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探赜
2011-10-21贾新民
职教论坛 2011年31期
□杨 敏 贾新民
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探赜
□杨 敏 贾新民
在高职学生创业比例明显提升的形势下,根据高职教育的目标和学生特点,如何通过构建校企合作背景下的“双创业导师制”模式,鼓励和引导高职学生创新与创业,是高职创业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思路,文章对此提出相关分析和构思以供借鉴。
校企合作;高职;创业教育;创业导师制
创业教育主要涵盖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进行从事事业、企业、商业等规划、活动、过程的基本素质教育;二是进行事业心、进取心、探索精神、冒险精神等心理品质的教育。总之,创业教育的内涵具有三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首先,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自谋职业、创业致富的能力和本领;第二,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心理品质;第三,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具有开创个性的社会变革的参与者。这三者是层层递进、互为因果、逐步深入的[1]。
一、高职创业教育现状及其特点
创业教育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亮点,但是,与国际比较成熟的创业教育实践相比,我国的创业教育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解决在“创业教育研究、创业教育教学(培训)、创业教育环境”方面面临的战略性挑战[2]。而在高职中开展创业教育又是一个更新的事物,从高职教育的目标和特点出发,高职创业教育具有几个特点:
(一)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主要需要具备四种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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