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讨
2011-09-19闵洁王未李长庭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10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
闵洁 王未 李长庭
医疗机构与商保公司合作前景分析
目前,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已经给社会、单位和个人带来沉重的压力。一项针对我国城市居民对各类商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报告则显示,我国有28.3%的城市居民把商业医疗保险作为首选,其比例已经超过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人寿保险。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广大居民正在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化解潜在的医疗费用风险。
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社会统筹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前两种是由政府推行的,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市场主导。而我国目前推行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能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但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另外,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如私营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学生等,这些群体尤其渴望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因此,对医院和商保公司来说商业医疗保险蕴涵着巨大的商机。
我国有资格经营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超过60家,共开发出300多个险种。但是在将商业医疗保险强大的潜在需求转换为市场行动的过程中,各家保险公司显得比较迟缓。美国、加拿大,瑞士等西方发达国家健康保险年保费收入多年平均占到保险费总收入的25-30%,与中国同处亚洲的新加坡该比例也达到了23%。显然,健康保险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保险产品体系中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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