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上市后经营绩效的影响——基于江浙两省中小企业板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2011-09-07徐新阳
财经论丛 2011年6期
徐新阳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江苏 无锡 214153)
私募股权资本 (Private Equity)(简称 “PE”),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的PE包括并购基金 (Buyout)和风险资本(Venture Capital,VC)(亦称为创业投资资本)两大类,狭义的PE仅指并购基金。由于在我国的实际业务中PE与VC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二者已经很难区分,因此,在国内有关文献中,往往将风险资本 (创业投资资本)等同于私募股权资本。本文采取这一观点。
从理论上来说,私募股权资本的介入会对所投资企业上市后的经营业绩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但是,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还不够成熟的现实情况下,私募股权资本是否存在着这种积极作用?在当前各级政府将私募股权投资视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千方百计扶持它发展的背景下对此进行有关的实证检验尤为必要。
一、文献回顾及研究方法
(一)文献回顾
私募股权投资对支持企业上市后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国外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之一。
Sahlman(1990)首先研究了私募股权投资者参与被投资公司日常管理,并介入董事会的现象。他认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上,风险投资者并不是沉默的合作伙伴,他们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管。[1]
Jain和Kini(1995)研究了风险投资对支持企业上市之后业绩的影响。他们以北美地区证券市场为研究对象,根据行业相同、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期相同 (1976—1988)的原则,采用节选配对的方式,以136家有风险投资参与和136家无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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