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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莱塞长篇小说中真实作者宗教意识产生原因浅析

2011-08-15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教会学校德莱塞教会

杨 芳

(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小说写作过程就是故事的讲述过程。讲故事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最有效的、最直接的、也是最简单的方法是用叙述者的口气来讲,例如童话故事里常常用到这样的方式:作者隐匿在文字之后,用一个隐匿者的身份来讲述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座巨大美丽的城堡里住着一位邪恶的王后;或者是用确实可信的充满格言警句的上帝般教诲式口吻来叙述故事。

德莱塞的所有小说几乎都在一遍又一遍地不厌其烦地向读者重复讲述着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位来自于美国社会底层、过着贫穷困苦生活、年轻美丽的乡下姑娘或小伙儿,为了逃离原有的生活境遇进入美国繁华的大都市,一心想通过自己的打拼进入上流社会,但是在残酷的社会现实之下其命运只能是由满怀希望转向精神上的毁灭。作者似乎在冰冷地言说着他人的故事,可是当我们转过来一想,小说中透露出的这种信息何尝不是德莱塞自己或者是他自己身边的亲人真实的人生经历在小说中的放大和折射呢?德莱塞就是在这种冷静的故事讲述之后想找出形成人物必然悲剧性命运的更深层的原因,以及试图找到疗救的方法,于是便有了宗教意识的显现。

基于对德莱塞个人生平的了解以及作品的阅读,笔者认为德莱塞的作品是具有宗教意识的,这里我们试图找寻他长篇小说中宗教意识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背景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认为,儿童时期的生活环境和人生经历往往对其成年后的人格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德莱塞在小说《美国悲剧》的一开篇描写了这样的场景:“一个是五十上下、身材矮胖的男子,浓密的头发从他那顶圆形黑呢帽底下逸出来。此人长得其貌不扬,随身带着一台沿街传教与卖唱的人常用的手提小风琴。跟他在一起,有一个女人,约莫比他小五岁,个子比他高,体型不如他粗壮,但身子骨结实,精力挺充沛。她的面容和服饰都很平常,可也不算太丑。她一手搀了一个七岁的男孩,一手拿一本《圣经》和好几本赞美诗。跟这三人在一起,但各自走在后边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和另一个九岁的女孩——他们个个很听话,但是一点儿都不精神,只不过尾随着罢了。”[1]这样的家庭成员组成体现了上帝所说的多生养的要求,但他们也是城市里最可怜的一群。一方面自己已经是衣食困难了,另一方面还期望能够救赎他人。他们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停了下来,干起了他们工作——唱赞美诗。“这一拨人里头,只有母亲身上显露出那么一种魄力和决心,哪怕是盲目或错误的,使她一生交不上好运道,好歹也能保住自己。她同另外几位相比,更多地流露出这么一种信仰坚定的神态,虽然无知,但不知怎的总是令人敬佩。你要是细心观察她,看到她把自己那本赞美诗搁在身边,两眼凝视前方的神态,一定会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她有什么缺点,也会尽量按照她的信仰去做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说明:她对那个明确无误地主宰一切、观照一切的天神是赞不绝口,她对天神的智慧和仁慈也是坚信不移的。”[1]4这个开场恍惚间使人觉得这好像写的就是德莱塞本人的家庭情境:慈爱的母亲,严酷的坚信宗教的父亲,一群被压抑着的子女。这是德莱塞最熟悉不过的生活了。也许正如小说所写的那样“他们唱诗的时候,在街头那些难以形容、冷眼围看的人们,两眼凝望着——如此微不足道的一家人,竟然当众同声高唱,抗议人世间无处不有的怀疑与冷漠——这样的怪事把他们都给震住了。有人对弹琴的小姑娘相当柔弱、尚欠丰满的身段发生了兴趣或同情;也有人对父亲那副迂拙的寒酸相感兴趣或为之动怜,他那双没精打采的蓝眼睛和那肌肤相当松弛、衣着又很差劲的体形,足以说明他早已落魄潦倒了。”[1]5这种生活以及招来的旁人的眼光都让德莱塞羞愧难当,终身难忘。父母的命运使得他常常向外界宣告自己绝不信仰宗教,但是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是不是真的就像德莱塞宣称的那样呢?

