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1-08-15闫晓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期
□文/闫晓丽
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文/闫晓丽
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未来中长期运用公共财政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应切实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建立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着力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财政政策要与农村金融政策协调配合。
公共财政;新农村;农村问题
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的一种运行模式,是国家或政府满足公共需要的一种经济行为。在本质上,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分配关系。从出发点和归宿点来看,它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而产生,为满足市场主体的公共需要而存在。公共财政作为国内生产总值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和提供公共产品的具体模式,在处理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历史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公共财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及农村社会发展的体制保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公共财政概述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种分配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的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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