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体的历史价值和时间性要素保护
2011-10-21李映涛马志韬
中华文化论坛 2011年2期
李映涛 马志韬
[摘要]城市场所空间是由“不变的”纪念物与“可变的”一般性城市建筑体共同构成的,二者作为图底关系共同构成了城市场所空间的整体特性与气质,因此在对一般性城市建筑体进行维护与更替时也应当对其承载历史信息的时间性要素加以一定的尊重与研究,在条件的许可范围内保护期时间性要素,使其承载的历史价值得以延续。
[关键词]城市建筑体;时间性要素;场所空间特性
[中图分类号]K87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139(2011)02-0143-4
城市可以被视为构成城市的所有建筑单体的集合,因此所有构成城市整体的单体建筑,无论其类型如何,都可以被称为城市建筑体。阿尔多·罗西将城市建筑体划分为可变的住房和不变的纪念物,前者从集体的角度可以以居住区的形式延续好几个世纪,但从单体的角度则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而纪念物则是城市中不可变的因素,是得到持续的保存的单体建筑或建筑群。能够成为纪念物的城市建筑体,一般都具有较为重要的美学和历史价值,具有城市或者街区的标志性意义,因此成为城市当中经久不变的因素,“反映出其构成城市、城市的历史、艺术、存在和记忆的能量”。对于城市中这些经久不变的纪念物的美学及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早已成为当代社会各界的共识,虽然在具体保护的手段与理念上尚有不同的理解与倾向,各个保护案例的效果得失亦有不少争论,但随着各项保护公约、宪章的缔结,保护观念的深入人心,大部分城市纪念物都得到了或多或少的保护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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