西奥多·德莱塞1871年8月27日出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镇的一个德国移民家庭,在家里13个孩子中排行倒数第二。他的父亲约翰·保罗·德莱塞出生在德国的一个名为迈恩的小镇,这个古老的小镇里生活的居民大多都是天主教徒,德莱塞的父亲当然也不例外,他有着极为虔诚的宗教倾向,具有圣人般的品格,这一点和《堡垒》中苏伦十分相似,苏伦的人生目标之一就是把所有的孩子都培养成为有教养的完美的典范。在德莱塞看来,父亲是一个非常古板、平庸、无能的天主教徒,甚至说他是一个最狭隘、顽固的教徒。在父亲的这种宗教的高压环境下,他感受不到父亲的慈爱和温和,所以他的小说中也很少出现成功的父亲形象,即使是向苏伦这样的人物,也不是彻底的成功者。父亲保罗所学的手艺是纺织,他和当时成千上万的德国青年一样为了逃避普鲁士的兵役移民到了美国。所以德莱塞小说中的外乡人意识极其强烈,这点与家族移民史有很深厚的关联。保罗到美国后也曾经当过工厂主,他在印第安纳沙利文镇买下了沙利文毛纺厂,而后又卖掉,但他仍被厂主雇佣经营这家工厂,但不幸的是整个工厂在六月的一场大火中被烧毁,更为不幸的是保罗的腿在重建新的厂房过程中残废掉了。此后接二连三的打击使得这一家住在镇上最好的居住区之一的虔诚的天主教家庭开始走下坡路了。保罗带着妻儿开始过着流离失所,经济困难的生活。由于他太过于关注宗教,热情极高,把生儿育女繁衍子嗣都当作是自己的宗教责任;由于他性格暴躁、极端固执,坚持让自己的孩子们都上教会学校,让孩子对自己绝对的服从;还由于他经常失业,尽管百般辛劳,却依然使全家过着清贫、窘迫的生活,被生活的重担压得透不过气来,以至于这位父亲后来成为了孩子们心目中的暴君形象,以至于他的大多数子女抛弃了传统道德,卷入到不正常的生活中,甚至日渐堕落。正如《堡垒》中苏伦由于对孩子们始终表现出严肃、庄重、谨慎的态度,使得孩子们长大后纷纷背离了教友派的信条和家庭,这点与作者自身的家庭背景也极为相像。老保罗的这些做法与他本人的移民背景有很大的关系。作为第一代的移民,他离开传统的熟悉的生活方式,进入到了美国这个文化多元化的国家,原有的地方性集体意识丧失了,所以这个群体要求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保留原来的民族文化,所以教区教会教育被看做是孩子教育的首要方式。

但是对于生性敏感的作家德莱塞而言,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时光尤其是父亲对于宗教的近乎狂热的态度在他的一生中都刻下了深深地印记,他甚至认为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重要原因就是父亲的宗教倾向,他希望学到实用的知识,但是教会学校给不了他这些,所以他不愿信仰宗教。然而,思想有的时候就是如此的奇妙,它总和我们的意愿相悖。德莱塞虽然在心理上排斥宗教,却又根深蒂固地受到来自家庭内部宗教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又是无法摆脱的,甚至还在潜意识中时时显现的。

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这个家庭中另一个重要成员对作家成长的作用,这个人就是德莱塞的母亲萨拉。相较于严厉的父亲,母亲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德莱塞的避风港和庇护所。在德莱塞眼里,母亲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并对前途充满了希望的人,是自己的家、掩体、幸福和快乐的所在。德莱塞的母亲是一位来自于俄亥俄州的具有斯拉夫血统的孟诺派的新教徒,她美丽健壮,勤劳节俭,极富同情心。而萨拉美丽的幻想与丈夫老保罗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日益严重的家庭生活困境,都使得这位母亲被迫带着3个最小的孩子离开了家庭,开始了在沙利文的生活。这期间由于家庭经济情况的日益恶化特别是老保罗失业之后,寒冷冬天里家中取暖用的煤块都需要孩子们去附近的煤矿捡拾。这样一来,德莱塞的兄弟姐妹们都经常被迫辍学。

德莱塞的家人就是这样过着穷困落魄又遭人非议的生活。这一幕幕画面都被作家写入了小说《美国悲剧》之中。在作品里,作者悄然透露出对终生勤劳却倍受苦难的母亲的热爱以及对在贫困的重压下依然停留在宗教梦幻中的父亲的怜悯。在这样一个极特别的人生时期,德莱塞对家庭的贫困、失败和不幸都有着强烈的感触,这也是一个作家应该拥有的情感体验能力的具体体现。作家一方面对种种的不幸遭遇感到哀伤,想要逃离,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有责任帮助家庭成员摆脱这种命运。母亲萨拉充满希望的、温柔的表情使德莱塞终身难忘,母亲的宗教信仰其实也与他如影随形。

