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层次分析法的模糊综合评判法在教学评价中的应用
2011-10-10李丽华赵会娟李素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李丽华,赵会娟,李素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所谓教学评价,就是以教师的教学情况为研究对象,依据一定方法和标准对教与学的过程和效果作出客观的衡量和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旨在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对被评价对象做出某种资格证明。
模糊综合评判用于教学评价的研究并不鲜见,早在2003年由戴良香等[1]撰写的《模糊综合评判理论在高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应用》一文,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结果。但教学评价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2],专家评价意见、评价指标的权重需要量化处理。因此,笔者结合层次分析法,在定性和定量综合分析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再运用模糊评判法,使得教学评价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更具科学性[3.4.5]。
笔者通过为专家、同行教师和学生设计的3套不同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科学配置三方评价所占比例,采用本次研究的倾向性分析技术配合模糊综合评判法来处理评价数据。
1 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本次研究为学生、同行教师、专家组等3类评价主体制定了3种不同的指标体系[6]。对每项指标的评比量度都用了确切的语言描述,即:[优]、[良]、[中]、[低]、[差]。
1.1 评价主体为学生的评价指标体系
学生是教师授课的直接对象,因此学生应作为教学评价的主体。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5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个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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