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标记性构式“谁让Y.VP”考察
2011-11-02武钦青刘慧清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武钦青,刘慧清
(上海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学院,上海 200234)
主观标记性构式“谁让Y.VP”考察
武钦青,刘慧清
(上海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学院,上海 200234)
现代汉语中“谁让Y.VP”表达式主要表示疑问、追因、归因三种意义,当其表归因时是一种典型的构式,该构式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谁让Y.VP”的构式所表达的无可奈何、埋怨、撒娇、斥责等复杂语用意义,正是其“主观性”的表现。隋唐时期“谁让”作为归因标记开始出现,并逐渐增多,成为现代汉语中最主要的用法,“谁让”从主谓短语语法化并词汇化为“谁让Y.VP”构式中表归因的一个独立的词,经历了一个因主观化而发生语义泛化的过程,语境的变化和汉语词汇复音化也是其构式化的重要诱因。
构式义;语用义;主观性;语法化
引 言
对于“谁让”格式前人从不同角度对其已有所研究。周继圣把“谁让(叫)”句作为一种非独立句式来进行研究,认为语义功能主要是强调责任,其表层意义和深层意义相悖,语用条件是用于反应一答话,而不能用于叙述,在不同的语境中显示不同的情感意味,是一个开放性的句式。[1]胡德明还运用反问句产生模式和会话含义理论,解释“释因”等含义的来源,认为该句该句式经历了主动词“去操纵化”过程。[2]
前人的研究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但缺乏系统的描写和解释,前人指出“谁让”句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表现不同的语用意义,带有不同的意味,但是不够完整,并且对不同语用意义出现在什么样的环境及其出现的原因没有做出探讨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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