家庭的不幸,使得德莱塞一直宣称自己不相信宗教:父亲那么的虔诚,但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并没有因为他的忠心而恩赐给他幸福与安宁;母亲那么勤劳温柔,但是隐蔽的上帝从来没有显身给予她美好与快乐的境遇。他父母似乎如此坚信和传播的那一套教义,真的是那么实在,那么有力量吗?那为什么他们的物质生活却少得令人可怜?他们一家亟待上帝的拯救和爱,为什么上帝却始终不肯给他们指引一条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呢?德莱塞内心的矛盾以及向外表达出的观点表面上好像真的给自己贴上了一个无宗教信仰的标签,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对此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给我们做了这样的解释:“宗教——是我们意识的这样一个范畴,关于创世的一切疑团在其中涣然而释,深邃的思想之一切矛盾得以消除,情感的一切痛楚趋于缓解。它是永恒真理、永恒宁静、永恒世界之范畴。使人成其为人的,是这样的思,具体的思,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是精神;作为精神的人,创造了繁复多样的科学、艺术、政治生活志趣、与其自由和其意志相关联的种种关系。”[2]就家庭因素来看,浓厚的家庭宗教背景使得他对宗教活动和宗教情感都极为熟悉,即使是一种痛恨的感情,也让作家对这些宗教内容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是根植于大脑,终身无法遗忘,所以他的长篇小说都体现出他不愿承认但在潜意识中一直存在的宗教意识。

二、教会学校教育

由于父亲的原因,德莱塞众多的兄弟姐妹都被要求上教会学校,但是教会学校往往比一般学校的费用还要高,这也加重了德莱塞一家的经济危机。随着家庭经济情况的每况愈下,辍学也必然成为了孩子们生活中的常态,并且他们还需要为家里的生计奔忙。所受教育的有限性,也就意味着在教会学校所接受的教育在他们的一生中具有更深远的影响,例如德莱塞的弟弟埃德后来就成为了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德莱塞和母亲搬到沙利文居住后,进入到一个天主教学校读书。这个学校是严格而且死气沉沉的,老师甚至用鞭打的方式让学生记住教义。德莱塞在学校背会了宗教问答手册,在学校附近的教堂做了第一次忏悔,参加了各种宗教庆祝活动。他后来回忆说在教会学校里他最喜欢上一门叫做“圣经史”的课程,并且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他在这里也阅读到了很多同学偷偷带进学校的流行小说。

在全世界大多数的宗教中,教会和教士以及教会学校在宗教教育领域一直都起着直接而有力的作用。社会、政治、经济的背景都对宗教的价值有着强烈的影响,宗教的价值也只有在这些背景下才能得以体现。而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下,宗教的价值以及宗教的传承都有赖于教会学校的教育才能得以完成。所以对于宗教教育的广度以及深度的探究,就必须注意到教会主办的学校,也必然要会关注到教会学校的教学内容。德莱塞曾经就说到自己在教会学校里只学到了教会教义。当我们也去阅读教会教义时就会看出,这些教义涵盖了很多方面:首先是要信仰上帝,这个上帝是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提到的上帝概念有一定区别的,“整个世界都谈论到上帝。人类历史是一部人们与他们的上帝之关系的历史。在基督教的用语里,上帝一词是仅仅用来指称那一位,他凭着他的致以色列人书和耶稣基督的具体显现,这一具体的介入,来显示他自己作为一切存在之主。”[3]3其次,教会还让人们明确了自己的信仰对象:“当圣经谈论上帝时,它没有允许我们,让我们的注意力和心思随意漫想,直到在这样或那样的层次上建立起一个存在,它配备了绝对的最高统治权和所有其他的完美性,而他就是上帝,法的制定者,人及人们的审判者和拯救者。当圣经谈到上帝时,它让我们的注意力和心思集中到唯一一个关键点上,以及在这一关键点上我们能知道什么。”[3]5与此同时教会还强调了自身的重要性:“教会是使徒的因而也是普世的,当教会存在于圣经的基础之上并与之一致性之中,亦即,当教会看上去仅仅在见证者所指出的方向里,这在圣经中已向教会陈述了,教会接受的这一基本方位,在任何其他的方向中没有任何一瞥在其之外。圣经自身仅凭一部神圣而封闭的书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如其所是,圣经属于一种设定或实际的,或多或少的基督教教会的根本章程……重要的是圣经说了和被听到了。”[3]57所以说教会是耶稣基督的尘世—历史的生存形式。教会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人对宗教的认知,让人在追求信仰中得到满足,并且把宗教精神过渡到主体自身的意识形态上。

单一且严厉的教会学校教育作为德莱塞最早接受的教育类型,不管是从形式还是内容上都给他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记忆,也成为他具有宗教意识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三、宗教作用

《旧约·以赛亚书》中对人将面临的灾难以及在灾难面前人所产生的共同的情感和情绪是这样描述的:

