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2011-11-02陶叡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陶叡,朱 洪
(1.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2.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东 广州 511370)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1陶叡,2朱 洪
(1.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2.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东 广州 511370)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然性出发,对制约其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分析,对其发展方向作出了展望,提出了当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些建议。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状;对策
一、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然性分析
上世纪80年代,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肇始,以农户小家庭经营为主的生产格局在农村逐步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获得了自由择业权、经营自主权和产品处置权,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入世”后带来农业市场环境的巨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进而制约着“三农”问题的破解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战略的完成。这种农户家庭化经营的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高度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全球化大市场的矛盾。首先,小农户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资讯,把握市场脉搏,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难以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且单个农户因资本、人力和技术的限制,抗拒较大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也难以抗衡因新技术应用而带来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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