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1-09-11常崇信王克亚
中国水利 2011年19期
关键词:建设
常崇信,王克亚
(陕西省宝鸡市水利局,721004,宝鸡)
2008年,陕西省宝鸡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宝鸡市以“强力推进、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为宗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前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宝鸡市是我国西北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同时也是全国缺水城市之一。全市多年平均年水资源量35.93亿m3,年可利用量为 14.5亿m3,人均年水资源量 990 m3,亩均 670 m3,均低于陕西省平均水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有限的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极不均衡,地表水受降雨影响,每年集中在7—10月,且60%以洪水形式流失;在空间分布上,占全市人口和耕地面积95%以上的黄河流域7个县3个区人均只有 700 m3,市区人均仅 495 m3,工农业经济相对发达的凤翔、岐山和扶风3县人均、亩均不足330 m3,均低于联合国确定的人均500 m3的绝对缺水线标准,是水资源极度贫乏地区。水资源分布与经济社会布局极不协调,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用水不断增长,城乡居民对饮用水的水质和水量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导致全市用水需求不断增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愈显突出。按照目前全市水利工程实际可供水量计算,预计到2015年,全市年净缺水 3.29亿 m3,到 2020年,全年缺水将达到4.59亿m3。另外,水利工程建设滞后,工程性缺水的矛盾日渐显现并愈来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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