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归公”正义——对今日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和房产税制度的反思
2011-08-15熊金武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制度
熊金武,王 昉
(1.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2.上海财经大学 高等研究院,上海 200433)
“涨价归公”是孙中山先生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其解决中国近代土地问题的基本主张和思路之一。这一思想对中国的土地制度安排和城市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不仅是由于“涨价归公”打破了传统中国一贯采取的按照土地面积和单位产量的简单计税方式,更由于这一思想实际上因应了中国近代社会最基本的经济特征,即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从清末开始,每一次城市化浪潮都推高城市土地价格,城市土地升值以及农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升值的分配问题就凸显出来。“涨价归公”作为解决土地地租分配的方案之一也就被一次次提出。今日中国的土地升值分配的制度安排,尤其是房产税和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也与“涨价归公”有联系。然而有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充满了乱象,引致了一定的社会问题,这就不免让一些学者对“涨价归公”产生了怀疑和批判。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回顾“涨价归公”思想及与此相应的地价税制度的演变过程,更深入地认识“涨价归公”的内涵,厘清“涨价归公”的本义,进而反思和审视今日中国的房产税和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并对当前“涨价归公”的一些误解做出回应。
一、“涨价归公”思想及其制度化演变
(一)“涨价归公”思想的形成及其体系
孙中山先生在追求近代中国问题解决过程中,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认为“欲求生产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原夫土地公有,实为精确不磨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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