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制度调查研究
2011-09-22吕海珠
群文天地 2011年16期
法律援助制度有效发挥法律对进城务工人员权利的最后一张保护网作用,保证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实现,实现法律面前平等的一项国家法律制度。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援助条文的滞后、概括化;机构设置行政化;法律援助人员素质较低。法律援助制度缺乏长远、详细的规划和建设。
法律援助机构从根本上是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构,是社会服务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应克服行政化痼疾,避免上下级行政层级设置,实现去行政化。在人事安排上增强其自主性,减少行政干预,促使其真正更好实现救助性、服务性的职能。
一、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制度现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的一项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有效发挥法律对进城务工人员权利的最后一张保护网作用,保证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实现,实现法律面前平等的一项国家法律制度。武汉市地方的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定义为: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目前,法律援助制度针对的是所有在法律上的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在法律援助制度并没有拥有特别的地位,这也表明法律援助制度在对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上缺乏一定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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