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
2011-10-30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课题组北京102614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课题组 (北京 102614) ■文
监管场所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
Building of the Security and Risk Assessment Evaluation Mechanism of Prisons and Reform-through-labour Institutions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课题组 (北京 102614) ■文
保障监管场所安全是监所工作的永恒主题,是监所管理教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所自2009年承担短刑犯和拘役犯的收押、管理和教育以来,罪犯刑期短、流动性大,深层次的思想不易掌握等新特点是一直以来困扰我所安全工作的客观因素,亦一直在考验场所传统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效用,为此,我所在秉承“向教育矫治质量要安全”工作理念的同时,积极整合、完善以往场所安全工作方法、措施和机制,积极探索安全风险防范新思路、新做法,监管场所安全风险机制应势而生。笔者对该机制产生的工作背景、特点、构建等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思考,成文如下。
一、传统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的局限性
对于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传、帮、带”,即由管教经验丰富的民警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经验的传授,具体包括执法时应当注意的环节,对危险罪犯特点的分析,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怎样进行处置等内容。
第二种是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学习,即由相关部门对历史上场所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分门别类、原因剖析后,汇集成册,下发民警学习借鉴,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亦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加以防范。
第三种是建立安全防控体系,是通过对所管人员的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和住区大门、围墙现场等确定管理操作要领和工作标准,要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以高标准的工作来防范和抵制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