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浅析
2011-09-22冯东山
群文天地 2011年16期
冯东山
公司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有关学者和广大民众的关注,而且公司也开始认识到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其固有的职责和内在要求,但公司社会责任仍为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司社会责任、特征、实现来对其探讨。
一、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是人类社会以来最为先进的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其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其行为随时随地会对社会各个层面造成良莠不齐的影响。公司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积极方面,公司对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民众的幸福做出了其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公司也给社会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公司传统理论认为公司的本质是为股东赚钱,为了股东的利益可以不考虑其他相关的社会因素,因此造成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对社会责任的懈怠,甚至漠视,造成对社会的危害。
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起源,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是肇始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观念最先是由美国钢铁集团的创始人安德鲁·卡耐基提出的,他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应把自己视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受托人。在学界认为,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最早从学术角度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概念。在美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史上,一个重要事件是大家熟知的,20世纪二十年代,在美国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多德教授和伯利教授以“公司管理者是谁的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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