。“关门。”阿达说,脸涨得像南瓜饼。

阿达的父亲对她说:“你不要在意。阿达这样做,说明他有魄力。瞧他这架势,他将来肯定要做领导的。”

她当时不在意他将来是否能够做领导,但她很盼望放假,尤其盼望放假第一天的到来。

阿达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国家单位,半年后做了副主任。正主任从此就没有权了。又一年换了一个单位,成了第一把手。十年后他到了市里,不久外放县里成了县长……官越做越大。

做了大官后的阿达不那么回家了。成了官太太的她,住的房子大到可以住几十号人,可是每天在家的,就她一个人。偶尔儿子会从国外打个电话回来,说说学业上的事情。

电话铃消失后,房子会显得更加空荡。一只麻雀从窗外飞过,也会引发室内的回响。

“你可以多和以前的老姐妹啊,小学同学啊,走动走动。”阿达在电话里劝她,“不要老关在家里。”

“我不去。”她说,“万一他们要托我找你办事,怎么办?”

“这也对。”阿达说,“人人找我,我烦啊。”

有一天阿达回家了,从车上下来的还有一条狗。阿达对她说:“你也知道的,我这工作……我不能每天陪你了,让它陪陪你吧。这是名贵犬,很好带的。”

她看着这狗,觉得它的脸是那么小,比自己的麦饼脸几乎小了一半。就恨这样一个乌鳢鱼丈夫,现在也开始喜欢小脸小腰了。就一脚踢去。小狗一闪,躲开了,却见它立起身来,两只前腿抱在一起,不停地向她作揖鞠躬呢。

她禁不住扑哧笑了,这第二脚无论如何也踢不下去了。她弯腰把它抱了起来。

她精心养它,给它喂食,梳毛,洗澡,剪爪子,还给它穿了一件红夹衣。她的脸上渐渐地有了一点笑容。

半年多后,有一个傍晚,阿达回家来看望她了。她问:“晚饭在家吃吗?”他说:“不,有一个大集团的董事长要来我们市里投资,我要陪他。我马上就走。”

他看见了狗,就招呼:“喂,喂,过来。”

她说:“它不叫喂,它有名字。”

“名字?”

她说:“是的。它的名字叫达哥。”

阿达愣了一下。坐在那里思考。然后站起来,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然后他打了一个电话,吩咐对方:“与那个董事长联系一下,今晚我有事情,我明天陪他吃饭。”

这天阿达留在家吃了晚饭。她给他做了炖大头菜,红烧泥鳅,清蒸茄子。他吃得很多,放下碗的时候,说:“还是家里菜好吃啊。”

饭后,他又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在床上躺了下来,“我要休息了。”等她进卧房时,他已鼾声如雷了。

从那天以后,她每天要做两件事,一是饭桌上多放一双筷和一只碗,不管有没有人用它;二是每天牵着达哥去散步。达哥在前面走,她在后面喊:“达哥,达哥!”

选 择

方方进来时,脸上带着奇异的神情。她的嘴巴紧紧抿着,似乎在忍着笑,又似乎在忍着泪。我看她这个样子,就站起来把窗帘拉开了一点。阳光立即漫了进来。

“请坐。”我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

我一般是不拉窗帘的。因为这是我的第二个办公室,有点个人密室的味道。我有两个办公室。一个在五楼,这个在四楼。五楼的办公室是文艺学教研室所在地。我的位子在最里面靠窗的地方。桌子上放着电脑和电话,显得条件不错的。但我很少上去,除非开会或其他杂事需要处理。教研室人员的交流,我都通过内部网络进行。因为五楼太吵了,进出的人太多了,我又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所以我在四楼又找了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办公室。办公室外面是一块什么研究基地的铜牌。我兼着这个基地的一些工作,所以名正言顺地在这里办公了。

这里非常安静,拉上窗帘后,更显得幽静了。

上午第二节课后,我收到了方方的短信:“老师,我能和你聊聊吗?我有事。”

我问她何事,她说是私人的事情,于是我让她进我四楼的办公室。

方方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她低着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忽然微微一笑。看到我在看她,又低下头去了。

我越发感到奇怪。方方是我的课代表。我与课代表的关系,向来不错。我的第一个课代表,20多年过去了,现在仍然还有联系。每个课代表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在所有的课代表当中,方方属于最内向的一个,也是穿着打扮最整洁的一个。她的脸有点圆,嘴巴和眼睛几乎一样大。皮肤很白,长期留一个比童花头稍微成熟一些的齐耳剪发型。一年四季,穿的衣服都是单色,白是白,黑是黑,红是红,从不穿杂色或有点缀的衣服,该扣的纽扣总是一粒不落地扣上。

