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需标本兼治
——析房地产宏观新调控缘何成效不彰
2011-08-15刘春潮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刘春潮
(黄冈师范学院数计学院,湖北黄冈 438000)
房地产宏观调控需标本兼治
——析房地产宏观新调控缘何成效不彰
刘春潮
(黄冈师范学院数计学院,湖北黄冈 438000)
本文用制度分析法和资产预期理论分析了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成效不彰的原因,从社会、经济、国际、金融泡沫史等角度论证了房地产继续宏观调控的必要性,用成本收益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提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需标本兼治的八项措施,尤其是首次提出了尽快提高房地产贷款风险系数、预征房地产风险基金,利用金融办法来压缩房地产信贷规模。
房地产;宏观调控;必要性;标本兼治;制度分析;预期;机制设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 2011《经济蓝皮书》指出2010年是我国房地产的调控之年,房价涨幅从2009年的 25%左右,预计可能下降到 2010年的15%。房价上涨速度虽然放慢了,但仍然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是 8.76,相当于普通城镇三口之家 8.76年不吃不喝可买一套 90平米的房子。直接后果就是,有 85%的城镇居民家庭都无力买房。[1]然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截至 12月 1日,万科 2010年度销售总额突破 1000亿元。这一数字,相当于美国四大住宅公司销售高峰时的总和。在调控政策不断推出的 2010年,以万科为代表的房地产企业,却创出了历史最好的销售业绩。[2]种种迹象显示,中国政府从 2009年 12月开始的、堪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的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压缩房地产泡沫,似乎却成效不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