地上的居民哪,

恐惧、陷坑、网罗都临近你。

躲避恐惧声音的必坠入陷坑;

从陷坑上来的必被网罗缠住。

因为天上的窗户都开了,

地的根基也震动了。

地全然破坏,尽都崩裂,

大大地震动了。

地要东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

又摇来摇去,好像吊床。

罪过在其上沉重,

必然塌陷,不能复起。

(赛[4]111)

旧约里的这段话告诉世人:由于人的罪孽危险将必然来临。大地的根基开始震动而且是极大的震动,地面严重倾斜,晃来晃去,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将被破坏殆尽。在这样的世间大灾难面前任何人都无法逃避,也不能躲避,躲避者必将坠入无尽的深渊;不能改变,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为人沉重的原罪使然,原罪命定,世代相传,灾难也就永无止境。这是多么无助的境地啊!人在这样的情景之中除了恐惧之外似乎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可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的情感是丰富且独特的,面对异常艰辛的人世生活、不可预知的未来图景,每个人都会感到忧伤和恐惧,这样的负面情绪本身都让人忧虑、害怕。作为生活在此世的我们,一方面认识到了这些情感情绪的真实地存在性,另外一方面,我们势必想要找到能够从这些情绪中得以解救的道路。对于人的这种询问,《旧约·以赛亚书》中马上就给出了答案: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他又必在这山上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国蒙脸的帕子。他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他,他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他,我们必因他的救恩欢喜快乐。”(赛25:6-9)[4]112

《以赛亚书》是旧约中的先知书部分,是以先知以赛亚的名字命名的。在希伯来文中“以赛亚”的原意就是“耶和华的拯救”,是由“拯救”和“耶和华”两个词组成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圣经在这里对世人进行告诫和教诲。人是有罪的,因为人的罪孽,人必然要接受残酷的惩罚,人们只有依赖神恩才能得救,耶和华才是拯救。由此我们认识到:人的负面的情绪和情感是客观地、实实在在的存在,想要降低它们对人的影响进而消解它们,就需要宗教的帮助,宗教意识在这一领域扮演了重要角色。宗教从产生之初就承担着这样的重任,且一直为了减轻人们内心的紧张和恐怖以及规范一个统一的人生意义而不懈努力。同时宗教也承认人类整体的和个体的存在性,承认人的愿望的实现是会出现障碍和威胁的。所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现实生活的残酷间的巨大反差往往难以接受,这样一来就需要精神上的特别是宗教意识来填补沟壑,这样人的心灵才能得到最终的安宁,人才会有所谓的真正的幸福可言。

德莱塞的生活中有不幸的过往,有食不果腹的记忆,有金钱匮乏的恐惧,也有很多的愿望,而他潜意识中的宗教信仰使得苦难变得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失败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使得愿望变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甚至有的时候他把命运走向归结于宿命,使得人生中的短暂失败也变得可以接受。所以,当德莱塞以为自己抛弃了有着家学渊源的宗教信仰时,必然又会有信仰失落的缺憾,于是他又在重新追求,在这种轮回之中,宗教意识也就越来越直接明白地显露了出来。就连德莱塞的第二任妻子海伦也说到,尽管德莱塞直到晚年才公开承认自己对于宗教的兴趣,但其实他在成人以后特别是进行小说创作的时候就已经在一直不停地在探索和追求精神领域的内容了。

由于作者或其他叙述者与话语对象之间知识、判断、价值倾向、信仰等方面的不同,从而就会在阅读中产生作品的张力。每一位作者都很清楚,对于自己的作品,无论是直接的读者也好,还是隐含读者也好,都能够通过文本本身获取一定的信息,但不一定是全部的信息,这时作者就需要直接的、明白的把另外一些信息灌注或者说是强加给读者。于是,我们通常都会发现在小说的叙事文本中作者突然降临到读者面前,甚至用第一人称“我”的形式,如同上帝一般地进行说教、议论、评价等,如同面对着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一般叙述着小说主人公的命运与思想,从而达到唤起读者关注叙述行为本身,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以及给予作品中的人物无限同情的目的。德莱塞的长篇小说也不例外,读者甚至还可以发现作家本人更喜欢把自己显现出来。德莱塞小说中的真实作者即“德莱塞”这个实实在在的具有真实身份的作家个体,并且由于作家本人的人生经历使得他的长篇小说都或多或少地渗透着宗教情结,其后期的作品则表现得尤为明显。

[1]西奥多·德莱塞.美国悲剧:上[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

[2]黑格尔.宗教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3.

[3]巴 特.教会教义学·精选本[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3.

[5]圣经——中英文对照(简化字和合本新标准修订版)

[M].北京:中国基督教两会,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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