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审美的关联认知机制
2011-11-07易兰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易兰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基础部,重庆400016)
文学审美的关联认知机制
易兰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基础部,重庆400016)
文学审美的意义在于通过“世界—作者—作品—读者”四要素间的动态交际过程,体现审美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达到文学审美本体意义上的回归。将文学审美作为具体的认知交际活动予以考察,通过剖析审美交际双方的心理建构体,认为审美双方是在关联认知机制的制约下,以顺应为手段、审美为目的的“明示—推理”过程,该过程对文学审美的本质理解有重要作用。
文学审美;关联;明示—推理;顺应
德国哲学家鲍姆嘉登(Baumgarten)在1735年首次提出“美学”的概念,并于1750年正式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哲人们便开始了对美的思索,古典主义认为“美在于平衡、对称、整齐之类的和谐美”,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认为“美即完善”,而经验主义认为“美感即快感”,德国古典美学由黑格尔发展至“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俄国现实主义认为“美是生活的显现”等[1]。西方的哲学和美学总是在“心”与“物”的两极各执一端,认为认识事物应该重视相对具体的事物发展过程,相比之下,中国美学更具有辩证思想,注重“天人合一”,具有“知人知物知天,以知天知人知物”(庄子)的思想内核。中国美学认为人与宇宙是和谐统一的,人是自然中的一部分,在审美活动中,人与宇宙达到了完美融合,“‘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2],既注重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又兼备了形而上的“道”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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