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思路的*思考
2011-10-30司法部办公厅北京100020
周 勇 (司法部办公厅 北京 100020)
张 灵 (司法行政学院 北京 100125) ■文
新时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思路的*思考
Reflection on the Development Ideas in Crimin al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Work
周 勇 (司法部办公厅 北京 100020)
张 灵 (司法行政学院 北京 100125) ■文
罪犯心理矫治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监狱系统开展以来,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2003年6月,司法部第79号部长令发布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专列一章共七条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工作内容、机构设施、从业资格等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2007年7月,司法部印发的《教育改造纲要》明确要对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矫治对罪犯心理的调适、干预作用。据统计,2006年,全国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入监罪犯心理测试率达到90%以上,接受心理咨询的罪犯达到25万余人次,有3万多人接受了心理治疗①《四千心理咨询师,为服刑人员送去一缕阳光》,《人民日报》2007年12月26日。。截至2010年,全国监狱系统已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级及以上)的人员已达到15722人②吴爱英:《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国司法》2011年第3期,第6~11页。,接近于押犯总数的1%。这表明,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在内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已经在全国监狱系统广泛开展起来。当前,随着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提出,监狱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和监狱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教育改造成为监狱工作中心任务,一些长期制约罪犯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