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进度及完工结算问题的探讨
2011-08-15李鸿亮
山东水利 2011年6期
孙 博,李鸿亮
(1.淄博市太河水库建筑安装公司,山东 淄博 255178;2.北京中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101100)
通过招投标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一般采用约定的综合单价,按建安合同的当月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实施一次性竣工结算工作并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对于合同内容不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工程师通常根据实际发生认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对应合同协议书中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进行阶段支付和完工结算的审查、核定工作,相对而言较为简洁明了。但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特殊性,实际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因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交通条件、泄洪功能、地方市场诸多因素引发工程内容、工程量、施工结构、建筑尺寸及轴线走向等的设计变更和因施工进度调整、材料更换、措施增加、施工方案及施工工序变化而导致的施工变更以及由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其他项目的计量、计价与支付问题。此类问题的出现,使得工程的阶段结算支付及完工结算工作显得更为复杂,而且介于各方的利益角度、理解能力、业务水平的差异,其结果往往容易出现分歧。
实践中如何准确、合理地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是现场工程师及审计人员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下面就工程在阶段进度支付及完工结算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提出处理办法,以供探讨。
1 渠道土方工程的计量
复杂土方工程施工环节密集、交叉混杂,同时又与为完成主体项目而设置的措施项目、临时工程项目交织一起,现场计量容易出现重复和超计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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