我的课已经结束了。但是她对我很尊敬,逢年过节会发个祝福的短信,有时候还会到我五楼的办公室来聊上几分钟。

“你……”

我用眼睛鼓励她说她的“私事”。她似乎开始镇定下来了。“我……收到了……”

我立即明白了。她肯定收到了男生的纸条或者短信。“呵,”我说,“那是好事啊,应该祝贺的。”

“好什么呀,”她说,很头痛似的,“有两个人呢。老师,你帮我出出主意。”

原来是这样。她把我当做长辈和家长了。从她的口中得知,两个男生几乎是同时向她示爱的。她虽然是大三了,但碰到这种事情还是有点慌乱。更复杂的是,她说她不知道选择哪一个好。

第一个男生,我叫他A吧,是同班的。我对他有印象。他来自东部,长得壮壮实实。课堂回答的时候,胆子很大,什么意见都敢发表。与方方相反的是,他的外衣似乎从来不扣衣扣。他喜欢坐在前排。但我知道他不是用功,而是在寻找我讲课的破绽。一旦他觉得我的什么东西讲错了,就显得很兴奋的样子,跃跃欲试地想跳起来与我“切磋”和“商榷”。我有一次满足了他。“A同学好像有不同意见,请。”他没有任何套话地说:“老师刚才说到逸者其实比狂者更狂,我认为不对。徐文长是狂者吧?严子陵是逸者吧?难道说严子陵比徐文长更狂?”我让他回去好好读读署名屈原的《渔父》,三天后再讨论。后来讨论没有能够进行,因为他见到我就笑,笑了后就跑。

第二个男生B,是工科的,我不认识。我奇怪方方怎么会认识。她说老乡活动啊,活动的时候就认识了。是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就有许许多多的老乡会存在,它们的活动要比学生会、团委的活动频繁多了。

因为我不认识,方方就向我介绍他的情况。B家境不错,自身条件也好,虽不是很英俊,但也相貌堂堂。高中时候就入了党,现在是所在学院的团委书记。“他心挺好的,”方方说,“有一次老乡搞活动,路上碰到一个小孩子,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了。肇事者逃走了,他就抱起小孩到学校的医务室进行包扎,我亲眼看见的。”

“这个不错啊,又是老乡。”我说,“你犹豫什么呢?”

“我不知道。”方方说。

我对她的这个回答,很是相信。是的,道理上说,B很适合她,可是她“不知道”。因为这是情感。情感没有道理可讲。

这天,表面上她是要我帮她拿主意,实际上我是听她说。她说了许多。我估计进校快三年了,和我说的话加起来,还不如这天的多。

“烦啊。没有人加我,烦。加的人多了,也烦。”她叹气说。

她回去上课去了。我从别的渠道得到的消息是,她与两个人都约会。当然,所谓的约会,就是在月亮湖边上坐坐。许多人都在那里玩。所以同寝室的女友都笑话她。她说:“我还没有确定目标啊,你让我跟他去钻树林或开房?”

但是,有一天,——离放寒假不远了,已经停课复习中,她忽然兴冲冲地走进了我的办公室。“老师,我想我有了选择了,您再帮我参谋参谋。”

她选择的是A。

“为什么呢?”我自然要问原因。

她忽然忸怩起来。“我昨天傍晚和他在山那边散步,经过一个樟树的时候,他忽然跳了起来,用手去击打树叶。”

“就这个原因?”

“是啊,”她说,“就这个原因。”

“跳起来用手击打树叶——这是什么原因?”我突然叫了起来,“难道是?”

“是的,”方方微微一笑。“老师您也猜到了吧?他跳起来击打树叶,说明他有童心啊。我以前喜欢跟他在一起,一直找不到原因,现在终于明白了。他童心未泯,所以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会感到轻松愉快,没有任何压力。”

“而与B,我总是怕自己什么东西做错说错了。”顿了顿,她又说。

我祝贺她有了一个文学意义上的选择,说明她没有白读中文系。倏忽两年多过去了,前几天我收到了她结婚的喜糖,用特快寄来的。里面还有一张小字条:“老师,我结婚了,与B。但是我把我的吻给了A。我只能这样了。在社会上闯了两年后,我知道,其实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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