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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导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

2011-08-23汪火良

唯实 2011年2期

汪火良

(湖北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导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

汪火良

(湖北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治理腐败的方式已为官方和民众认可,网民网络反腐具有现实的缺陷与不足,需要公权力机关的积极疏导和引导,国家公权力机关在网络反腐中主导功能的发挥应从构建如下机制契入:公权力机关网络反腐的自动机制;公权力机关与新闻媒体之间网络反腐的联动机制;公权力机关与网民自律性组织之间网络反腐的互动机制;网络反腐的法治机制。

网络反腐;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导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网络反腐日益成为世界潮流。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西方国家代表和专家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网络反腐”在当前已成熟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正式收录“网络反腐”词条。2008年,被称为中国的“网络反腐年”。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反腐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2月与网友实时交流时讲:“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

这些都表明了官方高度认同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并把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治理腐败的机制。据此,网络反腐的主体不仅包括广大网民,而且包括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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