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市场营销》课程实践性教学活动反思
2011-08-15褚晓天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5期
□文/褚晓天
一、开展《市场营销》课程实践性教学活动的依据
(一)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层面的要求。教育部于2006年1月16日颁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具体意见: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教育,明确培养目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该意见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任务更加艰巨。
(二)《市场营销》课程自身的特点。《市场营销》课程是经贸类专业的必修课程,该课程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即市场营销原理、市场营销实务、市场营销管理、特殊市场营销,每一个方面又有若干具体内容。课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理论性和操作性相结合,该课程既注意对市场营销实践活动中各种问题进行理论概括和理论解释,同时也注意市场营销策略、方法与技术的介绍。学生既能对市场营销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也能从事市场营销的实践,从而为学生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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