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环境监管政策及管理方法
2011-11-13徐向阳刘倩倩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期
□文/徐向阳 刘倩倩
煤炭工业环境监管政策及管理方法
□文/徐向阳 刘倩倩
我国工业环境监管政策在近些年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导致很多环境监管不到位。自愿协议式环境管理作为欧洲环境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法律法规覆盖领域之外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简要分析目前煤炭工业环境监管状况,并突出介绍自愿协议式工业环境管理方法,分析在我国的适用情况。
煤炭工业环境;自愿协议式工业环境管理;政策
近年来,我国煤炭的快速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09年底中国煤炭总产能已经高达36亿吨,产量30亿吨,另净进口1亿吨,煤炭大国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预计2010年产煤将在33亿吨左右,上半年就进口了8,000万吨煤炭。然而,“十一五”规划的全国煤炭产量目标是26亿吨,“十一五”规划的煤炭总量控制已经“完败”。从2003年开始,中国煤炭产量几乎以每年2亿吨的增量上升。据估算,“十五”期间煤炭开采造成采空区地表塌陷面积新增约17万公顷,全国重点煤矿平均塌陷面积约占矿区含煤面积的1/10;煤炭开采耗地下水约140亿吨,污染和破坏了矿区及其周围水系,全国96个国有重点矿区中,缺水矿区约占71%,其中严重缺水占40%;煤矸石排放量新增约8.7亿吨,累计堆存40亿吨,占地约1.2万公顷。(图1)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煤炭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煤炭工业环境。近年来,我国关于煤炭产业环境监管的力度加强,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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